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把“優勝劣汰”理解為“大勝小汰”和“強勝弱汰”。
看看自然界,老虎是強者,“獸中之王”。但現在,如果人不喂養它們,恐怕就要滅種了。老鼠是弱者,人們還把它當成“四害”之一加以消滅,但如今老鼠仍然遍地。你看怪也不怪?
這裏引出了一個“強者”和“適者”的關係問題。
人們把達爾文的“進化論”引進到市場經濟中來,於是造就了一個“市場競爭,優勝劣汰”的觀念。但有識之士嚴複在翻譯《天演論》的時候,把書的內容概括為這樣的八個字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裏有個非常重要的概念——適者。恰恰這個“適者”的概念被許多人忽略了。
有識、之士認為,把達爾文理論引進到市場經濟中來,全麵的表述應該是十六個字:
“市場競爭,物競天擇,優勝劣汰,適者生存”。
市場競爭的基本規律是“物競天擇”。
“物競天擇”有兩個意思,“物競”指的是物種和物種之間的競爭,市場經濟中指的是企業和企業之間的競爭。“天擇”指的是大自然的選擇,市場經濟中指的是對市場的選擇。
“優勝劣汰”是物競的法則。企業和企業之間的競爭,當然是強者勝利。老鼠肯定鬥不過老虎。
“適者生存”是天擇的法則。誰能夠適應大自然和環境的變化,誰就能夠生存,不能適應者,不管你多麼強大,都將被淘汰。老虎的瀕臨滅種並不是武鬆把它們打死的,也不是有其他的動物把它們吃掉了,而是因為老虎的胃口太大。在自然界,一隻老虎要占據500平方公裏的土地,才有足夠的動物供它食用。但隨著人類的開發,這樣的土地越來越少了,於是它們就越來越吃不飽,於是缺少了正常發育和繁殖的條件——老虎是因為慢性饑餓而滅種。老虎的滅種是因為它不是適者。與此相反,老鼠則是一個適者,什麼惡劣的條件下它們都能夠生存。
“天擇”法則高於“物競”法則。在自然界最後是“老天爺”說了算,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最後是市場說了算。所以,企業要做強者,更要做適者。優者等於強者加適者。
高明的企業家善於在互利的基礎上,在更大的範圍整合社會資源,造就新的生產力。
企業之間的競爭,是以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需求來爭奪消費者。
最高明的戰略和策略是善於把競爭與合作有機地結合起來。
既要做強者,又要做適者。優者是強者和適者的結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