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總預算的組成和編製方法
企業的總預算,應以對社會需求的研究和預測作為基礎,以銷售預算作為主導,包括生產、成本和貨幣資金收支等各個方麵內容。並要非常重視生產經營活動對企業財務狀況和財務成果的預期影響。所以,整個預算體係應以預算期末的財務報表作為終結。企業總預算的基本組成部分是:1)銷售預算,2)生產預算多3)采購預算,4)直接人工預算,5)製造費用預算,
6)製造成本預算;7)銷售及管理費用預算;8)貨幣資金預算;9)預計收益表;10)預計資金平衡表。
不同的企業由於其生產經營活動的具體內容和特點不同,因此,其編製的總預算的種類和內容也不盡相同。下麵,我們以電力生產企業為例,介紹總預算的組成內容和編製方法。
銷售及生產預算。編製銷售及生產預算旨在確定預算期內各種產品的銷售量和生產量。在一般情況下,銷售預算是編製總預算的關鍵,應該先編製銷售預算,然後再編製生產預算及其他預算。這是因為,社會主義生產目的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要,以銷定產是社會主義生產目的和有計劃商品經濟的要求。舉凡產品的生產量,燃料、材料、人工、設備和資金的需要量,管理費用和其他財務支出等,都要受預期的銷售贄的影響。如果銷售預算編製不當,企業整個預算體係將會成為毫無意義的東西,並會造成時間和精力上的極大浪費。但是,電力生產企業是一特殊行業,產、供、銷同時完成,產品不能儲存,沒有產成品,也沒有在產品。生產決定消費,消費又製約著生產。企業不生產電力,用戶不能消費,而用戶不消費,電力又無法生產,電力的生產量決定了用戶的消費量,而用戶的消費又同時製約著電力的生產量。由於電力沒有產成品,電力的銷售景和生產量之間就存在以下關係(不考慮購入電量):
售電量二發電量一廠用電量一線損電量發電量二售電量十線損電量十廠用電量電力生產的這一特點,決定了電力生產企業銷售預算與生產預算的統一性,決定了電力銷售預算與生產預算必須結合起來進行編製。因此,電力銷售預算和生產預算,必須在對社會需求和負荷率預測的基礎上,根據企業的裝機容量、機組出力、設備檢修時間、來煤來水情況、線損率、廠用電率等,通過生產與需求的綜合平衡進行編製。
表中的預計發電量資料來自銷售及生產預算表,三月份燃料期末庫存量根據四月份預計發電量13.95億計算。材料采購預算可以比照以上方法進行編製。直接人工預算。直接人工是指在生產中直接改變原材料性質或形態所耗甩的人工成本。電力生產企業的直接人工是指耗用的生產人員人工成本。直接人工預算就是直接生產人員的工資和提取的職工福利費預算。此項預算應根據銷售及生產預算中預計的發電量(或售電賈)和單位產品所需的直接人工工時定額以及單位工時工資率進行編製。在實際工作中,企業往往需要不同工種的人工。因此,需要按工種類別分別計算,然後將求得的直接人工工時的預計總數再分別乘以各工種的工資率,並予以合計,即可得出預計的直接人工總成本。
三、總預算的變更和調整
企業總預算是落實預期經營目標、加強企業經營管理的必要手段和措施。預算對各執行單位具有很強的約束力,必須切實執行並完成預算的具體要求。但是,如果遇到作為企業來說無法避免的非人為因素,造成企業很難按照預算執行的情況,如燃、材料價格大幅度變動,產品單價提高,國家規定的稅種、稅率變更等,為了使企業總預算符合實際,提高預算的準確性,經編製部:門提出,由預算委員會審查批準,可以根據實際變化情況對預算作相應調整。如果某項預算(如銷售預算)的變更而引起有關預算的變化,還需要相應修改其他預算。
但是,如果由於人為因素造成不能使企業的總預算得以實現,應該分析其原因,查清使預算執行失敗的緣故,不能隨意修改預算。
第三節責任預算的編製一、責任預算的內容
總預算是按職能預算編製的,而責任預算則是把總預算所確定的目標分別各個責任中心編製的。因此,責任預算是總預算的具體化,編製責任預算,就是根據各責任中心的職責將總預算所確定的目標進行分解,製定出各責任中心的責任指標。
責任指標規定了各個責任中心在預算期內工作應該達到的目標。它是實現企業預算總目標的保證,又是責任中心自我控製的標準和考核責任行為的依據。由於不同責任中心的控製區域和工作職責不同,為其製定的責任指標也有異。
成本中心主要對成本負責,為成本中心製定的責任指標應是責任成本,包括單位變動成本和固定費用總額指標等。
利潤中心既對成本負責,又對收入和利潤負責。為利潤中心製定的責任指標,除了責任成本以外,還應包括責任收入和責任利潤指標。例如,收入實現率、壞賬損失率、貢獻毛益率等。
投資中心不僅要對成本、收入、利潤負責,而且還要對所片用的全部資金承擔責任,因而為投資中心製定的責任指標,除責任成本、收入和利潤等指標外,重點應放在資金利稅率和稅後淨利這兩項指標上。
二、責任預算的編製方法
責任預算的編製通常采用指標分解的辦法。指標分解一般采取自上而下、層層分解的程序。即先從最高一級責任中心開始,一直分解到最低一級責任中心,甚至可以分解到職工個人。指標分解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因素分解法。在總預算中,有些指標是綜合性指標。這些綜合性指標由多種因素構成或受多種因素影響。例如,電力生產企業目標利潤是由目標售電量、電價、售電成本、銷售稅金構等因素構成的,而售電量又要受到發電量、廠用電資和線損電覺的影響。因素分解法就是將綜合性指標按其構成的主要因素分解成若幹分指標的方法。綜合指標構成的因素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指標構成中可以直接反映的因素,稱為顯見因索,如目標利潤中的售電量、電價、售電成本和銷售稅金等;另一類是指標構成中不能直接反映的因素,要通過對顯見因素的進一步分解或通過分析才能獲得,稱為隱含因素,如目標利潤中的售電結構等。由於因素分解法可以將上述兩類因素分解開來,從而有利於將各要素指標按其職責歸屬給有關責任部門和單位控製,保證綜合指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