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 印象?美國
作為一個東方悠閑主義的倡導者,林語堂對美國人忙忙碌碌的人生深表同情,為此他甚至不惜采用一種“先知式幻覺”幻想“一千年以後”美國人返璞歸真的悠閑生活。
不入美籍
在許多身居美國的華人為了一張綠卡而苦苦奮鬥的時候,在美國居住30年,以其條件完全夠資格成為美國公民的林語堂卻始終沒有加入美國國籍,並且在美國的很長一段日記裏林語堂都過著租房的生活。對此,他解釋說:“在美國住了二三十年公寓式的樓房,遊子心與高高在上的住屋一樣,老有淩空找不著根的感覺。許多人勸我們入美國籍,我說這兒不是落根的地方;因此,我們寧願年年月月付房租,不肯去買下一幢房子。”
當看到林語堂30年拒絕加入美國籍的故事,我們的第一反應是將它作為愛國主義的例子品讀。而我認為,愛國固然不可否認,但我們也不妨再從其他方麵找一下原因。愛國可以不入美國籍,但不一定拒絕購買美國的房子,況且以林語堂暢銷書作家的經濟實力完全付得起美國的一座獨棟別墅。住自己的房子無論怎麼樣都要比住別人的房子自在和自由的多,林語堂不會不考慮到這一點。
在一座城市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購買一座房子,卻將租房作為第一選擇,其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他一直都在做離開的準備。隻不過對於林語堂來說,這個準備太長了,竟然達到了驚人的30年。事實上,這30年中,林語堂從未真正地融入美國社會,就像他從來不喜歡穿西裝一樣。美國的發達建立在一種理性的基礎上,而林語堂所安身立命的東方哲學卻偏重於感性,這兩者始終格格不合,以至於林語堂一直都在為逃離美國做準備,一旦時機成熟,他就輕裝出發。
無獨有偶,喜劇大師卓別林在美國待的時間比林語堂還要長10年,他也一直不肯加入美國籍,以至於美國當局懷疑他是共產主義者,在他1952年遊歐時限製其返回美國,卓別林“不得不”在歐洲度過了後半生。
在傾其半生經曆所寫的回憶錄《卓別林自傳》中,卓別林回憶道,在他離美後,有一次朋友問他:“可想念美國嗎?可想念紐約嗎?”卓別林回答:“老實說,我不想念那些地方。美國改變了,紐約也改變了。規模龐大的工業組織機構,以及報刊、電視和商業廣告,已經完全使我和美國生活方式格格不入了。我需要的是另一種絕對不同的生活方式,一種具有更樸素的人情味的生活方式,而不是那些繁華熱鬧的通衢,高聳入雲的大廈,因為,一看見這些東西,我就會想起龐大的商業和它那些壓倒一世的成就。”
其實,林語堂不入他國國籍早在他定居美國之前就有“前科”了。不想念美國無關政治,隻是因為這個地方不具備一種“樸素的人情味”,或者說人各有誌罷了。這樣簡單的回答可能我們中國讀者很難接受,但事實就是如此。
1922年,獲得哈佛大學的碩士學位後,林語堂轉到德國的萊比錫大學攻讀語言學博士。林語堂快畢業時,廖翠鳳正懷著長女,依德國的法律隻要出生在德國本土的孩子就可以自動成為德國公民。但林語堂卻並不希望如此,他對妻子說:“我們還是回家去,否則孩子將要成為德國人。”
第二天早上,他們就買了回國的船票,動身的前一天林語堂剛參加了博士學位的考試,廖翠鳳擔心丈夫不能獲得學位,焦慮萬分。還好整件事情有驚無險,這一天早上十點鍾廖翠鳳在道旁等待,教授伴著林語堂前來,告訴廖翠鳳其夫已榮膺博士銜了,廖翠鳳激動地在大街上當眾親吻了林語堂。
林眼看美國
寓美30年,林語堂對美國最直觀的感覺是:方便但不舒服。在林語堂寫的英文小說《唐人街》當中,他用細膩的筆觸描繪了一個華人(湯姆)初到美國時那種好奇和新鮮的感覺:“電梯真是一件有趣的美國東西,電梯一直往上升,他們卻站著不動,仿佛是坐在轎子裏飛上天去了。”“美國有些餐館沒有任何侍者,你隻要在投幣口投下一個硬幣,就可以看到一隻烤的焦黃的雞蹦了出來。”
美國機械文明的發達,使林語堂在大開眼界的同時也體驗了其方便性,他由衷地讚歎電梯、汽車、地道車(地鐵)、抽水馬桶這些給人們帶來方便的發明。然而,林語堂很快也發現了其中的弊端,“長途驅車,擠得水泄不通,來龍去馬,成長蛇陣,把你擠在中間,何嚐逍遙自在,既不逍遙自在,何以言遊?一不小心性命攸關,何以舒服?”“地道車,轟而開,轟而止。車一停,大家蜂擁而入,蜂擁而出。人浮於座位,於是齊立。你靠著我,我靠著你,前為傖夫之背,後為小姐之胸。小姐香水,隱隱可聞,大漢臭汗,撲鼻欲嘔。當此之時,汽笛如雷,車馳電掣,你跟著東搖西擺,栽前撲後,真真難逃乎天地之間。然四十二街至八十六街,二英裏餘,五分鍾可達,分毫不爽,方便則有,舒服則未必。”(《我居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