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禮記》中的孝德(3 / 3)

曾子曰:“孝子之養老也,樂其心不違其誌,樂其耳目,安其寢處,以其飲食忠養之,孝子之身終,終身也者,非終父母之身,終其身也。是故父母之所愛亦愛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至於犬馬盡然,而況於人乎!”(《禮記·內則》)“樂其心、其耳目——安其寢處——飲食忠養之”這是非終身之孝。如果是終身之孝,還得加上“愛父母之所愛,敬父母之所敬”。這裏的孝實際上也顯示了不同的層次。

3.喪事之“孝”

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孝者畜也。順於道不逆於倫,是之謂畜。是故,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沒則喪,喪畢則祭。養則觀其順也,喪則觀其哀也,祭則觀其敬而時也。盡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禮記·祭統》)贍養時要看他是不是真的順從;服喪時要看他是不是真的感到悲哀;祭祀時要看他內心是不是真的恭敬。隻有做到了上述三個方麵,這樣的人才稱得上是真正的孝子。可見,孝不僅僅表現在物質上,更重要的是從心中顯示出來。

事親有隱而無犯,左右就養無方,服勤至死,致喪三年。事君有犯而無隱,左右就養有方,服勤至死,方喪三年。事師無犯無隱,左右就養無方,服勤至死,心喪三年。(《禮記·檀弓上》)人在不同的場合有不同的事奉方式。對父母的過錯,不犯顏指責,親自侍候他們直到他們老去,並且要極悲哀地守喪三年;事奉國君要犯顏直諫,親身侍奉各守其職,認真負責地對待,國君如果去世,得像父母過世那樣為之極悲哀地守喪三年;事奉老師可以比照父母一樣對待(參文白十三經)。

曾子曰:“樹木以時伐焉,禽獸以時殺焉。夫子曰:‘斷一樹,殺一獸,不以其時,非孝也。’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勞,大孝不匱。思慈愛忘勞,可謂用力矣。尊仁安義,可謂用勞矣。博施備物,可謂不匱矣。父母愛之,喜而弗忘;父母惡之,懼而無怨。父母有過,諫而不逆;父母既沒,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此之謂禮終。”(《禮記·祭義》)父母喜愛自己,就應當高興並且永遠不忘記;父母厭惡自己,不要怨恨父母;父母有過失,可以勸說他們但不可指責他們;父母去世後,應到有仁義的那些諸侯那裏做官,取得俸薪來祭祀父母(參文白十三經)。這樣才是真正的孝道。

4.事業之“孝”——繼承父母事業子曰:“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夫孝者,善繼人之誌,善述人之事者也。春秋修其祖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薦其時食。宗廟之禮,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貴賤也。序事,所以辨賢也。旅酬下為上,所以逮賤也。燕毛,所以序齒也。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禮記·中庸》)孝的標準,就是繼承先人的意誌,完成先人未竟的事業,誠如孫中山先生所說“革命尚未成功,同誌尚須努力”一樣。在四季祭祀時,要整修祖廟,陳列祭器,擺設祖先留下來的衣裳,進獻時鮮食品。宗廟的禮儀,是用來排定昭、穆的次序的,排次序的目的是為了分辨賢能的高低。當敬酒時,位低的要向年長的敬酒……祭祀祖先時要像他生時那樣(參文白十三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