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清代城市景觀建設與社會重建1(3 / 3)

從順治到乾隆一直努力推行的教化中,來自傳統思想的忠孝節義一直是文化政策中的重要內容。在這種背景下,成都武侯祠、關帝廟等成了具有國家意義的重要景觀,不自覺地成為統治思想自上而下的宣傳工具。對這些城市傳統紀念景觀的捐助,被地方政府認為與作為價值觀的政治忠誠有關。武侯祠由於得到了國家承認而獲取了崇高地位,它是成都清代受政府關注最多、維修次數最多的景觀。關帝廟所體現的忠孝節烈與清朝文化政策不謀而合,關羽在清代地位也達到最高,作為四川重要的省會城市的成都,在清初就開始恢複建設關帝廟。成都的關帝廟共有15個,分布在城市的各個角落,城牆內外。關帝廟在城市的均質分布,說明了國家意誌在城市生活中的無處不在。

康熙以來,清政府以成都為後方發動了多次大規模的戰爭,因此,清政府在成都興建“慰忠祠”、“昭忠祠”、“忠義祠”,並規定各種規製儀節,祭祀各種因開疆拓土、平定動亂而喪命的文武官兵,或堅持貞節的男女老幼,努力建立以“忠”為核心的穩固“帝國”精神的意識形態。如昭忠祠,舊在城南草堂寺左後,移建北門外簸箕街中段,乾隆三十八年大小金川平定後,四川按察使顧光旭建,祭祀陣亡滿漢文武員弁、兵勇屯士、長夫運夫,道光鹹豐年間至同治四年陣亡武弁兵勇姓名均各設有牌位,春秋致祭。政府還在城北簸箕街建有報恩堂,乾隆間,總督納爾吉圖出師金川凱旋建寺以酬靈佑。此外還有一些紀念為地方建設做出傑出貢獻的官員們的祠廟,如成都縣令張人龍,四川學政聶銑敏,四川總督駱秉章 等名宦祠。

(二)清代中期後國家與地方社會的互動

城市建設成為封建國家政權深入地方社會的渠道。幾千年來,通過些祠廟祭祀,封建國家為自己的權力披上合法的外衣。同時為了保障自己的權威和對地方社會的控製,國家政權將自己的霸權淩駕於大眾的信仰象征之上。但是,經過漫長地方傳統演繹而成的地方社會信仰體係中常常存在著國家所不允許的秩序與價值,或對國家規定的信仰有著自己的理解。我們正是要從這些控製與反控製中看到國家政權與地方社會互動的多種途徑和方式。

清代中後期,國家加強對思想的控製,將文昌、關羽、東嶽等祀神列入國家體係內,成為官方神祗,此外,對地方信仰體係也進行了清理合並。而國家對於官方祀典以外的祭祠建築認定為不合法的建築,明清兩代法令對此多有限製。清代承襲明代法令規定:凡各省有迎神賽會者,“照師巫邪術例,將為首之人從重治罪,其有男女嬉遊花費者,照治家不嚴例,罪坐家長”托津等。

但在成都地方城市建設中,我們看到,清代地方政府並沒有把祀典之外的祠祀作為淫祠,許多祀典之外的祠廟得到了地方士大夫與官方的默認,甚至推崇。許多民間神靈仍活躍在清代的四川地方社會中。早在乾隆八年,乾隆曾諭示:“聞四川風俗,信尚邪教,名目種種不一。其間或勾結匪類,或誆騙錢財,甚為地方之蠹。為大吏者,時當留心查拿,嚴行禁止,不可徒張告示,敷衍虛文。至於無知鄉人,迎神賽會,如古人儺蠟之類,亦不概行查禁,以致滋擾。”所謂邪教,即官方規定的祀典信仰之外的的信仰,是乾隆政府對四川地方社會的擔憂。而四川大量的各地移民帶來的不同的地方信仰,使“信尚邪教,名目種種不一”成為了“四川風俗”;同時出現的啯嚕和白蓮教叛亂等進一步引發政府的擔憂,擔心其間“藏匿匪類”或出現“勾結匪類,或誆騙錢財,甚為地方之蠹”的現象,但是又不能“概行查禁,以致滋擾”,因為這已是相當普遍的現象。

在清代城市民間信仰領域,祀典與淫祠或邪教之間的劃分是模糊的,民間神祗可以進入國家祀典,也可以被劃入淫祠或邪教,這種劃分標準隨著時勢的變化而變化,如四川地區政府鎮壓白蓮教或啯嚕叛亂時期,大多數民間祀祠被認為是“邪教”,而在時勢寬鬆時,這些民間神祗則可安享地方祭祀,有一個較為寬鬆的生存空間。

在國家規定的祭祀中,往往將國家的教化思想與民間社會的崇神信仰結合起來。四川總督福康安在春季祭祀時,發現南門關帝廟“棟宇湫隘,丹堊不鮮”,捐俸派屬吏重修南門關帝廟,他提到“古祠祀之請非徒以祈福也,必有關於綱常名教之大”,而關帝為“萬世之師表”,“義氣浩然,常伸於宇宙間”;同時,也提到了關帝在民間的靈驗,“帝君之威靈赫濯,曆久彌新,天下之大,人民之眾,凡有禱必應焉,何神異若斯之盛也”。作為總督,“事神治民之道”正是要扶持政府儒道,滿足民眾對信仰的需求。

(三)清代地方城市景觀建設與國家意誌的貫徹

清代前期城市景觀的修建,大多是為了貫徹國家文化政策,為維護某些社會文化價值,而非完全基於理性的城市建設。越是前期修建的景觀,如文廟、武侯祠、杜甫草堂,其國家意誌就越發明顯。因此,在城市景觀的整個發展過程中,教化的目標從未被忽略。而這一點,最能表現出中國傳統城市景觀建設的政治背景。

清初成都景觀重建早於市政建設,這一過程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再現了一次中國古代城市興起和發展的過程,即中國行政中心城市是作為政治中心和軍事堡壘建立起來的,城市中首先發展起來的是直接服務於政治統治和精神統治的社會職能,而城市的經濟職能以及與一般市民生活相聯係的其他社會職能則是派生的、後來逐漸發展起來的。

清代成都景觀建設的經費,主要來自代表國家利益的地方官吏、後來來自城市士紳、僧道、商人,而其中官紳的捐款又是最主要的經費來源。官、紳在景觀建設中起著主導作用,而黎民大眾則是政治“失語”的弱勢群體,因此,在這些早期景觀的修建中,受到關注的並不是景觀的可觀賞性等物質表現形式,政府、官紳關心的是如何繼承景觀所要表達的精神意義、景觀在文化意義的傳承。因此,城市景觀建設帶有很大隨意性,基本上無製度和整體規劃可言。

清代城市的景觀更多地承載了帝國的教化功能,官吏與文人在修建景觀時自覺地承載了這一使命,城市景觀在整合城市,教化民眾上的功能固然不可忽視,但城市景觀扮演的角色隨著清代中期以來城市社會的發展也在發生變化。在維護傳統的社會秩序及價值方麵,早期城市景觀扮演的角色趨於保守,更多地被國家意誌形態所操縱,其功能在於整合社會、淡化各階層之間的衝突、調整國家政權與社會的關係。隨著城市社會的恢複,城市商品經濟的發展,清代中後期這一具體時間,因不同地區城市恢複的快慢而不同,在江南乾隆年間,城市景觀的建設己由士紳商人們主宰,但在四川的城市,這一時間要推持許多,城市士紳參與到景觀建設中,無論是地方管理還是地方認同感都在增強,相比於清前期景觀建設中對傳統儒家價值觀念為首的國家文化政策的尊崇,後期的城市景觀建設開始摻入不少一般百性所接受的通俗信仰,如地方傳說、地方傳統之類。但地方社會自主意識的生長趨勢並沒有太大的發展空間,國家意識形態仍牢固而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