魏文彬指出,《周易》64卦中關於“中正”或分述“中”與“正”的記載,至少有45卦之多[]。“中”在《周易》思想體係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前人有較多的論述。惠棟用四個字來根據《周易》的核心思想內涵:《易》尚中和。而錢塞博在《四書解壓及其讀法》表達了相似的看法:《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一言以蔽之,曰“中”而已矣。由此可見,“中”是《周易》的核心內容。
周文玖認為,《周易》“中”的思想主要包含以下內容:爻位“得中”,該爻一般得吉。“中”在卦體中占主導地位,此卦一般是吉卦。事物隻有遵循“中”的原則,才能保證順利不衰。“中”是事物相對靜止時的存在原則[]。夏祖恩認為,《周易》是這樣表達“尚中”思想的。首先,在結構上,《周易》體現了尚中思想。其次,《周易》的卦爻辭反複地表述了尚中內容。《周易》的卦爻辭都比較隱晦、形象,盡管如此,通過譯注和解釋,可以顯示出許多詞條都道出了尚中思想。再次,通過頌揚持中守正精神,直接表達尚中思想。《周易》除了通過隱晦、形象的詞語反複表達尚中思想外,還通過頌揚守正持中精神,鮮明表達尚中思想[]。上述兩位學者觀察得很詳細,都很仔細,論述得很有道理。下麵我們從反麵與正麵來看待《周易》中的“尚中”思想。
(一)“中”與“過”、“不及”
夏祖恩認為,《周易》中含有這麼一種基本思想,凡事都有一個度。如果超過了極限,過分或者達不到這個標準,都是不好的。如果過度,就會走向反麵,這必然會產生不良的結果[]。這實際上與美國語言哲學家Grice1967年在哈佛大學演講時提出著名的“會話合作四原則”中的量的原則是同為一體的。量準則指的是所說的話應包含交談目的所需要的信息,所說的話不應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
《小過》卦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弗遇過之”是一種選擇關係,“弗遇”就是未能致中、未能得中。“過之”即是超過了中正的界限。
《易·蒙》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懲罰蒙昧之人,不宜過度,如果過度的話,則可能使他們會變成強盜。懲罰手段的運用要把握好分寸,要適當,要適中,既要防止教育對象為寇作亂,施教者本身又不能過於野蠻[]。
《小過》卦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沒有過錯,沒有過度,這是適當而又適中的表現。如果一味地采用過度的方式行事,那麼你的行動會有危險,這樣的事情一定要避免,如果以過度的方式行事,不能長久地占問。“過”的目的在於致中,是糾正事物偏差的一種方式。如果事物本身處於中正狀態,仍有過的方法,會適得其反[]。這表明,如果事情本身過了,就可以采用過的方式來對待,如果事物處於中正的狀態,應當采用中正的方式來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