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會發展到《紅樓夢》時代,儒家的思想體係也延續到《紅樓夢》時代。由於封建經濟特權、政治特權、以男子為中心的夫權等等,封建皇帝三宮六院、嬪妃宮人成百上千,又加上封建宮廷的太監製度,封建地主、官僚三妻四妾,買賣婚姻,娼妓製度,使得婦女地位較之封建初期降低了不知多少,成為權勢與金錢的貢品、商品、犧牲品。而更可悲的是,婦女本身在少女時期,處子時期,天真未泯,純真無邪,一切情與性都是善的、美的;而涉世一深,為世俗熏染,自己便也把自己當作商品、犧牲品,情已不真,往往便隻剩“欲”了。這樣也就往往成為惡的、醜的了。
曹雪芹借警幻仙子之口,為當時封建社會這種壓迫青年男女,尤其壓迫青年女子的醜惡現象鳴不平,怒斥了封建社會假道學的虛偽,揭露了封建貴族家庭中共有的那種見不得人的淫亂罪惡。而又把少男、少女由互相愛慕的純真感情所升華而產生的性行為,和一切在偽道學掩蓋下的淫亂加以嚴格區別,使前者的美與善和後者的醜與惡有鮮明的對比。
由於曹雪芹大膽而坦率地讚賞少男、少女由純真愛情所導致的純潔的男女關係,而且明確這是必然的結果,即“食色性也”的本質,所以提出了“知情更淫”的論點,把它放在“好色”之上。因為“知情”是內在的、是雙方的、是對等而不摻雜任何邪念的,而“好色”隻是表麵的、是單方的、甚至於是同於動物本性的、是不對等而摻雜了種種邪念的,如暴力的屈服、權勢的壓迫與威嚇、陰謀的欺騙與誘惑、金錢的買賣與貪婪等等。
由孟子的“食色性也”,到曹雪芹的“好色為淫、知情更淫”等觀點的提出,對“性”認識、“性”與“情”關係的認識,既是符合客觀規律,又是有所前進和發展的。即孟子指出是“本性”,而曹雪芹進一步肯定了“情”的重要意義,同時區別了善與惡、美和醜。這比《聖經》中所說偷吃伊甸園“罪惡”的果子,以及釋迦經典中的“不清觀”都要現實而客觀得多。這就是說:中國傳統的性觀念是理性的、道德的、社會的,是從對生理、心理客觀認識的基礎上形成的,而基督教和佛教經典中則都是宗教的、純主觀的認識。至於中國另有道教的“性”觀念,如“素女經”、“房中術”之類,又作為純生理的追求,那就變成違反人情、脫離社會道德的東西了。
有人把《紅樓夢》與《金瓶梅》作比較,其實如從作者對性觀念的認識來講,二者是不可同日而語的。一個是有明確的觀點,有比較理性的先進的認識,有善、惡同美、醜的區分;而一個則是純欲念、色情的暴露,沒有“情”的顯現,也無“理”的認識,隻是欲念、勢力、金錢的雜糅。從明代萬曆到清代康熙,即從十六世紀到十八世紀初,我國江南蘇、鬆一帶,商業、手工業經濟十分發達,資本主義經濟有所萌芽,適應市民階層的通俗小說大量出現,追求感官刺激的東西也就多起來,其中不少就是描寫色情的坊刻本讀物。但文筆大多低級而粗糙,其中隻有《金瓶梅》是特殊的,是一部有很高文學價值的書,在文學史中,自應有其一席之地。從文學史、文學繼承上來探討它與《紅樓夢》的關係,自有其價值和必要,這裏不準備多說。這裏隻說它的性觀念和性描繪,及其渲染的本身。它所表現的性觀念是世俗的、利欲的,所描繪的全是色情的、醜惡的。渲染的目的不是為暴露社會的罪惡,而似乎是為了迎合世俗嗜欲者的口味。正是在這一點上,它同《紅樓夢》有原則的根本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