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禮,職場避不開的規則?
中國人好客尚禮,古來有之,親朋好友之間走動,從來沒有空著手的,更別提“你家娶媳婦”、“我家嫁女兒”這等喜事。每逢重要的節日,或者遇到親朋好友之間有婚喪嫁娶之事,國人無不以紅包表心意。朋友夠不夠意思,親戚夠不夠情義,鄰居夠不夠和睦,同事夠不夠“上路子”,紅包及紅包的厚度逐漸成為重要的衡量標準。
漸漸地,職場上也形成了“往來有紅包,登門必送禮”的惡習,原本隻是點頭之交的同事之間,也主動被動地陷入了“禮尚往來”的怪圈中。且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之間往來的禮物越來越貴重,越來越呈現出單一的衡量標準,“禮輕情意重,千裏送鵝毛”的美談,漸漸退化成一個傳奇,定格在遙遠的唐朝,人們所看到的現實是,關係靠送禮,往來唯禮金。
然而,紅包的真正意義,卻越來越不為人所知。
送紅包和收紅包是中華民族曆來的傳統習俗,隨著文化的演變,紅包文化也不斷演變,到如今,大概有以下幾個普遍的意義:一是長輩表達對晚輩的關愛和祝福;二是婚嫁喜慶有喜當賀的禮儀,以及親友間互相饋贈和祝福的方式;三是出自內心感戴之情的酬謝。紅包的主要意義在於象征好運的紅紙,而非裏麵的錢,更非人們之間維持良好關係的敲門磚和必需品。
然而縱觀當代社會,注重意義的越來越少,注重“內容”的越來越多,收到“紅色罰款單”而不得不掏紅包的人,也因為經濟上的負擔而有意無意間多了幾分無奈,少了一些衷心。最後,送禮的人已經不知道自己送的是禮還是情,收禮的人雖然一時荷包鼓鼓,心滿意足,但這本人情帳,遲早都要一一還清。如果大家都功利地隻為麵子打紅包、收紅包,當這些紅包來來去去“對了帳”,人與人之間,還剩下些什麼呢?
尤其是職場中人,有些人平時原本不過是點頭之交,連朋友也算不上,除了工作上的接觸,別無其它往來。一日莫名其妙收到一張請帖,需要帶著自己一天甚至幾天的工資收入,去跟一群不認識的人,吃一頓看似熱鬧其實很無聊的飯,那種心情可想而知。出紅包和收紅包者的關係,也未必因此得到改善,假如工作上沒有太多的接觸,誌趣上也無多少相投之處,該是點頭之交還是點頭之交。不同的是,總有人記住了一件事——某某收過我的紅包,我卻沒有得到他的半點好處。
那麼,送禮,真的就是職場上避不開的規則嗎?不送禮就會得罪領導,得不到晉升的機會?不送禮就無法維持良好的同事關係,影響與同事之間的工作協調關係?不送禮就會被當成“小氣鬼”、“怪人”,被孤立起來?
依情而定,拒絕隻為麵子的物質往來
其實,我看未必。既然送禮未必是自己情願,為什麼一些表麵化的人情往來依舊你來我往,愈演愈烈呢?細究之下,還是“不好意思”惹的禍。收到點頭之交的熟人的請帖,不好意思不送禮;一旦送了禮,又不好意思太少;去了張三家,李四辦喜事時不好意思不去;同事都有所表示,自己不“意思一下”說不過去……如此下去,實在是個無底洞,表麵一派融洽和樂,私下卻難免抱怨紅包出得太多,恨不得找個借口也辦一場喜事將紅包悉數賺回。
但,真的隻能這樣嗎?先來看一個典故吧!
唐朝貞觀年間,大唐的藩國回紇國派使者緬伯高前來大唐拜見,表達友好之意,並攜帶了一批珍奇異寶要進獻唐太宗,其中包括一隻罕見的珍禽——白天鵝。
其它的寶貝雖然珍貴,隻要小心嗬護,卻也並無大礙,唯獨那隻白天鵝,盡管緬伯高萬分小心地嗬護,還是出了紕漏——他們走到沔陽河邊,給白天鵝喂水的時候,發現以姿態優雅出名的白天鵝此時在籠子裏伸長脖子,張著嘴巴,吃力地喘息著。緬伯高一時擔心和不忍,便打開籠子放出白天鵝,讓它暫時自由地喝點水,活動一下。不料白天鵝吃飽喝足之後,竟一展翅衝上了天,優雅地飛走了,緬伯高隻來得及在它展翅之初撲到它的幾根羽毛。手捧雪白的羽毛,緬伯高犯愁了:這可如何是好?進貢這幾根羽毛恐有兒戲之嫌,萬一惹怒唐太宗,自己說不定要人頭落地。但就這樣回去,怕也是死路一條,還可能影響到兩國交往。最後他心一橫,反正都是死,不如試一試,說不定大唐皇帝真如傳說中那麼英明,能夠接受我國的誠意呢!於是,他用一塊潔白的綢子將鵝毛仔細包好,還即興在綢子上題詩一首:“天鵝貢唐朝,山重路更遙。沔陽河失寶,回紇情難拋。上奉唐天子,請罪緬伯高,禮輕情意重,千裏送鵝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