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樂象篇(1 / 2)

(一)原文

凡奸聲感人,而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淫樂興焉。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和樂興焉。倡和有應,回邪曲直,各歸其分,而萬物之理,各以類相動也。

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誌,比類以成其行。奸聲亂色,不留聰明;淫樂慝禮,不接心術;惰慢邪僻之氣,不設於身體。使耳、目、鼻、口、心知百體皆由順正以行其義。然後發以聲音,而文以琴瑟,動以幹戚,飾以羽旄,從以簫管,奮至德之光,動四氣之和,以著萬物之理。

是故清明象天,廣大象地,始終象四時,周還象風雨。五色成文而不亂,八風從律而不奸,百度得數而有常,小大相成,終始相生,倡和清濁,迭相為經。故樂行而倫清,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故曰:樂者,樂也。君子樂得其道,小人樂得其欲。以道製欲,則樂而不亂;以欲忘道,則惑而不樂。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誌,廣樂以成其教。樂行而民鄉方,可以觀德矣。

(二)譯文

凡是邪惡的聲音打動了人心,逆亂的風氣就會相應而生。逆亂的風氣表現出來,“淫樂”就興起了。而平正的聲音打動了人心,和順的風氣就會相應而生。和順的風氣表現出來,“和樂”就興起了。正如唱的與和的互相響應,人民乖違。邪僻、枉曲、正直等各種情誌也同類相應,各有所歸,而萬事萬物的道理,本來就是各按其類互相應和的。

所以君子根據人的性情來和諧他們的意誌,以成就人們的善行。對邪惡的聲音和淫亂的形色,不聽也不看;對放縱的無度的樂和不合禮教的事情,不使它進入自己的內心;對怠惰散漫的邪僻風氣,不使它在自己身上表現出來。使自己的眼、耳、鼻、舌、身、意等身體各個部分的活動都能和順端正奉行禮義。然後通過聲音表達出來,用琴瑟的彈奏來增飾文采,手持盾和戚來舞蹈,用羽和旄來裝飾,簫和管來伴奏,以發揚最高道德的光輝,感動四時的和氣,以彰明萬物發展的道理。

所以音樂的清明象征著高遠的天,廣大象征著博厚的地。樂曲的終而複始象征著四季,舞姿的回旋往複象征著風雨。樂舞之器五色齊備而有條不紊,八音符合音律而沒有差錯,節奏變化合度而又有常規,形體的大小互相補充,聲音的終始互相接續,唱的、和的、清音、濁音。相互交替而形成了一定的規律。所以樂教的施行使倫理得以彰明,使人民耳目靈敏,氣性平和,社會風俗也隨之轉變,普天之下都得到安寧。所以說,樂是使人快樂的。君子高興的是得到道德的修養,小人高興的是得到欲望的滿足。用道德來約束欲望,就能快樂而不過分;追求欲望的滿足而忘了道德,就會迷惑而失去快樂。所以君子本著人的性情以和諧他們的意誌,推廣“和樂”來完成對人民的教化。樂教施行而民眾就歸向正道,由此也就可以察見君子的道德了。

【故事1】

一曲悲歌救了自己一命

我國古詩詞中有許多流傳千古的名句,其中有兩句常用來形容那些感情極為悲痛淒楚的詩詞:“一聲何滿子,雙淚落君前。”它出自於我國古代的一個音樂故事。

唐朝開元年間,有一個叫何滿子的滄州籍歌女,色藝出眾,不知因何原因,被官府判處了死刑。死刑在京城長安執行。臨刑前,監斬官問她有無最後要求。歌女說,她別無他求,隻想在告別人世之前唱一首歌。監斬官想,囚犯是個弱不禁風的女子,讓她唱一首歌,也不至於發生什麼意外,便答應了她。臨死的何滿子,此時湧起的感情不是對死亡的恐懼,而是極度的悲憤。歌聲像泉水從岩隙中噴湧出來一樣,控訴著人世的不平,傾訴著自己所受的冤屈,斷人肝腸,直令天地昏暗,聽眾動容,有的眼淚不禁漱漱而下。歌罷,正當劊子手舉起屠刀,頃刻間將人頭落地之際,突然傳來了急促的聲音:“且慢!聖旨到!”原來,當歌女那敘事性的悲歌初起的時候,宮中有一個人見何滿子色藝超群,認為殺了可惜,便策馬揚鞭去奏告當時的皇帝李隆基。李隆基是我國曆史上最酷愛歌舞的皇帝之一,很有音樂才能,作曲、演奏、編舞,樣樣在行,還親自創建了一個規模龐大的宮廷樂舞機構——“梨園”,當然舍不得殺何滿子這樣的人才,於是立即降旨赦免她死罪。何滿子料不到一曲悲歌,竟救了自己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