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想象,在上海或北平或紐約的某個不起眼的街角地攤,林語堂偶然淘到一本自己喜歡的破書時那種欣喜若狂的樣子。這種感覺就像你打了半輩子的光棍,卻因為一次無意中在荒山野嶺偷看了仙女洗澡而不得不把她娶回家做老婆。而事實上,讀書在林語堂眼裏的確就是一場戀愛,他覺得有目的地去閱讀一本書就像包辦婚姻,這種快樂是不會長久的。最佳的讀書狀態應該像與情人約會一樣,彼此氣味相投、心有靈犀,一顰一笑都有無限的深意,一個情人厭倦了還可以找另外一個情人,這樣找十個八個情人,你想不成為作家也難了。
筆者很羨慕林語堂當時這種買書的狀態,隨著時代的發展古老的地攤已經難覓蹤影了,網上買書漸漸成了主流。在網上買書雖然方便,但是目的性太強,而且隻有在書籍寄到之後才能見到其真麵目,就像古代在洞房花燭夜才能揭開老婆的紅蓋頭一樣,往往會發生一些意外。筆者有一次在網上買了一本《容齋隨筆》,寄過來之後卻發現是經人翻譯成白話文的,差點痛哭流涕,感覺像明明娶了一個處女,其實卻已經失身很久了。這一點也是林語堂幸運的地方,他良好的外語功底使得他可以直接接觸外文原版,這樣看的書就少了很大的被人“破處”乃至“強奸”的可能性。
林語堂反對讀書的功利性,他說如果你手裏拿著一本書,心裏卻在擔心考試會不會及格,能不能升級,如何靠這本書騙取更好的飯碗,那你就是一個“讀書謬種”。他甚至認為一個人讀書時正襟危坐乃至規定讀幾頁或者在何時何地讀都是極其愚蠢的。為此林語堂特地寫了一篇《讀書的藝術》來闡明自己的觀點,在文章的後麵他用抒情的筆法描述了自己心目中理想的讀書場景,令人歎為觀止:
一個人讀書必須出其自然,才能夠徹底享受讀書的樂趣。他可以拿一本《離騷》或奧瑪開儼(Omar Khayyam,波斯詩人)的作品,牽著他的愛人的手到河邊去讀。如果天上有可愛的白雲,那麼,讓他們讀白雲而忘掉書本吧,或同時讀書本和白雲吧。在休憩的時候,吸一筒煙或喝一杯好茶則更妙不過。或許在一個雪夜,坐在爐前,爐上的水壺鏗鏗作響,身邊放一盒淡巴菰,一個人拿了十數本哲學,經濟學,詩歌,傳記的書,堆在長椅上,然後閑逸地拿起幾本來翻一翻,找到一本愛讀的書時,便輕輕點起煙來吸著……
當“閱讀”離我們遠去
胡適在《中國公學十八年級畢業贈言》裏建議青年學子畢業後每天花一點時間讀十頁書,這樣每個人30年後都會讀到十一萬頁書,這足以讓你成為一個學者。
每天讀十頁書,聽起來不費吹灰之力的事情。可是當我們真的大學畢業,走上社會以後,又有幾個人能夠做到?我這裏所說的書,不包括一切實用類的書籍。林語堂認為“真正有益的讀書,便是那種能夠引領我們進到沉思境界的讀書,而不是單單去知道一些事實經過的讀書。”筆者有一位朋友曾炫耀說自己的藏書如何豐富,結果筆者到他家一看立即掩麵而出,裏麵的書不是“計算機編程”就是《卡內基成功學》、《如何與上司相處》之類的。
在中國,參加工作的人可以分成兩類。一類人閑得要命,以公務員(尤其是一些基層公務員)為代表,這類人每天最主要的任務就是看報紙,但在林語堂看來這根本不算讀書,他說:“一般的新聞報紙讀者,他們的目的不過是要得知一些毫無回味價值的事實經過罷了。”另一類人則忙得要命,以企業職員為代表,這類人每天忙的焦頭爛額根本沒有讀書的時間,更重要的是職場的壓力和家庭的瑣事讓他們漸漸失去了讀書的心情。而正如一個長期不做飯的廚子一樣,他們的讀書能力也在與日俱減。
最糟糕的是我們的下一代,電子產品的普及正在讓他們離書香越來越遠。如果要把一個人捧著ipad掃描屏幕稱為閱讀,打死我也不承認。沒有油墨的芬芳,沒有摩梭紙張的樂趣,植物纖維的溫柔被金屬和塑料的冷硬所替代,白紙黑字的沉默穩重變成浮於表麵的聲色,這樣的“閱讀”還有意思嗎?李敖說他最快樂的事情是在圖書館裏,憑著一個靈敏的鼻子判斷每一本書印刷自哪個年代,這對後來人簡直就是神話。
在中世紀的歐洲,西班牙國王在陽台上看到一個小孩子手裏捧著一本書笑得前仰後合,高興地說:“他一定是在看《堂吉?訶德》!”這樣的風景,在現代也即將成為絕唱。
英國作家阿道斯?赫胥黎在其於1932年發表的《美麗新世界》中寫道:
“我所擔心的是,我們雖然沒有禁書,卻已然沒有人願意讀書;我們雖然擁有著汪洋如海的信息,卻日益變得被動和無助……”希望這樣的擔心不會成為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