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語堂所謂的“舒服”主要是從人性化和人情味這兩方麵考量的。美國製造了先進的機器,把人解放了出來,但機器畢竟是冷漠而冰涼的,你很難和它找到共同語言,時間久了更容易產生厭煩的心理,這大概就是林語堂對美國文明不滿的地方。
林語堂對美國另外一個不滿意的地方,是美國人的生活節奏太快,他認為:“講究效率,講究準時,及希望事業成功,似乎是美國人的三大惡習。美國人之所以不快樂,那麼神經過敏,原因是因為這三件東西在作祟”(《美國三大惡習》),從這一點來看,林語堂可能和埃及人更投緣,在埃及你約一個人遲到一小時可能都是提前到場。
作為一個東方悠閑主義的倡導者,林語堂對美國人這種忙忙碌碌的人生深表同情,為此他甚至不惜采用一種“先知式幻覺”幻想“一千年以後”美國人返璞歸真的悠閑生活:
美國的紳士們或許都披上了長袍,著上了拖鞋,要是學不會像中國人的模樣將兩手縮在袖中呢,那麼將兩手插在褲袋內,在百老彙大街上踱方步。十字路口的警察同踱方步的人搭訕,車水馬龍的馬路中,開車者相遇,大家來寒暄一番,互問他們祖母的健康。有人在他店門口刷牙,一邊卻叨叨地向他鄰人談笑,偶然還有個自稱為滿腹經綸的學者踉踉蹌蹌地走路,袖子裏塞著一本連角都卷的爛書。午館店的櫃台拆除了,自動飲食店裏低矮而有彈力的安樂椅子增多了,以供來賓的休息。有一些人則會到咖啡店去坐上一個下午,半個鍾頭才喝完一杯橘汁,喝酒也不再是一口氣地灌上一大杯,而是沾唇細酌,品味談天,體會其中無窮的樂趣。病人登記的辦法取消了,“急症房”也廢除掉,病人同醫生可以討論人生哲學。救火車變得像蝸牛那樣地笨,慢慢地爬著,救火人員將會跳下車來,賞識人們的吵架,他們是為了空中飛雁的數目而引起的。(《美國三大惡習》)
這樣的文字,相信美國人讀了之後一定心有戚戚焉,這也是《生活的藝術》能在美國名列暢銷書榜首的原因。問題是,一千年後的美國人我們還不知道會變成什麼樣,但幾十年後的中國人已經變得比美國人更加忙碌了,這估計也是當年的林語堂所意想不到的吧!
當然,美國以“美”為名,她的美是不能抹殺的。在林語堂看來,紐約中央公園中的花崗石和小栗鼠,少女們好聽的喚栗鼠的口哨聲,容貌純潔的年輕母親推著嬰兒車子走著,甜美的布本克梨和香噴噴的美國蘋果,壯麗的美國菊花,這些都是令人陶醉的東西。
後記:中國味
李敖說,在近代中國,用英文寫作能引起外國人注意的中國人隻有三個,一個是辜鴻銘,一個是林語堂,一個是蔣彝,其中蔣彝遠不能跟辜林二人相提並論,而三人中又屬林語堂寫作的時間最久,影響最大。
有趣的是,以自己的寫作影響了美國人的林語堂卻始終沒有受到美國人同等的影響。晚年林語堂定居台灣,和與他同齡的史學大師錢穆成為至交好友。林家和錢家在台北相距不遠,兩家時常來往,據錢穆的夫人胡美琦回憶道:“相熟以後,我從沒感到他們(林語堂夫婦)帶有洋味,交往愈久,愈覺得他們是地道的中國味。”(《林語堂與錢穆一家的交往》)林語堂身上這種“中國味”源於其高度的民族自信力。林語堂的女兒林太乙記得,在去美國的途中,父親曾對她說:“我們在外國,不要忘記自己是中國人,外國人的文化與我們不同,你可以學他們的長處,但絕對不要因為他們笑你與他們不同,而覺得自卑,因為我們的文明比他們悠久而優美。”
正是具備了這種高度的民族自信力,林語堂才能源源不斷地從本民族的文化中吸取精華,進而練成高深的“內力”,在高手如林中擁有自己的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