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在考察夢的隱意的過程中,我們十分偶然地發現,我們剛才所講過的所有複雜的心理活動均可以在潛意識中發生——這一發現既令人驚奇,又使人困惑!
但話又說回來,隻要你們清楚地意識到了自己所使用的是一種簡約的表達方式,隻要你們不相信自己所描述的夢的意義的多樣性與夢的基本性質有關聯,那你們也是對的。當你們說到一個“夢”時,你們所指的要麼是顯夢(即夢的工作的結果),要麼至多是夢的工作本身(即由夢的隱意轉化為顯夢的心理過程)。對“夢”一詞的任何其他用法都會帶來概念的混亂,導致謬論的發生。如果你們眼下所描述的乃是隱含於夢背後的隱意,那你們就直接說明好了,千萬不要因說話含混而使問題變得模糊難懂。夢的隱意是夢的工作構造顯夢所運用的材料。你們為什麼總想把材料與構造材料的活動混為一談呢?你們這樣做,比那些隻知道這種活動的結果、而不能解釋其由來或形成方法的人到底高明多少呢?
夢的惟一要點就是影響到思想材料的夢的工作。我們在自己的理論上沒有理由不重視它,雖然在某些實際的情境中我們很可能將它忽略。分析觀察進一步表明,夢的工作從不將自己局限於把這些思想轉化為你們所熟悉的原始的或退行的表達方式。相反,它總是擁有某種不屬於前一天的隱念、卻是夢的形成的真正動機的其他東西。這個不可或缺的東西便是潛意識的願望。夢的內容獲得新的形式正是為了滿足這一願望,所以你們所考慮的如果僅僅是夢所代表的思想,那麼夢就可以是任何東西——一種警告,一種意向,一種準備等等。但它常常也是一種潛意識願望的滿足。如果你們把它看成是夢的工作的成果,那它也總能如此。所以,夢絕不僅僅是一種意向或一個警告,而且也總是一種意向,等等。它們借助於潛意識的願望而轉化為思想的原始方式,轉化的結果便是那一願望的滿足。可見,願望的滿足這一特點才是夢的不變的特性,其他的則可有可無。被滿足的願望有一部分可能又構成一個願望。在這種情況下,借助於潛意識的願望,夢代表著前一天的某種潛隱的願望的滿足。
所有這一切於我來說都非常清楚,但是我卻不知道是否讓你們也弄明白了。何況,我現在也很難向你們證明這一點。因為這需要對更多的夢進行更細致地分析,同時,作為我們有關夢的觀點中最關鍵、最重要的一點,如果不把它和我們以後所要講述的內容聯係在一起,那麼,它便不可能令人信服。由於一切事物都是密切相聯的,因此,很難想象,在脫離與性質類似的其他事物的聯係的情況下,人們能深入地洞悉某一事物的性質。迄今,我們對與夢有關的東西即神經症的症狀還一無所知,所以我們應該暫時滿足於在這點上我們已獲得的成就。在此,我將再舉一例,希望能給你們提供一種新的認識。
我要舉的仍是前麵已討論過幾次的那個夢,那個用一個半弗羅林買三張票的夢(我可以向你們保證,我當初選取這個例子並非出於任何特殊的考慮)。你們知道,這個夢的隱意是:夢者聽到自己的朋友剛訂婚的消息時,便後悔自己結婚太早,對自己的丈夫亦有了輕視之意。她認為如果自己能耐心等待,或許可以找到一個更好的丈夫。我們也知道夢的這些隱意在夢中是如何表現的:它表現為一種窺視的願望,一種想有資格去劇院看戲的願望。而這種願望很可能是要看婚後會發生些什麼的一種古老的好奇心的產物。我們都曉得,兒童的好奇心通常指向於父母的性生活,是一種幼稚的好奇心。這種好奇心在其後的生活中仍將繼續存在,但作為一種本能的衝動,仍有其嬰兒期的起源。然而,夢者在白天所得到的消息並沒有引起這種窺視的願望,而隻引起了氣憤和懊悔。這種窺視願望的衝動起初和夢的隱意並無任何關係。所以,分析時就是不考慮這一衝動,我們也能使釋夢有所結果。然而,憤怒本身不能產生夢。隻有當這種想法喚醒了想要看看結婚後到底會有何種結果這一古老願望時,夢才得以產生。這樣,通過用去劇院看戲替代結婚,這種願望便賦予了夢的內容所采取的形式——一種更早的滿足願望的形式:“你看,現在我可以到劇院去看以前不允許看的一切了,但你還不能去!我已經結婚了,可你還得等著!”夢的實際處境便以這種形式轉化成它的反麵,過去的勝利則取代了她新近的失敗。結果,窺視願望與自誇的感覺同時都得到滿足。這種滿足進而決定了顯夢的內容:在顯夢裏,實際的情況是,夢者正坐在劇院裏,而她的朋友則不允許入內。夢的其餘內容則表現為這個滿足情境的所有不易理解的變更形式,其背後仍隱藏著夢的隱意。夢的解釋就是置那些用來代表願望滿足的東西於不顧,就是揭開暗示的晦澀難解的麵紗,進而昭顯那些令人痛苦的夢的隱意。
談了這許多,我無非是要你們注意現已突顯出來的夢的隱意。我請你們不要忘記:(1)對夢者來說這些隱意是潛意識的。(2)這些隱意完全合乎情理且相互連貫,所以我們可以把它們看成是對夢的起因的自然反應。(3)它們可能是任何心理衝動或理智活動的等價物。現在,我想從較以前更嚴格的意義上描述這些隱意,將它稱為“日間餘念”,不管夢者承認它們與否。我現在就能將日間餘念和夢的隱意區分開來。依照前麵的說法,我得把我們在釋夢中所了解的一切都稱為夢的隱念,而日間餘念則隻是夢的隱意的一部分而已。因此,我們的觀點是,除日間餘念外,似乎還有某個東西,它也是潛意識的一部分,是一種強有力卻被壓抑的願望衝動。正是這種衝動才使夢的構建成為可能。這種願望衝動對日間餘念的影響產生了夢的隱意的更為深入的部分——它無須像清醒時表現得那樣合乎情理和易於理解。
我曾用過一個類比,以說明日間餘念與潛意識願望之間的關係。在此,我隻能重述一次。任何企業都必須有一個支付必要費用的資本家和一個可以出謀劃策、知道怎樣執行計劃的企業家。在夢的構建裏,資本家這個角色總是由潛意識的願望來扮演。它為夢的構建提供精神能量。企業家則為日間餘念,它決定著如何使用這筆費用。當然,資本家本人也能出謀劃策,擁有必要的專業知識,企業家自己亦可擁有資本。這本來可以使實際的情境化繁為簡,但從理論上看卻增加了理解的難度。在經濟學中、同一個人經常被分成資本家和企業家兩個方麵。這使我們的類比又有了可以立足的基本情境。在夢的構建中,也有同樣的變化,這一問題我要留給你們自己去探究。
至此,我不能再繼續往下講了。你們可能早就有了疑問,現在應該讓它提出來了。你們會問:“日間餘念果真是潛意識的嗎?它和夢的形成所需要的潛意識的欲望意義相同嗎?”你們的疑問是有道理的。這是整個事件中至關重要之處。它們都是潛意識的,但涵義有所不同。夢的願望屬於一種不同的潛意識——一種起源於嬰兒期,又有其特殊機製的潛意識。如果能用不同的名稱來區別這兩種潛意識,當然是再好不過。但我們卻寧願等到我們熟悉了神經症現象之後再說。當潛意識僅有一種時,人們就將它視為某種想入非非的東西。當我們承認不區分出兩種潛意識就無法說明問題時,人們又會說些什麼呢?
讓我們就講到這裏吧。這又是一個未說完的話題。但這樣做,難道所蘊含的不正好是一種期待,期待在我們自己或他人的努力下,能將這些知識繼續向前推進嗎?就我們已經了解的而言,難道還不夠新奇、不夠令人吃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