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效率與公平
一、對效率與公平關係的認識過程
在效率與公平的關係問題上,我們的認識經曆了以下過程:
1.效率優先,兼顧公平。
這個提法是針對原來分配領域平均主義嚴重影響效率提高的情況,為充分調動人們的積極性,加快生產力的發展而提出的。由於平均主義(當時被認為是一種公平)與效率之間存在著衝突,於是提出了“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今天看來,平均主義是一種“小農式公平”,它是一種基於身份完全平等的公平,它反映了幾千年來農民的一種理想追求,同時它又是落後的,也是不可能實現的,隻能是一種空想。破除平均主義,既是為公平,也是為效率,效率與公平其實不存在矛盾,是完全一致的。
由於把公平定位於平均主義而提出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這一觀點,在理論上導致了混亂,這個提法暗含著效率與公平是矛盾的、為了效率可以犧牲公平的意思,給改革實踐中不顧公平,甚至犧牲公平,追求所謂“效率”的行為,提供了借口,導致改革實踐中出現了大量不公平現象,雖說要“兼顧公平”,但實際上是顧得上就顧,顧不上就不顧,因為借口就是“效率優先”。
2.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
黨的十六大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這一提法仍然認為公平與效率之間是衝突的,隻能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同時把“效率”與“公平”放到兩個時段來加以解決,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把效率與公平的關係定位在衝突的前提之下,並從兩個時段來解決二者的衝突,隻能出現蕩蹺蹺板的格局:一個時段效率上去了,公平沒了,下一個時段解決公平時,效率又沒了。
3.十六屆四中全會強調要注重社會公平。
承前,由於理論上沒有完全處理好效率與公平內在統一的關係,再分配環節注重公平,麵臨效率下降的兩難,於是又易回到“效率優先”而犧牲公平的老路。針對這種情況,十六屆五中全會又進一步強調:要更加注重社會公平,這種提法說明要把公平問題放到優先地位,以公平來帶動效率,而不是以效率來兼顧公平。
事實證明,把公平定位於平均主義,或者把效率與公平定位於衝突的前提下,來化解二者的矛盾,最終是沒有出路的。隻有重新定義公平,進而發現公平與效率之間內在統一的關係,才能真正化解二者的現實衝突。
4.初次分配與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係。
十七大報告指出:“在初次分配中同樣要解決好效率和公平的問題”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係”。這就是說,我們終於承認“公平與效率應當是內在統一”的觀點,要求從理論上找到如下突破:公平就是效率、效率就是公平。隻有找到效率與公平的內在統一點,才能實現我們的目標。
二、效率與公平的內在統一
什麼是效率?是指單位時間裏完成的工作量,也是指資源配置的最佳方式。什麼是公平?公平分為經濟學上的公平和社會學上的公平,經濟學上的公平與效率是完全一致的,沒有公平,則沒有效率,有多少程度的公平,就有多高的效率,它們是完全正相關的。而社會學上的公平與效率的關係則複雜得多,它們之間既相一致也有某種內在張力與衝突。
什麼是社會公平?社會公平問題的前提是,進行社會交往的不同利益主體對如何處理他們之間的關係,以及他們在社會資源配置過程中處於什麼位置等問題上具有的某種“共識”。凡是符合這種共識的,就是公平的。這種“共識”並非主觀所致,而是由當時的社會發展水平所決定的,特定的曆史時代決定了人們特定的思維方式,形成了一種為不同社會利益主體都認同接受的社會秩序,這就是社會公平問題的本質,因而公平從來都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從曆史上看,公平有兩種基本的類型,即以不平等的等級製為基礎的古代“公平”和以自由、平等為基礎的現代“公平”。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都是以不平等為特征的,其所謂的社會公平也是建立在不平等基礎上的“公平”,它之所以能夠存在,是因為這種不平等的社會結構在當時被認為是必然的或不可避免的,即作為前提是被社會不同利益主體所認同和接受的。
現代“公平”,是對古代公平的一種否定,它以自由、平等為基礎,但是它的自由、平等也隻能做到法律上的自由、市場經濟下的機會平等,而做不到完全絕對的平等及結果上的均等,因此這個“公平”仍然是不完美的,有缺陷的。
由上觀之,現實地看,社會公平與效率也是完全一致的。隻有符合一定生產力水平條件下的公平共識,才能帶來效率的提高;反之,則不利於效率的提高。但是,現實總是有缺陷的,從這個角度講,任何現實的社會公平與更為宏觀的效率追求都存在著矛盾和衝突。古代以不平等為特征的公平,曾經與古代效率相一致,但是它與現代效率相矛盾。現代以自由、平等為特征的社會公平,帶來了市場經濟下的效率,但由於它的自由與平等隻是法律上和人格上的平等,無法抹平每個人因能力、天分和出身不同所帶來的不平等,所以從理想角度上看,它的效率仍然是有限的,它要求機會平等,但不要求競爭結果的平等,而競爭結果的不平等,又形成下一輪競爭的起點和機會的不平等,因此,從更宏觀的效率來看,現代公平也與效率是矛盾的。
正是由於公平問題的曆史性,導致社會公平與效率之間有著既一致又衝突的地方,解決二者的矛盾,也就需要把二者的關係放在宏觀和動態的背景下來考察。現實的社會公平是市場公平,隻講市場經濟下的機會公平,它是基於每個人的優點、才能、工作而區別對待的平等,而不是完全基於身份的平等。因此,市場公平需要補充更為宏觀的社會公平。
市場經濟要求主體資格、競爭條件和機會上的平等,但並不要求競爭結果的平等,而競爭結果的不平等,又會導致下一輪競爭的起點和機會的不平等,市場公平在帶來效率的同時常常伴隨財富的兩極分化,過程的平等會帶來結果的不平等,需要補充結果平等,以彌補市場公平的不足,現代西方國家通過經濟福利及社會保障來解決市場公平的不足,應當說就是對現實中社會公平進行的補充。總之,要在效率與社會公平的動態發展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使過程與結果之間達到對立統一,需要效率本身的提高,還需要人們公平觀念上的與時俱進。對當下中國來說,既要破除古代社會以不平等為特征的“公平”,以刺激現代效率的提高,又要正視現代社會以自由、平等為特征的市場公平帶來的缺陷,以追求更高的效率,同時還要解決古代型社會公平下,人們因無力反抗等級製而幻化的不切實際的公平追求。
3.3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最核心的概念首推“民主”,因為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要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則必須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在這個過程中,要借鑒人類社會的“政治文明”,本節重點解讀這三個概念。
3.3.1民主
一、民主的含義
民主是個多義詞,廣義上的民主是指社會生活各個領域普遍實行的民主,如大家常常使用的以下概念:民主原則、民主精神、民主作風、民主生活、民主方法。狹義的民主則是指一種國家製度。
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民主首先是指一種國家製度,它是國體與政體的統一。民主的內容為國體,民主的形式為政體。從國體上說,民主體現為一定社會經濟上占統治地位階級的所有成員共同(而不是由某個君主或少數人)占有和管理國家政權,對被統治階級實行專政;從政體上說,民主體現為一定社會的統治階級通過自己內部平等表決權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實行多數人的統治。
由上觀之,從民主的國體上看,民主具有鮮明的階級性,民主總是屬於一定階級的,世界上不存在抽象的民主,不存在什麼“純粹的民主”“一般的民主”,正如超階級的國家不存在一樣,超階級的民主在曆史上也不可能存在。民主是統治階級的民主,對被統治階級實行專政,即統治階級有管理國家的權力,以實現對被統治階級的專政,從而鞏固其政治統治和經濟利益。當然又要看到,從民主的政體來看,民主又具有共同性,民主是統治階級的民主,但統治階級的統治是整個階級的統治,因而不能不承認本階級內部一律平等。為了統一意誌,更好地管理國家,他們在內部不得不運用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除此,他們對被統治階級的統治也盡可能地符合人類文明的走向,由專政走向民主,由血腥走向文明。一句話,民主具有階級性的同時也是調整統治階級內部關係的原則,還是人類進步的成果,從這個角度講,民主又具有共同性,它是人類文明的產物。無產階級取得政權後,對人類文明的成果,包括資產階級對人類文明的貢獻,應當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