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左傳》中的民本思想(2 / 3)

趙簡子問於史墨曰:“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諸侯與之,君死於外,而莫之或罪也。”對曰:“……魯君世從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雖死於外,其誰矜之?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左傳·定公元年》)季氏久服其民,因此魯國民眾忘其君。史墨把得眾與否看成是政治成功與否的關鍵之所在,並總結出“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的觀點(參文白十三經),這與“皇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的觀點異曲同工。史墨的觀點表明,國君的地位是否能夠得以保存,關鍵在於得民與否;得民則存,失民則亡。

(二)《左傳》民本思想之表現伍星明、黃生文指出,春秋時期存在著一種重民的社會思潮,在中國古代文化史上對民的認識是一個極為重要的階段。重民表現在民與神,民與君的相互關係,人們的認識有著重視民眾,愛護人民等有價值的觀點[]。這個觀點顯然有一定道理。我們以為,民本思想主要表現在人民與神的關係對比上。人們以前祭祀是想求得神靈的保護,但是人民在生活和生產中、在戰爭中意識到,人民的力量而非神的力量在起決定作用,而神不過是人們思想上的某種安慰而已。

1.神依民的意誌而轉移公曰:“吾牲牷肥腯,粢盛豐備,何則不信?”對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故奉牲以告曰‘博碩肥腯’,謂民力之普存也,謂其畜之碩大蕃滋也,謂其不疾瘯蠡也,謂其備腯鹹有也;奉盛以告曰:‘潔粢豐盛’,謂其三時不害而民和年豐也;奉酒醴以告曰‘嘉栗旨酒’,謂其上下皆有嘉德而無違心也。所謂馨香,無讒慝也。故務其三時,修其五教,親其九族,以致其禋祀,於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動則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雖獨豐,其何福之有?君姑修政,而親兄弟之國,庶免於難。”隨侯懼而修政,楚不敢伐。(《左傳·恒公六年》)少帥要追趕楚軍,隨侯正要同意之時,季梁勸阻,其原因是百姓還在挨餓。隨侯這樣解釋說我用來祭祀的牲畜體壯膘肥,即是對神靈很是友好與恭敬。季氏指出,百姓才是神靈的主人,因此古代帝王先團結好百姓然後才能專心於神靈。如今百姓各有各的想法,神沒有了主人,盡管君王的祭祀很豐盛,但又有什麼用處呢?由此可見,季氏是很重視百姓,沒有了百姓,這個戰爭是不能打的。隨侯因此而沒有追趕楚軍(參文白十三經)。

夏,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於次睢之社,欲以屬東夷。司馬子魚曰:“古者六畜不相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況敢用人乎?祭祀以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誰饗之?齊桓公存三亡國以屬諸侯,義士猶曰薄德,今一會而虐二國之君,又用諸淫昏之鬼,將以求霸,不亦難乎?得死為幸。”(《左傳·僖公十八年》)在宋公看來,祭祀體現的是一種人神關係,人以牲祭神,顯然是滿足神的需要;用人來作為祭祀品能更好地滿足神的要求。司馬子魚認為不能用人來當祭祀的物品,理由是百姓是神的主人,如果用百姓來做祭祀的話,又有哪個神來享用呢?想用殺害的百姓來作為祭祀品進而求得霸業,而得到善終,這是不可能的。司馬子魚用民為神主為論據公開批評以人為祭的殘忍而反動的行為。他顯然很是明白:民眾的力量大於神的力量。因此,人民才是神的主宰,而神並非是人民的主宰(參文白十三經)。

2.民為邦本景明指出,春秋之時,君主的權威因封建宗法製度自身的缺陷而受到震動。“弑君三十六,亡國七十二”的現實,使君主的權威大大降低,與此同時,人民的地位得以迅速提升。這樣,重民的觀念自然也會得以提升。“民為邦本”的觀念自然也會深入人心。

(1)君當為民謀福利邾文公卜遷於繹。史曰:“利於民而不利於君。”邾子曰:“苟利於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樹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與焉。”左右曰:“命可長也,君何弗為?”邾子曰:“命在養民。死之短長,時也。民苟利矣,遷也,吉莫如之!”遂遷於繹。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左傳·文公十三年》)邾文公認為,隻要利於民,就是對君主有好處的。天立君的目的是為了養民,不思利民,不思養民是君之失職。遷都隻要對民有利,那就是大吉大利,那就應該遷都(參文白十三經)。這表明,民眾才是根本。

鄭子展卒,子皮即位。於是鄭饑,而未及麥,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餼國人粟,戶一鍾,是以得鄭國之民,故罕氏常掌國政,以為上卿。宋司城子罕聞之,曰:“鄰於善,民之望也。”宋亦饑,請於平公,出公粟以貸;使大夫皆貸。司城氏貸而不書,為大夫之無者貸。宋無饑人。叔向聞之,曰:“鄭之罕,宋之樂,其後亡者也,二者其皆得國乎!民之歸也。施而不德,樂氏加焉,其以宋升降乎!”(《左傳·襄公二十九年》)鄭國發生饑荒,鄭國民眾饑餓,子皮把糧食分給了國內的人民,達到了百姓的期望,因此得到了鄭國百姓的擁護。宋國發生了饑荒,司城氏借出糧食不寫契約,又替缺少糧食的大夫借糧食給百姓。這樣施舍而不自以為給人以恩惠,這就使得百姓歸向他們趨之若鶩(參文白十三經)。此處用兩個不同的事實卻反映同樣的一個道理:隻有愛護人民,為人民謀福利,才能得到人民的擁護。

至於那些不為人民謀福利,而使“百姓絕望”的君主,人們就可以趕走他們。如:衛國逐獻公,晉悼公謂師曠曰:“衛人出其君,不亦甚乎?”對曰:“或者,其君實甚也。夫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無使失性。良君將賞善而除民患,愛民如子,蓋之如天,容之若地。民奉其君,愛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若雷霆。夫君,神之主也。而民之望也,天之愛民甚矣,豈使一人肆於民上,以縱其淫而棄天地之性乎?必不然矣。若困民之性,乏神之祀,百姓絕望,社稷無主,將焉用之?不去為何?”公曰:“善。”(《左傳·襄公十四年》)賢明的國君要獎賞好人而懲罰壞人,撫育百姓像撫育兒女一樣,容納他們像大地一樣;民眾侍奉他們的國君,熱愛他像熱愛父母一樣,敬仰他如對日月一樣,崇敬他如對神明一樣,畏懼他如對雷霆一樣。國君是神明的主祭人,是民眾的希望。如果使民眾的生計困乏,神明失去祭祀者,老百姓絕望,國家失去主人,那還用這樣的君王來做什麼呢?不驅逐他幹什麼?顯然這裏是強調以民為本,要為民眾著想(參文白十三經)。師曠公然提出假如君主對民不好,就可以把他除掉,這顯然是依據人民的利益來發表他的見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