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紳階層的整合
明末清初的動亂中,中央政權在一些地區的社會控製係統日漸衰落,清政府掌握政權後沒有建立新的社會控製係統,而是通過修複和重建舊的社會控製係統把政府的權威貫徹到地方,其中的重要力量來自地方官吏和士紳。因此清初的四川城市重建迫切需要的是社會秩序的重建與階級認同,而這是一項龐大的社會工程,需要以不同的形式進行。城市建設中,景觀的存在與延續為這一目標提供了場所和特定的形式。
一、地方政府對社會秩序的重建
漫長的戰爭和動亂使一切社會秩序都被打破了,清初四川“盜賊之多,甲於天下”,大規模移民帶來了新的社會不穩定因素,這一切使得清初的四川統治秩序遇到嚴重的挑戰。成都是清朝在西南的統治中心,朝廷對鞏固這一地區的統治非常重視。地方政府對社會秩序的恢複次第展開,但清朝的最基層地方政權組織止於州縣,要使國家權力深入到街區、村莊,隻能依靠士紳階層的整合作用。士紳階層是社會控製係統的社會基礎。所以清政府重建社會秩序必須致力於培植籠絡地方士紳的力量,並依靠其力量重建地方社會。
(一)地方政府對社會秩序的重建
順治十六年,“省會成都邱墟殘民,保聚為寇,盜群相告,訐牽連成,大獄曆歲不決”,重建之初的成都沒有住宅、道路,移民占地為屋,社會秩序階層的整合工作在官員團體中以各種形式在默默進行。
從康熙三年至康熙八年在成都任四川布政使的郎廷相的工作中,可以看到這一時期城市秩序的重建包括哪些工作:“招撫流移,廣為安插,措置牛種,勸諭耕鑿,兵火之後,公廨無存,廷相經營締造悉合體製,修橋梁造舟楫,建貢院,修黌宮社學,通飭所屬修舉,毫不累民。”所有工作資金都來自官方或官員俸祿。這一時期官員的主要責任是解決戰後最基本的民生問題,招撫流移,安頓生計。
地方官員還要為戰後地方的恢複爭取地方利益,通過奏議減免地方負擔,如賦稅徭役王。此外,戰後混亂的城市秩序使城市治安問題嚴重,順治十六年,姚締虞作為成都府推官,日夜忙於“平心讞鞠”,了解案情,評判紛爭。
要整頓社會秩序也必須提高地方道德水平。陷入危機的人們認為生活沒有意義,建築物及紀念景觀在此時的象征與凝聚力是不可低估的。因此“造悉合體製”的官署、修橋梁、造舟楫、建貢院學校都是城市秩序重建重要的基礎工作。戰後民眾公共信任缺失,士紳放棄自己的公共責任,拒絕拿錢出來進行學校、孔廟等共享資源的建設。官員要做耐心的疏導工作,並首先出資進行公共建設。
政府對城市的政策也隨著城市的恢複發展發生了變化,康熙年間,三任成都縣令政績各不相同,最初一任縣令戴弘烈就任時,“時兵燹初定,成都當省會,又並入華陽,地繁劇倍他邑。土著少,秦楚遷民占籍,客主違言,調劑安輯,鹹惠大行。墾田數萬頃,戶口歲增千餘,訪遺跡榛莽中,修複之”。作為縣令,他與鄉民胼手抵足共建城市;“招流亡,給牛種,民有疾痛,親製藥劑療之,又親督夫役修都江堰以通水利”。康熙三十六年就任的田軒來,“興學造士”,以禮教治理為主。再到周輔奏,主要以“明斷剛決,發奸摘伏”為政績,可見成都城恢複過程中,地方官員的工作重點是隨著城市的恢複而逐漸轉移的。
地方政府最初主要著力於民生問題即農業生產的恢複,到後來,開始關注社會道德的整飭,興學造士,培植士紳,重建禮製。到康熙末期,主要解決城市出現的社會治安問題。戰後的成都移民眾多,紛爭疊起,直到康熙十年(1671),成都在人們眼中仍如同“鬼國”,“猰貐磨牙”,“騶虞垂首”,刑事案件眾多。清政府前期的輕賦政策及四川農業的凋弊使得清初地方政府獲得的建設資金很少,清政府的財政政策使地方政府隻能截留三分之一的賦稅作為開支,四川地域龐大,官員數量多,財政問題影響到城市建設。城市的重建必須要依托地方士紳。
(二)清初地方政府對士紳階層的培植
明末清初的社會動亂使成都城市的士紳階層遭到了空前的破壞。在川西地區數十年的動蕩中,大多數財力雄厚的士紳離開了成都。“川省自變亂之後,貴顯豪富之家,皆避亂於他省,蓋亦時勢使然”。清初的四川士紳“考諸在裏,晨星落落”,“細請(詰)居其(止),乃知旅寄於秦、楚、滇、黔、江、豫等處”。流落之因大多因“總緣宦遊之際,川方燎原,欲歸無路,不得不依棲於治安之境,苟為優遊歲月之計。複以萑苻未靖,風鶴恒驚,坐致因循;或本紳謝世,而子弟依然閥閱翱翔於他省者亦有之”。如明太保尚書肅敏公之後餘榀,明末之亂後避難江南,康熙二十四年(1685)客死於揚州。李實,四川遂寧人,明崇禎十六年進士,官吳縣令,鼎革後遂寓於蘇市,詩句:“飄零白下家重破,痛哭青雲夢已殘”中,痛失家國故土的心情溢於言表、。成都的名門士族向氏、顧氏、邱氏等大多舉族遷離成都、。士紳歸鄉的難處是“近尚趑趄不進者,以久客成家,瓜葛係戀,猝未能束裝就道”;要麼是顧慮“崖邊凋瘵”,難於數年而起色之。費密家族“故家生世舊成都”,清初動亂中,費氏一族舉家遷往江南,除回鄉省墓外,再也沒有回來過康熙五十五年(1716),費密後代費錫璜還鄉(成都郊縣新繁)省墓,完成其祖父、父親未能實現之遺願。“當年西蜀名家子,此日江南老布衣”。
地方官員意識到“有土無民,空籌罔效”,士紳對於恢複地方,非常重要,正如張德地所言:“伏念四民之中,翹楚一方者莫若士紳;而士紳舉動,實係民情”。在戰後凋敝的土地上,哀鴻遍集,隻有擁有財富、聲望的士紳才能“資足以披榛剪棘,望足以萃舊聯新,固哀鴻中澤之綱領也”。士紳多為大族,人口眾多,財力豐厚,不僅不用政府出資“安插住址,措給牛種”,而且“資斧自饒,鄉鄰俱得通融稱貸”。地方士紳對民眾的帶動作用也是不可低估的:“士紳歸,而流移小民亦將向風川至,殘疆或有起色矣。”
為了勸地方士紳回籍,政府做了一番努力。因此,四川巡撫張德地希望各地政府配合采取強行措施,得到朝廷批準:“各省督撫,於各屬郡邑逐一挨查,凡有蜀民在彼,盡將姓名、家口造冊谘送過臣。如資斧自具者,給與引照,促令起程;若貧乏缺費,注明冊內,俟臣捐措口糧,另發舟車差官搬取。”然而士紳回鄉工作並不順利,盡管政府“捐費差員,頻頻搬取”,直到康熙六年(1667),回鄉士紳仍人數寥寥,強行命令無法奏效。遷移士紳歸鄉的工作到康熙二十七年仍在進行,可見任務之艱巨。一些成都士紳在這一過程中陸續回籍,清乾隆成都知名宦紳顧汝修所在的顧氏家族,戰後從成都避難遵義,在康熙初年從遵義回到成都。還有一些四川士紳落籍成都。呂潛,四川遂寧人,明崇禎十六年癸未進士,故明兵部尚書大器之子。亂離後,流寓江左,隱吳興吳陵,凡四十四載。晚年扶母親歸蜀,寄寓成都,賣書畫自給。
地方政府對歸鄉士紳進行了大量培植,由於逃亡的本地士紳的土地多為流兵或移民所占,康熙二十二年(1683),四川總督杭愛向朝廷請求清理民田地,將被強占的土地還給鄉民。得到朝廷允許。康熙二十四年(1685)四川巡撫姚締虞為吸引蜀之宦遊者還籍,具疏請令重新履勘田畝,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士紳的土地所有權。清代成都地方官員也通過表彰與鼓勵的辦法要求地方士紳共同分擔維持公共秩序的社會義務。如乾隆五十八年,總督孫士毅為表彰力行善事、修橋施藥並減價平糶米一百餘石的成都士紳方文元,賜以匾額雲:“惠及梓桑,文元尚存。”給另一位好義輕財的成都士紳張升能以“惠逮枌榆”的匾額以旌其門。
(三)政府對地方士紳的籠絡控製與草堂重建
清初,地方政府加強了對地方士紳的籠絡。清朝為了重新連接戰爭中被中斷了的精英階層和政府之間的傳統紐帶,一方麵在文化製度上積極地籠絡漢族知識分子,如舉行科舉考試,在國家機器中設置了大量專門從事文化事務的機構安撫士人,一方麵對曆代重要的儒家代表人物都優禮有加,在城市中迅速重建士人精神象征。杜甫草堂就是因為,這樣的時代契機而成為承擔這一曆史使命的重要景觀。杜甫在清代具有重要的地位。杜甫“每飯不忘君”的忠君愛民的義節受到清統治者的歡迎;同時杜甫詩歌寄情濟民救世的典型士大夫形象正與清初的時代相契合,遂使人產生隔代同悲的心理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