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清明節俗與娛樂活動(1 / 3)

到了唐代,寒食、清明兩個節日就合二而一了,從節日風俗來說,基本上是一回事。據《癸辛雜識》記載,清明節時,太學也要放假三日,武學一日。晉地寒食禁火尤為嚴格,升平時要禁火七日,喪亂之世也要禁三日。相傳火禁不嚴,則有風雹之災。所以村社的長輩每到此節,用雞毛翎到各家灶灰中去掃掠,如果毛羽稍有焦卷,就要罰香紙錢。如果是有疾患者,或老弱者不能冷食,就到介公廟去卜乞小火,吉利則燃取木炭不煙,不吉利,至死都不敢用火。有的隻好將食物曝於太陽下曬熟食之,有的將食器埋於羊馬糞圈中去保暖。堪見當時禁火之嚴。正如李崇嗣《寒食》詩所道:“普天皆滅焰,匝地盡藏煙,不知何處火,來說客心燃。”由於寒食禁火,火種大都絕滅。到了清明節這一天,又要鑽木取火,謂之“新火”。據《輦下歲時記》載,唐代宮廷中每至清明節,尚食內園官小兒都於宮殿前鑽榆木取火,先鑽得火者,皇帝要賜絹三匹,金碗一口。由於鑽木取火較難,所以,皇帝每在清明節將鑽取的榆柳火神賜給近侍大臣,以示寵幸。如《春明退朝錄》就記載“唐時惟清明取榆柳火以賜近臣戚裏”。《歲時廣記》亦雲:“唐朝於清明取榆柳之火以賜近臣,順陽氣也。”當然,能得到皇帝所賜新火的大臣也是往往感到十分榮幸的。如“文起八代之衰”的大文學家韓愈,在《寒食直歸遇雨》詩中就寫道:“唯將新賜火,向曙著朝衣。”王濯《清明日賜百僚新火》詩中描寫賜火情景道:“禦火傳香殿,華光及侍臣。星流中使馬,燭耀九衢人。”甚至“焰迫紅蕊發,煙染綠條春”。韓濬《清明日賜百僚新火》詩亦雲:“朱騎傳紅燭,天廚賜近臣,火隨黃道見,煙繞白榆新。榮耀分他日,恩光共此辰。”當然,在清明節能得到皇帝賜新火恩澤的畢竟是少數達官貴戚。因此,獲得皇帝所賜新火的達官顯貴引以為榮,火神既傳,將傳火的柳條還插於門前,以炫耀於人。後人爭相仿效,相沿成俗,所以到了五代,江淮間寒食節,家家楊柳插門。到了宋代此風更盛。當皇宮中鑽木取火,先得火者賜帛與金碗之時,一些老百姓及貧寒之士卻正值春荒饑饉,甚至斷炊揭不開鍋。《全唐詩話》記載唐末進士唐珪,在寒食日給郡守獻詩道:“入門堪笑複堪憐,三徑苔荒一釣船。慚愧四鄰教斷火,不知廚裏久無煙。”而唐代另一江南寒士孟雲卿也曾賦《寒食》,詩描寫生活窮困情形雲:

三月江南花滿枝,他鄉寒食遠堪悲。

貧居往往斷煙火,不獨清明為子推。

清明寒食尤為崇尚的風俗是掃墓。古代上自天子,下至庶民,都十分重視拜掃祭祖,借以表達慎終追遠的情思。尊祖、敬祖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習慣,是宗法製的核心之一。商周以來,一直把祭祀上帝與祭祀祖先當做國家大事。認為“夫祀,國之大節也”(《國語·周語上》)。孔子在《論語》中也說過:“國之大事,惟祀與戎。”“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後世尊儒教,重人倫,以“孝”治國,更講究祭祖“事死如事生”,所以厚葬之風勃興,隆重祭祖,以盡孝道,成為相沿積久的社會風尚。宗廟、祖墳幾乎成為國家、故鄉的象征。所以寒食清明掃墓之風在唐代極盛。《舊唐書·德宗本紀》記載唐憲宗元和元年(806)三月下詔令京師官員寒食拜墓,在京畿以內者可於假日中往還,在外州府縣者也可奏請掃墓。白居易《寒食野望吟》詩中描寫掃墓情形道:

烏啼鵲噪昏喬木,清明寒食誰家哭。

風吹曠野紙錢飛,古墓壘壘春草綠。

棠梨花映白楊樹,盡是死生別離處。

冥冥重泉哭不聞,蕭蕭暮雨人歸去。

從這首詩不僅可以看出清明掃墓的淒涼悲慘情景,也可以看出唐代掃墓習俗中寒食與清明是一回事。

寒食、清明之俗要掃墓,每當此時,一些漂流異鄉作異客的詩人墨客,思鄉之情油然而生。曾先後諂事張易之、武三思、太平公主的詩人宋之問被放逐後,寫《途中寒食詩》抒發思鄉感情道:“馬上逢寒食,途中屬暮春。可憐江浦望,不見洛橋人。”而善寫宮廷應製詩,與宋之問齊名的沈佺期因貪汙及諂附張易之,被流放癠州,作《嶺表逢寒食》詩道:

嶺外無寒食,春來不見餳。

洛陽新甲子,何日是清明?

花柳爭朝發,軒車滿路迎。

帝鄉遙可念,腸斷報情親!

清明之日,時值春回大地,草木皆綠,自然界到處呈現出一派勃勃生機的景象,正是郊遊的大好時光。因此,人們不僅踏青郊遊,而且要進行蕩秋千、蹴鞠、拔河等一係列豐富多彩的娛樂活動,使節日充滿了春天的歡樂。

《麗情集》記載天寶十三載(754)清明節,唐玄宗敕諸宮娥媼出東門,姿遊踏青。顧非熊《長安清明言懷》詩雲:

明時帝裏遇清明,還逐遊人出禁城。

九陌芳菲鶯自囀,萬家車馬兩初晴。

長安踏青有時也在二月二日,如《舊唐書·代宗紀》:“大曆二年(767)二月壬午,(代宗)幸昆明池踏青。”有時也在上巳日,《秦中歲時記》雲:“唐上巳日,賜宴曲江,都人於江頭禊飲,踐踏青草。”杜甫《麗人行》也寫道:“三月三日天氣新,長安水邊多麗人。”也有的在正月十五,《開元天寶遺事》記載:“都人士女,每至正月半,各乘車跨馬,供帳於園圃或郊野中,為探春之宴。”再如蜀地踏青,時間也不固定於某一日,秦味芝《月令粹編》引馮應京《月令廣義》:“蜀俗正月初八日,踏青遊冶。”宋代蘇轍《踏青》詩雲:“江上冰銷岸青青,三三五五踏青行。”據其詩序雲亦是正月初八。而《月令粹編》又引《歲華紀麗》雲:

“二月二日踏青節,郡人遊賞,散在四郊。”這裏所談的是蜀中節候風俗。可以看出,踏青日期因時因地而異。長安踏青之風是十分興盛的。青年男女之間在踏青時,常常發生一些愛情故事。據《唐詩紀事》記載:唐德宗時詩人崔護,風流倜儻,清明時踏青獨遊長安南莊,至一村戶,見花木叢萃,寂無人聲。他因口渴,叩門求杯茶喝。良久,有一女子來到門前,捧杯水讓座。女子獨倚門前,姿態楚楚動人。兩人凝睇相對,似有無限深情。當時,男女授受不親,禮教約束甚嚴,一男一女能如此單獨相對,已屬機遇難得。故崔護以語相挑,彼此注目良久。崔護臨行時,女子送到門外,似有戀戀不舍之意。第二年清明,崔護追憶往事,情不可遏,又往探訪,惟見門院如故,桃花依舊,然而門上掛了一把鎖,空空無人,惆悵之餘,揮筆題詩於門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