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滿城實際是清代八旗兵在駐守城市中修建的駐防地關於滿城的定義來自馬協第《清代滿城考》,這些“城中城”成為清朝城市建設中一個重要特點。駐防八旗,遍布中國幾乎所有的關津要隘,是清政權控製整個國家的主要手段之一。清代共有滿城20座,其有14座在各省會城市,這些滿城中的八旗“無事則拱衛控製,隱然有虎豹在山之勢,有事則敵愾同仇,收幹城腹心之用”。他們攜眷而來,聚族而居,亦兵亦民,擔負著對內、對外的軍事任務。但從另一角度來看,他們在數量上又是絕對的少數,各個大城市中的駐防地如同漢族汪洋大海中的一座座“孤島”。
成都的滿城和北京、江寧、西安一樣在城市內修建,這些城市在清以前為重城格局。清初,國內政局尚不穩定、國家財力也不充裕的情況下,西安,江寧都是利用了原有的明藩王府城建設滿城,而成都則是在原有秦漢少城的城基上建滿城,所以成都人一直把滿城仍稱為少城。
一、成都滿城的修建研究成都滿城的文章
成都滿城在康熙五十七年(1718),由朝廷奏準興修,然而在成都修建滿城的動議的提出卻很早。四川巡撫李國英早在順治九年(1652年)就曾要求朝廷像當時的陝西、山西、江南、浙江省一樣,“在省城之內另築滿城”,以作“永安之計”《順治九年八月十五日李國英題稿》。駐守地方的八旗部隊不僅是中央政權所倚重的控製力量,也是地方政權為穩定地方所倚重的重要力量。
但隨著戰事平息,四川滿洲兵多奉命調回原駐地,並沒有留下來。直到吳三桂叛亂期間,朝廷先後從北京、西安、荊州等地調拔滿洲兵入川,康熙二十一年(1682),平吳戰爭結束,由全國各地調入四川作戰的滿洲兵亦多調返原駐地,但入川的荊州滿洲兵卻被留在成都常駐下來。鑒於吳三桂叛亂後的四川的駐軍投誠反目的情況,當時的四川提督何傅在奏疏中提出:“蜀省兵丁,多非土著,將弁多非實授,必藉滿兵彈壓,以計萬全。”朝廷批準了將滿洲兵留駐四川的要求。康熙五十五年(1790),準噶爾人策零敦多布侵擾西藏,清軍為穩定康藏,加強打箭爐一路的兵力,康熙帝先後在五十六年、五十七年共從湖北荊州駐防八旗抽調驍騎三千名進駐成都以備調用。這些兵源是構成日後滿城的最初力量來源。
西藏叛亂中,四川的軍事地位迅速引起了中央的關注,大批前來成都駐紮待命的滿洲官兵使成都滿城的修建提上了議事日程。
康熙五十七年(1718)八月十四日,四川巡撫年羹堯疏言:
川省地居邊遠,內有土司番人聚處,處與青海、西藏接壤,最為緊要。雖經設有提鎮,而選取兵丁,別省人多,本地人少,以致心意不同,難於訓練。見今駐紮成都之荊州滿洲兵丁,與民甚是相安。請將此滿洲兵丁,酌量留於成都。省城西門外,空地造房,可駐兵一千。若添設副都統一員管轄,再將章 京等官,照兵數量選留駐,則邊疆既可宣威,內地亦資防守,第今正值用兵之時,應將此事暫緩。其修葺城牆,蓋造兵丁住房之處,理應預為料理。”得旨:“年羹堯欲於四川地方,設立滿洲兵丁,似屬甚是。著議政大臣等,會議麵奏。”至是議覆:“川省設防滿洲兵一千,恐不敷於調遣防守,應再添六百名。侯軍務畢時,令巡撫年羹堯,會同副都統寧古禮,將見在四川駐防之二千荊州滿洲兵丁內,照數拔派。二旗合設協領一員,每旗各設佐領二員、拖沙喇哈番品級章 京各二員、驍騎校各二員,留駐四川,再添設副都統一員管轄。其蓋造兵丁住房等項,交年羹堯預為料理。”
年羹堯的奏書為成都滿城的修建提出了三個理由:一是軍事地理位置“最為緊要”,“地居邊遠,內有土司番人聚處,處與青海、西藏接壤”;其次是士兵素質不齊,“心意不同,難於訓練”;三是已駐紮成都的荊州滿洲兵丁,“與民甚是相安”。如建有滿城,則“邊疆既可宣威,內地亦資防守”,理由是充足的。他還提出了具體方案,“省城西門外,空地造房,可駐兵一千”,“其修葺城牆,蓋造兵丁住房之處,理應預為料理”。當時成都滿兵隻有二千人,年羹堯隻提出留駐一千,而且並不占用城市內用地,隻在省城外空地建房。但隨後朝廷的反應是積極的,康熙要求應留駐一千六百名,以備調遣防守。
當年十月,成都又從荊州調入一千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十月二十日,玄燁又諭議政大臣:“在成都駐紮之滿洲兵,止有二千,為數甚少。將荊州之滿洲兵,再派一千,前往成都駐紮預備,此滿洲兵,俱令都統法喇管轄。”。並且隨著西藏叛亂局勢的深入,清軍前期在戰局中的失利,成都在戰局成為重要後方,滿城在較短的時間內進入修築階段,而且修築規模與速度遠遠大於當初的設計。康熙五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719年2月9日)年羹堯又上疏:“成都駐防滿兵,已經議設副都統以下官五十三員、甲兵一千六百名。其官署兵房,令臣料理。令應造官房七百三十二間、兵房四千八百間,見在備料鳩工。”年羹堯的住房預算是按照一個士兵三間住房,一個副都統以下的官員起碼十二間房來規劃的,士兵的住房並不是為單身士兵準備的,而是攜帶家眷的士兵。
按一個兵丁最少三口眷屬來算,一千六百兵丁加五十三名官員,還有匠役等雜丁,這個新建的滿城至少要有六千人以上的容量,而且時間緊迫,對於年羹堯原來在成都西門外空地白手起家建設滿城的設想,就不太現實了。因此我們看到成都滿城最終選擇在成都城內原西邊少城的舊城基上建設,這樣利用了蜀王府與大城城牆,隻需建設南北兩麵城牆即可。當然可想而知,在已恢複經濟,人口繁密的成都城占用這麼大的用地,將會對城市市民造成多麼大的擾動。
康熙六十年,清軍趕走了準噶爾人,西藏之亂平定,進軍理塘、巴塘直至西藏的荊州八旗兵返回成都。清廷在赴藏助戰的荊州八旗兵中截留驍騎一千六百名,“共計男婦大小,共五千餘名口”。在成都駐防,設副都統衙門。到了康熙六十一年(1721),滿城終於初具規模。副都統法喀開始做成都駐防旗兵的移眷工作,眷屬陸續來川。移眷工作,直到乾隆初才全部完成。
成都滿城的修築資金來自兩部分,一部分由國家工部拔款,清人吳好山(1796-1876)在《成都竹枝辭》道:“‘滿城’城在府西頭,特為旗人發帑修。仿佛營規何日起?康熙五十七年秋。”所謂“發帑修”就是用國家庫銀來修建滿城。另一部分由紳民捐資修建。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羹堯征調全川各州縣紳民捐資修建滿城,獎勵有功人員,而清實錄中也有記載“雍正元年,川省滿城營房有官生捐蓋造者準予議敘”。《蜀海叢談》提到:“旗兵所住房屋,悉由公家建造。”所謂公家建,即不是士兵自己掏錢,馬協第先生認為川省滿城房屋,主要是由川省武舉進士、武舉等捐資蓋造。由此可見,成都滿城的建設來自國家“發帑”及四川官民捐資。
在隨後的發展中,成都滿城兵丁及眷屬數量逐步增多,營房也越修越多。在康熙六十一年,移眷工作按每名甲兵二到三個家屬來計算,隨著人口的膨脹,至乾隆二十七年(1762),每名步甲家屬四、五口至六、七口不等。營房嚴重不足,“皆於隙地壓蓋草房,易致朽爛”,“查無官房者,四百四十八名”。四川成都副都統富椿奏請先在滿城西南的教場空地建瓦房一百四十間,嗣後再添建至步甲、炮手等皆得棲止。
乾隆二十九年(1764)七月,四川總督阿桂認為,“成都為通藏大路,番夷環居,地居緊要”,原駐滿兵二千,為數尚少,奏請批準從西安調拔滿兵一千五百名入駐成都。乾隆二十九年十一月(1764)四川總督阿爾泰又奏準為些新到八旗官兵修築營房四千八百四十二間,阿爾泰請求購買地基,展修城垣。除滿城內西南隅空地,可蓋房二千餘間外,阿爾泰希望在滿城北門之西,西南隅城牆處將滿城城牆向外擴建,以建營房。建築費用經費由寶川局加卯鼓鑄平價公易案內積有利銀二十六萬兩中動支。至此,成都滿城得以擴建。
到了乾隆四十一年(1776)三月,第二次金川戰爭結束,朝廷諭令“特設成都將軍一員,駐紮雅州,統兵鎮守,節製綠營,並於兩金川之地安設營訊,移鎮提鎮,以資控馭”。但成都將軍與部分滿兵移駐雅州的方案遭到成都滿城內官兵的反對。後經成都將軍明亮認為將軍不易離開成都,以免與總督兩地相懸,會籌不便;而雅州地勢逼仄,於滿城挈眷亦不相宜。成都將軍仍駐成都,所有滿兵均毋庸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