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條外幣兌換

隻能收兌由國家外彙管理局公布的有牌價的外國貨幣。營業前應逐一檢查所公布的外幣牌價是否發生變化、如有外幣牌價發生變化,要按國家外彙管理局公布的牌價及時予以調整。

兌入外幣應認真審核“兌換水單”的幣別與實物金額數字,簽字與護照等是否相符。並認真鑒別真偽及流通情況。

兌出外幣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憑有效期內的水單及有關證件辦理。

兌換業務的複核員除鑒別真偽,複核簽字以外,還應檢查貨幣符號、使用牌價及計算是否正確。

第十八條尾數箱管理

各級行根據業務需要,適當設立尾數箱,供臨櫃出納員存放本外幣現金、外彙券和收付訖章、個人名章之用。

每個尾數箱的設立,必須經部門主管領導批準,並進行編號登記、簽收、專人負責。

營業前或營業中,現金不足支付時,出納員根據需要並注意券別大小麵額搭配,適當領用本外幣現金、外彙券,領用時填製“出庫票”一式二聯,經科、股長簽字後,交管庫員憑以取款。

對尾數箱備用金,各行要規定限額,超過限額及時填製“入庫票”入庫。如特殊情況需要擴大尾數箱限額,應報行領導批準。

出納員離開崗位時,應鎖好尾數箱。

營業終了,應結軋尾數箱款項,經雙人清點、複核無誤後,加鎖、加封交管庫員入庫保管。

中午停業休息時,尾數箱也必須入庫或入保險櫃保管。

尾數箱換人管理應清點箱內現金,辦理交接手續。尾數箱鑰匙要妥善保管,以防失控。換人應換鎖。尾數箱內款項不許私自挪用。

出納主管領導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尾數箱。

第十九條整點

收入的本外幣現金、外彙券必須進行整點。未經整點的幣、券不得對外支付和解繳。整點時按幣別、券別,100張為把,10把為捆,外幣5把亦可成捆,以雙十字捆紮。硬幣100枚為卷(如習慣50枚亦可),10卷為捆。每把(卷)加蓋帶行號的經手人名章。每捆應在繩頭結扣處封簽,注明行名、幣別、券別、麵額、封捆日期並加蓋捆鈔員名單。如不足整數應在紙條上注明金額數字,以便於和整數區分。外幣硬幣可裝布袋,每袋數量要在封簽上注明。

如有不同要求的幣別捆紮,按總行規定辦理。每捆、把未點清前,不得將大小封簽丟掉。

經過整點的本外幣現金、外彙券,應做到墩齊、捆緊、印章清楚、數字準確。完整券和損傷券分開,未經整點的幣券或當日收入的款項不得對外付出。

儲蓄部門交出納部門的本外幣現金,必須按本製度規定,進行整點後交庫。

第三章庫房管理

第二十條出納庫房是存放本外幣現金、外彙券、貴重品的專用金庫。四周牆壁、房頂要牢固,符合安全條件。應有通風、報警等安全設備。安裝專用庫房門(有鐵柵欄門),暫時沒有庫房的行,必須設置保險櫃。該保險櫃要放在安全地點。

庫房應有守庫間,守庫間窗戶要有護窗板或鐵欄杆,防盜門,以保證安全。

第二十一條凡本外幣現金、外彙券、貴重品都必須入庫保管,有賬記載。入庫保管的各種幣券應按幣別、券別整齊存放。庫內應設保險櫃或鐵皮櫃,凡開箱開包的本外幣現金、外彙券,不得擺在架子上,應按幣別分麵額存放在保險櫃或鐵皮櫃內。要保持庫內整潔。庫房要設立“現金庫存賬”和“券別登記卡”。

第二十二條要做到賬款、賬實相符,嚴禁白條抵庫存,庫內不準存放其他物品,不準存放武器彈藥和私人財物。嚴禁挪用庫款。

第二十三條業務庫與外彙券發行庫的外彙券要分別列賬保管。如放在同一庫房,也應嚴格分開,不得混淆。

第二十四條各級行要根據業務需要結合收付規律,由上級行核定必要的本外幣現金庫存限額。

第二十五條要堅持雙人管庫,雙人守庫。各行要配備忠誠可靠,責任心強的同誌負責管庫、守庫工作,管庫人員要經人事部門批準,臨時工不能管庫、守庫。各級行要指定一名出納正(副)處、科、股長與一名管庫員共同管理庫房。定期核對庫存。發現庫內現金與賬麵不符,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及時查找。庫內發生長、短款項,由管庫者共同負責。

第二十六條每日營業終了,要結軋庫存本外幣現金、外彙券,做到賬款相符。

第二十七條除管庫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進入庫房。經批準進入庫房的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庫房門(包括保險櫃)要裝備兩把不同鑰匙的鎖(包括對字密碼鎖),並要備有正、副鑰匙各一套。兩名管庫人員各掌管一把庫房門鎖正鑰匙。未設專職管庫員的行,也必須由一名出納(會計)正(副)處、科、股長與兼職管庫員分管。副鑰匙的保管,在辦理登記簽收手續後,由管庫員會同主管行長和出納(會計)部門負責人當麵共同密封,加蓋印章,兩把不同的副鑰匙分別交主管行長和不負責管庫的出納(會計)正(副)處、科、股長入保險櫃或保密櫃保管,掌管正鑰匙的出納(會計)正(副)處、科、股長不得再負責保管副鑰匙。除特殊情況外,不得啟封動用副鑰匙。必須動用時,應經行長批準,並由出納負責人會同管庫人員共同啟封,並要登記動用原因和時間。庫房門設有對字暗鎖的,開啟密碼的記錄亦應按上述辦法管理。

第二十九條庫房鑰匙不許帶回家中,應在設存放鑰匙的保險櫃,該保險櫃的鑰匙和暗碼由兩名管庫人員分別掌管,必須做到二人同時才能開啟該保險櫃。庫房和保險櫃鑰匙丟失不得配用,應及時報告,更換新鎖。

第三十條庫內嚴禁吸煙,生火爐,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發生失火、黴爛、鼠咬、被竊等事故。

第三十一條現金出入庫手續

現金出入庫時,管庫人員同進同出,一人不得進出庫房或在庫內工作。

凡本外幣現金、外彙券、貴重品出入庫時,均應填製出入庫票。每日營業終了,管庫人員要查對尾數箱入庫數量,以保證全部入庫。

出入庫事項辦理完畢,管庫人員共同鎖好庫房門後方能離開。

節假日或夜間,任何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如特殊情況必須進入庫房時,應經行領導批準,並通知保衛部門。

第三十二條各級行應指派兩名人員,負責在夜間或節假日看守庫房。守庫員在值班時間不準喝酒,不準擅離職守。守庫室不許留宿外人,不準外人進入玩耍。管庫員不準兼任守庫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