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親們看的是熱鬧,他們不知道鄉戲的背後還有這麼多內情和故事。那些不拿薪水的民間會首,他們是義工。為了鄉間的一場鄉戲,動了不少腦筋。沒有大公無私的精神,是做不得這一行的。
每年的正月,母親都有一個心願。她想自己的兒子們,能夠給她爭一口氣:包一場鄉戲是最好的表達。每年的這個時候,母親的心情最是糾結。孩子們的日子都不是很富足,安排家裏的日常開銷都很困難,怎麼能夠拿出幾百塊錢來揮霍呢?“揮霍”這兩個字是母親內心最驚撼的字眼。是啊,物質上的匱乏還沒有解決,文化上的追求要得嗎?
要得!我一直以為:要得。一個鄉村,是不能沒有一場鄉戲的。不管人心如何變化,物質如何現實,我們的鄉間,無論如何都需要這樣一種形式來表達——表達對生活的熱愛和向往。
第一年我拿出五百塊錢包一場鄉戲的時候,母親哭了。那個時候,我自由撰稿,日子艱辛,心氣卻很旺盛。有人說我傻。其實,我一點都不傻。母親是鄉間的文化使者,文化使者的價值在於捍衛了鄉間那種淳樸和純粹,這種奉獻使鄉村變得純潔了很多,在物欲橫流的時代裏,這該是多麼難得的一種品質。而我,作為母親的兒子,一定是她老人家心靈深處最值得信賴的孩子。我能夠聽到母親心跳的聲音,能夠感受到一個老人最清澈透明的情感!
母親,她是什麼都不圖啊。於是,我一直是母親忠實的擁護者。我看過第一年的第一場戲,那是我包的。我的名字,被寫在了一張大紙殼子上,掛在戲台的前麵。幾個演員在台上賣力地演出,台下,是我的父老鄉親們。那一刻,最自豪的卻是我的母親。
連續五年了,每年我都為我的鄉村出錢演一場鄉戲。每年的演出費用也越來越高,今年已經達到了八百塊錢一場。正月的時候,母親打電話給我,試探著問:“今年的鄉戲又漲價了,要不不包了?”
我知道母親的心思,堅定地說:“媽,隻要有戲演,我就一直包。”母親繼續試探著問:“可千萬別跟媳婦生氣……”我笑了,我說:“媽,你放心吧,家裏的工作我慢慢來做,咱的戲一定要唱的。”
我聽到了電話那邊,母親如釋重負地“嗯”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