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清代城市景觀建設與社會重建1(2 / 3)

因為官署是國家機關所在地,“嚴出入,慎關防”不能小視。成都作為省會,在官署建設上得到高度重視,隨著清軍在四川統治的奠定,成都各級官署在康熙三年左右開始了重建工作。康熙四年(1665),原設保寧的四川政府機構全部遷往成都,成都的官署建設在康熙時期都已完成初步或完成,省、府、縣等各級官署都已得到重建。

科舉作為聯係中央政權與地方政權一個紐帶,是聯係天下王製一脈相承的紐帶,政教相連的傳統政治理論和社會等級製都通過科舉以一貫之。而它在地方城市存在的場所就是貢院,行政等級不同的城市擁有不同的貢院,各地大大小小的貢院是國家意誌通向各個地方社會的神經脈絡,集聚地方精英,控製其思想與行為。康熙四年(1665),四川政府遷入成都後,立即將蜀府改建為貢院,次年即投入使用,充分說明貢院作為科舉製度在地方政治中心對於國家的重要性。

(二)文廟、江瀆廟、武侯祠、杜甫草堂等紀念景觀的重建,表達對傳統的繼承與傳遞

對於成都這樣的地方城市來說,城市擁有的重要使命是彰顯政權的地位,除了通過一些保障政治權利的官署等建築來作為地位與權力的標誌外,祭祀建築、以及一些意味著傳統文脈傳承的紀念景觀從精神意義上、從思想上塑造著城市作為政治中心所在地的地位。這類紀念景觀之所以在清初城市恢複重建中受到重視原因有以下三個方麵:

它們是國家在地方的“合法化程序”之一。從中國曆史的早期開始,向天帝或其他超自然的力量獻祭就一直是政府的一項神聖的工作。清政府全麵接受了漢民族的這套文化象征網絡。在禮製壇廟中的各種複雜祭禮,從某一角度來說,是國家職能“合法化”的程序,因為對地方社會大眾來說,這些途徑是理解國家政權的最重要的形式之一。同時從這些景觀在地方社會中的重要作用可以看出,家長製的封建國家也嚴重依賴象征性景觀來維持自身的地位,因而小心翼翼地維持與修正這些景觀,使國家和地方利益更加融為一體。

清代成都城內廟宇列入祀典者,有兩座文廟及城隍廟三處。城外的祭祀建築有武廟、文昌宮、龍神廟、江瀆廟、川主廟、風雷祠,各一處。每歲二、八兩月,皆舉行春秋祭祀,日期係由禮部予頒。府文廟及武廟、文昌宮,多由總督親往主祭,在任司、道、府、縣皆往陪祭。其餘各廟皆如行香之例,可由總督委人代祭。武廟於五月十三日,文昌宮於二月初二日,皆加祭一次。會府為朝賀之地,遇元旦及萬壽慶典,合城官員均前往行朝賀禮。至昭烈帝廟、諸葛忠武祠、關帝衣冠陵、及昭忠祠、阿文成公祠、德公祠、勒公祠、占公祠、駱文忠公祠、曾文誠公祠、丁文誠公祠,雖皆在祀典之列,然僅春、秋由官致祭,朔望即不行香。“其餘皆屬私廟,不載祀廟,惟在本廟首人以時致祭矣”。各官員若不按時令拜謁廟觀祠堂或獻祭,或者在應齋戒期間預宴行樂,就會受到朝廷的彈劾。如未能提供充足的祭祀物品,也會受到處罰。在這種反複的近乎儀式化的紀念行為當中,建構了地方民眾對於新生國家權威的最初的文化認同。

它們是國家教化的工具。四川巡撫衙門遷到成都的第二年,城市文廟就開始興修了。成都文廟的迅速恢複是和清政府奉行的“崇儒重道”文化政策分不開的。順治十六年,“孔聖故址,一片廢墟,無片瓦隻椽”,巡撫佟鳳彩“下車伊始”便在順治十八年開始重修文廟,康熙二年完成。在戰亂之後城市重建初期,儒家思想作為清朝統治思想的核心,城市中的孔廟是官方控製力量的象征。康熙二十二年,康熙禦書文廟“萬世師表”;雍正四年,雍正禦書文廟“生民未有”;乾隆三年,乾隆禦書文廟“與天地參”。一座城市的文廟就是這座城市國家力量的象征,“過者望宮牆之崇高,起斯文之瞻仰矣”。

它們是城市傳統的延續,表明清政府繼承傳統的決心。對這些城市傳統紀念景觀的捐助,體現了清朝在17世紀80年代開始宣稱的繼承明朝遺產所作的努力,及延續城市傳統的決心。1684年,清康熙帝在南京明孝陵的親自祭奠肯定了忠誠的原則,隻是將效忠的對象變為對清朝的效忠。這些儀式將康熙帝擺在與明朝皇帝相等的中央集權合法繼承人的位置上。早在清代之前,武侯祠、杜甫草堂、青羊宮等建築在城市記憶中一直占據著重要地位,早已成為成都城市形象的象征明代楊慎在《全蜀藝文誌》中所編輯的十五首關於成都的詩詠歌賦裏,其中有五首明確地提到武侯諸葛亮或及祠廟,是出現頻律最高的題材。它們也是曆代官方政權庇護下的景觀,因此在清政府決心延續前朝城市傳統時,這些重要的城市象征也成為最早得到重建的景觀。

(三)一些寺廟道觀得到國家的支持而迅速重建

一些寺廟道觀等宗教景觀也是政府最早選擇重建的景觀,如昭覺寺、文殊院、青羊宮、二仙庵等,不僅地方政府官員出官俸,或中央撥重金重建維修,甚至朝廷也賜匾或禦詩以大力扶持。清代中央政府與明代一樣,對於寺廟道觀等宗教的政治教化作用十分重視。

清初地方社會在長年戰爭災害後,佛教中的厭世、出世教義和順從神旨的命定思想,也很有利於政府對於民間的思想控製,對於亂後的地方社會可以起到教化作用,可使“夙遭劫難,淪胥日深”的西蜀殘黎生發起“向善之心”,有利於地方社會的穩定,社會道德秩序的整飭。康熙七年(1668)巡撫張德地捐俸修建青羊宮三清殿。張德地在《重修青羊宮碑記》中強調了道教對於治理國家的重要性,因其“有資於治理若斯之宏也”,黃虞之時已用於治理,漢代時更是以柔道治國的圭臬,道教與國家的休養生息政策契合,成為了清初統治者的思想工具,這也賦予了青羊宮等道教景觀以政治生命,成為清初城市率先動工的景觀。康熙十一年(1662),四川按察使在將武侯祠內淨眾寺易址重建時,談到佛道之術是有助於國家政治統治的“王政中”的“一大權術”而已。正因如此,在清初,中央政府大力扶持成都的佛寺道觀的重建,地方政府官員資助了大量重建資金。

三、清代成都城市恢複後國家意識在城市景觀建設中的體現

如果在城市恢複的早期,國家意識是以直接的形式體現在城市建設中,那麼乾隆年間後,隨著地方社會的恢複、城市經濟的增長,國家意識以新的形式滲透到城市景觀建設中。

(一)建立以“忠”為核心的意識形態以鞏固中央在地方的統治

三藩之亂被平定後,隨著清政權在全國範圍內的穩定,清政府為了更進一步貫徹國家文化政策,努力建立以“忠”為核心的穩固“帝國”精神的意識形態,樹立了清朝是傳統道德捍衛者的形象,同時強化地方對國家的忠誠價值。清政府給予了忠臣諸葛亮以崇高的地位《清史稿·禮誌三·吉禮三》“曆代帝王陵廟”條記載:順治初年,該廟入祀的三國人物中,僅諸葛亮一人,在“先師孔子”條記載,清曆年祭孔,陪祀的三國人物中,也隻有諸葛亮。康熙時,朝廷曾專門下旨“成都祀諸葛亮”,乾隆帝也親自寫有《蜀漢興亡論》,認為像孔明這樣的“賢人”為“國家之寶”,這樣的舉動其實不是針對個人評價,而是整體地消解明朝改朝換代之記憶對清政權的衝擊。它使忠臣的忠烈行為抽離出具體的時空脈絡,不是對某一朝代的效忠,而是體現了超越的人格典範,亦即遵守固有“聖賢家法”的忠義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