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輕的醫生不得不離開他所居住的城鎮,因為他曾在那裏對一個大學教授兒子的生命構成過威脅。這個人原本是他最好的朋友。現在他卻覺得此人有著超凡的能力和邪惡的意圖,並認為正是這位前朋友造成了他家幾年來的種種不幸,以及他在家裏、在社會生活中的諸多厄運。不止於此,他還認為這個壞朋友及其教授父親還引發了戰爭,將俄國人引入境內,並無數次威脅著他的生命。我們的患者因此深信,惟有將這個罪犯處死,才能結束一切罪惡。然而他仍然深深地愛著他的朋友,以致早有槍殺他朋友的機會,卻因手軟而無法開槍。我和患者進行了短暫的交談,從中了解到他們的友誼可追溯到其學生時代。至少有一次他們遠遠超越了友誼的界限:他們曾在一起過夜,並有過完全的性交。就患者的年齡及人格魅力來說,他應該有愛女人的情感,可他始終沒有這個意思。他曾與一位社會地位很高的貌美的年輕女郎訂過婚,但最後解除了婚約,因為她發現她的未婚夫毫無感情。幾年後,在他第一次能夠給一個女人提供完全的性滿足時,他的病卻發作了。這個女人房事過後感激而誠懇地擁抱了他,他卻突然感到一種利刃刺喉般的莫名的痛苦。此後,他說這種感覺就像解剖屍體過程中頭部切開時的感覺一般。因為他的朋友是病理解剖學家,所以他逐漸產生了隻有他的朋友才會派這個女人來引誘他的念頭。打那以後,他便開始留意來自這位朋友的其他迫害。他相信,他是他這個朋友陰謀的犧牲品。
但在某些案例中,迫害者與患者並非同性。而我們卻將這種疾病解釋為同性戀力比多的一種防禦,這豈不是與上述事實相衝突了嗎?不久前,我曾有機會診察過這樣一個病例,並透過這種表麵的衝突為我們的解釋找到了一種證實。一個女孩堅信自己受過一個曾與她兩次發生親密關係的男人的迫害。其實,她開始仇恨的是一位女人,這人可視為其母親的替代者。直到第二次與這個男人約會之後,她才將受迫害的幻想從那個女人轉到他人身上。由此可見,在這個病例中,迫害者與被迫害者為同性這個前提仍然成立。患者在向律師和醫生訴說時,並未提及其妄想的這個最初階段,因而,表麵看來,似乎與我們對偏執狂的解釋相互衝突。
與異性對象選擇相比,同性對象選擇與自戀的關係更加密切。因此,同性戀的衝動一旦受到拒斥,就很容易退回到自戀。到目前為止,我極少有機會將我們所發現的性愛生活的基礎告訴你們。現在來補充也已太晚。然而,我能向你們強調的也就這麼多。對象選擇,亦即,自戀期之後力比多的發展,可以按照兩種不同的類型發生:或者按照自戀型(narcissistic type),此時患者自己的自我為另一個盡可能類似的自我所取代;或者按照依戀型(attachmenttype),此時力比多是以那些能夠滿足其他關鍵需要的某個心愛的人作為對象。進而,力比多強烈地固著於對象選擇的自戀型,也成了有顯著同性戀傾向者的一種特性。
你們應當還記得,在本學年第一次上課時,我曾向你們講過一個女人患有妒忌妄想的例子。既然我們的演講快要結束了,你們肯定很想聽聽精神分析是怎樣解釋妄想的。但是我能告訴你們的遠遠達不到你們的期望。妄想不受邏輯要求或實際經驗的影響,這一事實像強迫觀念一樣也可以用它與潛意識的關係加以解釋,這些潛意識要麼通過妄想或強迫觀念表現出來,要麼為妄想或強迫觀念所阻止。二者之間的不同實際上建基於這兩種疾病的地形學和動力學之間的差異。
至於抑鬱症(可以有許多不同的臨床形式),也像偏執狂一樣,我們已找到了某種能使我們了解它的內部結構的途徑。我們發現,自我譴責,這一為抑鬱症患者所用的以最殘忍的方式折磨自己的途徑,實際上亦可應用於另一種人,應用於他們所失去的性對象,抑或用於因自己的過錯而不再珍視的性對象。據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抑鬱症患者確實已將其力比多從對象上撤回,但通過一種我們應該稱為“自戀性認同”(narcissistic identification)的過程,這個對象已在自我本身建立起來,投射於自我本身(在此,我隻能給你們提供一種形象化的描述,而不能用地形學和動力學的方法進行有條理的說明)。於是,患者自己的自我就被當做那個已被拋棄了的對象,所有那些本應該針對對象的攻擊性行為和報複的表示,也都相應地轉移到了自我身上。如果再考慮到下述事實,即抑鬱症患者對自我的痛恨,與對那個既愛又恨的對象的痛恨同樣強烈,那麼,對抑鬱症患者的自殺傾向,我們就不難理解了。在抑鬱症和其他自戀性錯亂中,患者情緒生活中明顯有一種特殊的特性——自布洛伊爾之後,我們習慣於稱之為“矛盾情緒”(ambivalence)。用以表示同一個人的相反情感——愛和恨的情感。令人遺憾的是,在這些演講中我不能對此講得太多。
除了自戀性認同之外,還有一種癔症的認同,對此我們很早以前就已經熟悉了。我希望通過幾句話就能向你們闡明兩種形式之間的差異,但事實上這是很困難的。關於抑鬱症的周期的和循環的形式,我可以告訴你們一些事情,我相信你們會很樂意聽的。因為在適當的情況下——我曾多次體驗過——通過分析治療,有可能在患者神誌清醒時防止這種條件重新出現在相同或相反的情緒狀態中。從這些案例中我們了解到,在抑鬱症和躁狂症(mania)中,我們再次涉及到一種特殊的處理衝突的方法,該方法的先決條件與其他神經症完全一致。你們想想看,在這一知識領域中還有多少東西需要精神分析去了解啊!
我還告訴過你們,我們希望對自戀性錯亂的分析將有助於我們了解我們的自我將各種不同的機構組合、構造成整體的方式。我們以前已對此進行過探討。從對妄想的有關資料的分析中,我們得出了下述結論:自我中確實存在著一種不斷觀察、批判和比較的機構,並以這種方式與自我的另一部分相對抗。因此,我們認為,當患者抱怨說自己的一舉一動都受人監視、每一思想都有人知道且受到批判時,其實他是在向我們表露一個鮮為人知的真理。他惟一的錯誤是將這種令人難受的力量視為與自己不相容的東西,並將它置於自身之外。他覺得在其自我中存在著一種占統治地位的機構,這種機構通過他在發展過程中為自己創造出來的理想自我(idealego),來衡量他的現實自我及一切活動。我們也認為這種創造帶有重新獲得自我滿足的意向,而這種自我滿足與嬰幼兒的原發性自戀有關,但從那時起便屢遭幹擾和阻遏。我們知道,這種自我觀察的機構就是自我稽查員,即良心;正是它在夜間發揮著夢的稽查作用,對夜夢中不能允許的願望衝動進行壓抑。假若能將它從被監視的妄想中分離出來,那我們就能知道它起源於父母師長和社會環境的影響——即對這些模範人物的認同。
這些就是將精神分析應用於自戀性錯亂時所獲得的一些研究結果。無疑,這還很不夠,仍欠準確,隻有從已建立起來的熟悉的新領域中我們才能獲得這種準確性。我們之所以能獲得這些研究結果,是因為使用了自我力比多或自戀力比多的概念。借助於這些概念,我們就能將在移情性神經症中證明是有價值的觀點擴展到自戀性神經症。然而,你們現在可能會問,我們是否可以將自戀性疾病和精神病的一切幹擾都歸於力比多理論解釋的範圍,是否可以將所有疾病的起因都歸於心理生活中的力比多因素的作用,而與自我保存本能的變化完全無關。女士們,先生們,在我看來,這個問題似乎不需要立即回答,這主要是因為,現在做出判斷時機尚未成熟。我們可以充滿信心地將它留待我們科學工作進步後再去解決。我敢肯定,那時將證明致病的能力實際上是力比多本能的一個特點,因而力比多理論,無論是在最簡單的“真實性”神經症方麵,還是在最嚴重的人格障礙方麵,都可以高興地看到自己的成功。畢竟,我們知道力比多的一個特點就是不服從宇宙的現實——即必要性的支配。但我亦認為自我本能在此也有連帶的關係,既然力比多有致病的情感,那麼自我本能的機能就不得不因此而受到幹擾。即使我們發現在嚴重的精神病中自我本能自身是一個主要的受害者,我也不認為它預示了我們的研究方向的災難。無論如何,將來會給你們一個回答的。
然而,讓我們再次暫時回到焦慮這個問題上來,以便闡明我們前麵所留下的最後一個模糊不清之處。我已說過,有個事實並不與焦慮和力比多之間的關係相符合:麵臨危險時所發生的現實性焦慮似乎是自我保存本能的一種表現——畢竟,這一點是無可爭辯的。但是,如果焦慮情感的產生不是源於利己主義的自我本能而是自我力比多,那我們又作何解釋?畢竟,焦慮狀態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有害的,而且程度愈深,這種有害也就愈明顯。在這種情況下,它將妨礙那惟一有利且惟一為自我保存目標服務的行動,無論這種行動是逃避的還是防禦的。因此,如果我們將現實性焦慮的情感部分歸因於自我力比多,而將這種伴隨的行動歸因於自我保護本能,那麼,我們就能擺脫這種理論上的困境。難道你們不會深信一個人逃跑是由於感到焦慮嗎?不,一個人感到焦慮,他的逃跑行為,均源於一個共同的動機,這一動機乃是由對危險的知覺所引起。經曆過致命危險的人們告訴我們,他們一點也不感到恐懼,而隻是行動——比如說,他們舉槍瞄準野獸——這無疑是最明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