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六、《論語》中的孝德(2 / 2)

子遊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論語·為政》)養動物也是養,養父母也是養。如果不對父母有敬愛之心,這與飼養動物有何區別呢?趙又春指出,敬的感情不是動物的本能,而是人倫關係所引發的心理反應,有了對父母的敬,人才進入到自覺利用“人倫之道”來處理自己與父母的關係,才把父母當人看,也才確證了自己是個人。這個看法是富有道理的。

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論語·為政》)兒子對父母行孝最難在於臉色。當有事需要做時,弟與子代勞;有酒與美食,讓長輩先用;可臉色難看,這能算作孝嗎?臉色難看,這種孝顯然是假裝出來的,是迫不得已,是給他人看的。這種孝顯然是一種假孝。趙又春指出,這一章講孝的根本之點在於對父母有一種發自內心的敬愛之情,但說得更貼近生活實際了,讓每個人都有切身之感[]。這個看法顯然是正確的。真孝心誠,就是真正把父母放在心中。從這個角度來看,孔子的看法是正確的,“養且敬”才是真正的孝道。

2.慎終追遠當父母過世之時,這時孝子應當這樣: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論語·學而》)慎重地對待死者的後事,追祭遠逝的親人,這樣人民便會遵守道德,從而使整個社會和諧發展(參文白十三經)。

子曰:“父在,觀其誌。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論語·學而》)如果三年沒有改變父親的思想原則,那就稱得上是孝子了。堅決履行父親未盡的職責,繼續完成父親未竟的事業,這就是盡孝。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禦,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論語·為政》)父母活著的時候,就要以禮相待;去世了,就要按禮的規定去送終,並且按照禮的要求去祭祀。這樣才算是孝道。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誌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論語·裏仁》)當父母存在過失時,兒女可以適當加以勸解,但絕對不能違背父母的願望,迫使父母接受自己的意見。如果父母不接受自己的意見或者見解的話,也不能勉強,更不能埋怨(參文白十三經)。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論語·八佾》祭祀祖先就好像先祖真在麵前,表明了虔誠的態度。安德義指出,祭祀祖先神靈,古人把它看成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所必需的一種儀式;它是仁,孝,誠和敬的綜合表現;祭祀祖先是“親親”的擴大,是孝的延續[]。

(三)孝之功用孔子認為,“孝”是一切道德規範的根本基礎及其發展前提。《論語·學而》記載了孔子的學生有子所說的一句名言:“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杜建芳、俞師指出,孔子認為的仁愛就是先從孝親開始敬長做起,然後推己及人,達到“泛愛眾”[]。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孝親就是仁愛之根本。

1.孝是治理國家之根本孝對安定社會秩序有很重要的作用。如: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子曰:“臨之以莊則敬,孝慈則忠,舉善而教不能則勸。”(《論語·為政》)你自己帶頭行孝慈之道,則老百姓就會對你盡忠。

或謂孔子曰:“子奚不為政?”子曰:“書雲:孝乎!惟孝友於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政。奚其為為政!”(《論語·為政》)孝推動人們敬愛父母,友愛兄弟。將此施展開來,應用於政務,也就是參與執政啊。可見,孝不僅是立家之本,也是執政之本。

2.孝是個人立身之根本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論語·學而》)弟子在家要行孝道,以孝為根本。

子曰:“出則事公卿,入則事父兄,喪事不敢不勉,不為酒困,何有於我哉?”《論語·子罕》忠、孝、悌、禮為四德。馬景侖精辟地指出,本來,父子親情是以“愛”為其核心內容的,是合乎人類本性的;而君臣關係則是以政治利益為紐帶的,上下等級森嚴,一旦發生利害衝突,父子可以相殘、君臣可以互戮,具有十分殘酷的內涵。父子關係和君臣關係是性質根本不同的兩碼事,屬於完全不同的範疇。孔子及儒家用一個“孝”字,把父子關係和君臣關係緊密相連,使國君高踞於“君父”之尊,使臣民受役於“子民”之卑。這樣的“孝”,在其提出之時,是維護以天子、諸侯為代表的統治集團的根本利益的;到後來,當然也特別合乎封建統治者、特別是皇帝的口味[]。漢時的皇帝,在諡號前加一個“孝”字,便足以說明這種“孝”的本質了。這段話也能夠顯示為什麼孝在後代為統治者所推崇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