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景侖指出,在孔子所創立的儒家思想學說中,“孝”字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它是以孔子為核心,以禮為形式的道德規範體係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是孔子用以規範父母和子女關係的最重要、最基本的一項原則[]。略舉兩例: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論語·子路》)這說明孔子是十分看重孝,對它十分推崇和讚許。
子曰:“孝哉,閔子騫。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論語·先進》)閔子騫十分孝順啊,人們稱讚他孝悌,別人從來不懷疑。
胡小星指出,孝屬於倫理的範疇,它以血緣關係為基礎,是子代對父代、晚輩對長輩而言的,其經濟基礎是小農經濟。孝是行仁的根本,是禮的基礎。從傳統文化的角度來說,孔子弘揚了華夏先民的優良傳統,第一次將孝道文化提高到人文關懷的理論高度,給予了全方位、多角度的闡述,並不遺餘力、身體力行地進行踐履、倡導。在當時來講,它對於提高人的道德素質,淳化民風,促進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和諧發展,鞏固正常的社會製度,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民族繁榮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下麵我們探討一下《論語》中孝得以存在的原因和孝的內容及具體措施以及孝的功用等。
(一)《論語》“孝”得以存在之原因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老部》解曰:“孝,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在許慎看來,“孝”是個會意字,其上部是一個省略了筆畫的“老”字,下部是個“子”字;子女“善事父母”,即為“孝”。馬景侖指出,把“孝”的本義解為“善事父母”[],應當是沒有任何疑問的。
1.舜文化的內涵衛公孫朝問於子貢曰:“仲尼焉學?”子貢曰:“文武之道,未墮於地,在人。賢者識其大者,不賢者識其小者,莫不有文武之道焉,夫子焉不學,而亦何常師之有!”(《論語·子張》)文王、武王之道並沒有失傳,仍然存於人間。賢人仲尼把握住了學問的根本,習得了文王、武王之道(參文白十三經)。這同時表明舜文化中的孝的內容也是孔子習得的對象之一,也必然會留傳後世。
2.對父母的回報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穀既沒,新穀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汝安乎?”曰:“安。”“汝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汝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子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論語·陽貨》)在孔子看來,人之初生,在父母懷裏被抱了三年,得到父母真誠的撫愛,因此孝子必須為父母守孝三年。顯然,這是一種回報,是一種對父母愛撫自己的一種回報,因此他才說宰我守孝一年為不仁(參文白十三經)。
匡亞明先生在《孔子評傳》一書中指出,孔子“很重視親子之間的情感因素,認為孝是由父母對子女的愛引起的子女對父母的愛。在這種愛的基礎上產生的尊敬的心情,愉悅的顏色,乃至奉養的行動,必然是純真無偽的情感的流露”(轉引自馬景侖)[],從上述論述中我們也不難發現這一點。
(二)“孝”的內容及其措施孝並不十分容易做到的,如:曾子曰:“吾聞諸夫子:孟莊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難能也。”(《論語·子張》)孟莊子的行孝,其他方麵別人也可以做得到。而他不更換他父親的舊臣,不改變他父親的政治路線,這是別人難以做到的。
那麼“孝”究竟有哪些方法和措施呢?馬景侖指出,孔子所主張的生事之以禮,強調孝子奉養父母的外部行為,尤其強調孝子孝敬父母的內心態度和真實情感。這種看法顯然是富於道理的。王文東認為,孔子從人性自然情感出發,針對流行的贍養父母就算孝的觀念和行為,主張孝不僅僅是從物質上贍養父母,更重要的是要尊敬、善待父母即“孝敬”。這種“孝敬”要無違、要承教繼誌。馬先生和王先生的觀點有著不同的側重點,但兩人的觀察都十分精確。
1.照顧父母,不讓父母心憂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論語·裏仁》)孩子去遠方了,那麼那年邁的父母誰來照顧呢?如果實在是沒有辦法的話,那麼就得告訴父母所去的地方;萬一父母有什麼不好的話,可以讓自己的孩子回來照顧自己,另外也可以讓父母了解自己在外的工作和生活的情況,不要讓父母為自己而操心(參文白十三經)。
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論語·學而》)“事父母”指侍奉父母能盡心盡力,隻有這樣才能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
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論語·為政》)如果兒女身上有些不好的毛病,這就會使父母擔心不已。如果兒女能正視自己的錯誤,能改正自己的缺點,就可以免卻父母之憂慮,這也可以稱得上是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