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元宵節的盛行(2 / 3)

在元宵節的風俗影響下,唐代日常照明的燈燭也出現了新花樣。一些王公貴族用木雕成侍婢形象的燈架,稱之為“燈婢”。《開元天寶遺事》就記載有:“寧王宮中,每夜於帳前羅木雕矮婢,飾以彩繪,各執華燈,自昏達旦,故名之為燈婢。”近年來考古工作者也不斷發現漢唐花樣別致的古燈。

宋代的元宵節發展到曆史上一個新的階段。

《宋史·禮誌》記載宋沿襲唐代“上元前後各一日,城中張燈”。但其盛況卻與唐代不同。“大內正門結彩為山樓,影燈起露台,教坊陳百戲”。在燈節期間,宋代皇帝不僅“與民同樂”觀燈,還形成了一定禮俗。皇帝在元宵節日,先到寺觀行香,再登禦樓或東華門的東西角樓,與近臣宴飲。這時四夷藩客各按照本國歌舞隊形列於樓下。東華門的左右掖門和東西角樓城門,大道、大宮觀壽院,“悉起山棚,張樂陳燈,皇城雉堞,亦遍設之。其夕,開舊城門達旦,縱士民觀。後增至十七、十八夜”。

值得注意的是宋代元宵節放燈時間延長了。唐代元宵節是“上元前後各一日”,即十四、十五、十六三日;宋代又增加了十七、十八兩日。從何時延長,史書眾說紛紜,《談苑》雲宋代本來在京師放燈三夜。太平興國三年(978),吳越王錢俶(錢?之孫)獻其所據的兩浙十三州土地歸宋。

由於“錢氏納土進錢買兩夜,今十七、十八夜是也”。趙令畤《侯鯖錄》及《西湖遊覽誌餘·熙朝樂事》也持此說。但是,王?《燕翼貽謀錄》卻記載說:“宋太祖乾德五年(967)正月甲辰詔曰:上元張燈舊止三夜,今朝廷無事,區宇又安,方當年穀之豐登,宜縱士民之行樂。其令開封府更放十七、十八兩夜燈。後遂為例。”而蔡絛《鐵圍山叢談》及永亨《搜采異聞錄》也認為始於乾德五年。參照《宋史·禮誌》宋張燈五夜始於宋太祖當屬無疑。順便提一筆:唐代至宋初不僅上元節放燈,七月十五日中元節、十月十五日的下元節都放燈火。宋太宗淳化元年(990)下詔停罷中元、下元放燈。但是,中元、下元節民間放燈並未禁絕。到了南宋理宗時,淳祐三年(1243)又預放元宵燈,從十三日起增為六夜。到了明代,明太祖又下詔延長為十夜,從正月初八日到十八日燈火不歇。

宋代元宵節不僅放燈時間延長,而且燈籠製作比唐代更為豪華。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對宋東京元宵節盛況進行了詳細的敘述,當時開封府為了元宵節大放花燈,從年前冬至時就開始“絞縛山棚”,“立木正對宣德樓”。到了元宵節,“遊人已集禦街,兩廊下奇術異能,歌舞百戲,鱗鱗相切,樂聲嘈雜十餘裏”。在棚上張燈結彩,疊成山林形狀,稱之為“燈山”,燈山點燃之後,萬燈齊明,“金碧相射,錦繡交輝”。燈山還彩繪神仙故事。皇宮內的燈山更是奇妙多姿。以彩帶結成文殊菩薩跨獅子、普賢菩薩騎白象等,特別令人驚奇的是菩薩手臂能活動自如,手指出水五道。工匠們用轆轤絞水,送到燈山上的木製大水櫃中,按時放水,水從佛像的手臂繞出,飛流直下,噴珠濺玉,狀如瀑布。這是我國最早的人工噴泉技術。此外有火龍燈,用草把縛成戲龍,用青布為罩,在草龍上插燈燭數萬盞,點燃後就變成一條火龍。從燈山到宣德門大街方圓一百多丈的範圍內用棘刺圍繞起來,稱“棘盆”。裏邊立有高達數十丈的長竿,上結彩繒,用紙糊百戲人物,隨風飄動,宛若天上飛仙。在相國寺大殿前還設有樂棚,兩廊有“詩燈牌”。上書“天碧銀河欲下來,月華如水照樓台”、“火樹銀花合,星橋鐵鎖開”之類的詩句。其製作方法是先在木牌上鏤空成字,再用紗、絹罩貼,點燃燈火,依次排列。在宣德樓還掛有一丈方圓的巨大燈球,內燃蠟燭,粗如木椽。宣德樓下,又用枋木壘成一座露台,彩結欄檻,兩傍禁衛軍排列守衛,皇帝可在此觀燈。台下百姓觀看。當時皇帝元宵觀燈還有一種儀式:稱為“踏五花”。從正月十四日開始放燈,皇帝車駕要先到五嶽觀迎祥池,宮中文武官員及侍從官員都要穿戴節日盛裝隨駕而行。到了燈山,禦輦要圍繞燈山轉一圈,倒行觀燈山,叫做“鵓鴿旋”,或稱“踏五花兒”。吳曾《能改齋漫錄》還記載宋代元宵花燈樣式有五色琉璃燈、白玉燈、走馬燈,燈上繪有山水人物、花卉翎毛等。《東齋錄》記載宋仁宗正月十四日觀燈也宣稱“朕非遊觀,與民同樂耳”。所以對元宵觀燈者都予以賞賜。《高齋漫錄》記載:宋神宗熙寧年間上元夜,宣仁太後在禦樓張燈,給張燈多者賞絹一匹,少者也賞賜乳糖獅子兩個。這時受賞者還是少數。宋徽宗趙佶尤為大方。每年元宵夜,宋徽宗親自上宣德樓觀燈並賜酒,每個在樓下仰窺“聖顏”的仕女,都能獲得禦酒一杯。《桯史》中記有這樣兩則軼聞:有一對夫妻元宵同遊觀燈,在人流中走散。其妻到端門,正好碰上宋徽宗賜酒。她喝完禦酒後,乘機將賜酒的金杯偷了一盞,被衛士發現了,扭送到禦前盤問。這位婦女急中生智,吟誦了一首《鷓鴣天》詞:

月滿蓬壺燦爛燈,與郎攜手至端門。

貪看鶴陣笙歌舞,不覺鴛鴦失卻群。

天漸曉,感皇恩,傳宣賜酒飲杯巡。

歸家恐被翁姑責,竊取金杯作證明。

宋徽宗當時正在興頭上,聽罷這首詞,不僅沒有懲辦這位婦女,反而“以金杯賜之”。另一則發生在宋神宗年間,元宵張燈,觀燈者人山人海。

禮部侍郎王韶的幼子王?剛會說話,頭戴珠帽,身穿錦衣,讓家人扛在肩上觀燈。家人在潮水般的人流中隻顧觀燈,王?被奸人搶走了。王?馬上把頭上戴的珠帽揣進懷裏,到了東華門附近剛好遇上皇宮內的車馬,王?大呼,奸人駭懼,扔下孩子逃走,王?隨車隊進入皇宮,宋神宗一問,方知是王韶之子,感到聰明可愛,賜給壓驚錢,送回家,並下令開封府捕賊。這反映了宋代元宵觀燈人山人海的盛況。宋徽宗這位風流天子嫌元宵五夜時間還太短,據《宋書·禮誌》記載:政和五年(1115)他下詔,從十二月二十九日就開始在景龍門“預為元夕”,大放花燈。其目的是為了“欲觀民風,察時態,粉飾太平,增光樂國”。《揮塵後錄》記載宋徽宗宣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就在睿謨殿張燈,“預賞元宵”。而《?艎日疏》也記載宋徽宗宣和五年(1123)下令在都城從臘月初一放鼇山燈,直到次年正月十五日以前,為預賞元宵。這樣放燈時間長達四十八天,耗費民力物力真是無法計算。當時就有人諷刺:“吾皇不待元宵景色來到,恐後月陰晴未保。”此言不幸言中,這個縱情於聲色狗馬,隻顧荒淫享樂的皇帝,在四年之後(靖康元年、公元1127年),和他的兒子欽宗一起被金兵俘虜,慘死於五國城(今黑龍江依蘭)。北宋也隨之而滅亡。

北宋一代,皇帝愛觀燈,以大張燈火來粉飾太平,上行下效,各地奢靡之風也十分熾盛。《卻掃編》記載:宋哲宗趙煦元祐年間,蔡京以待製守永興,恰值元宵節一連三日陰雨淋漓,無法出遊觀燈。十七日雨止,蔡京就令再張燈二夜。當時府吏稟告說長安大府平常張燈用油都是預先準備的,今臨時要燈油恐怕一時難以辦到。府庫裏貯油雖多,但依法不得擅自挪用。蔡京聽後立即命取府庫存油放燈二夜。蔡京違法用油被轉運使彈劾到朝廷,結果是“帥臣妄用油數千斤,何足加罪”,一言了事。既然帥臣(太師蔡京)違法耗油數千斤無罪,地方官就更不在乎了。《?氏客話》裏就記有這樣一樁趣事。蔡君謨任福州知州時,在上元節令民間每家必須點燈七盞。當時有人製作一盞大燈籠,徑長丈餘,並題了一首詩:

富家一盞燈,太倉一粒粟;

貧家一盞燈,父子相對哭。

風流太守知不知,

猶恨笙歌無妙曲。

不過,這位知州蔡君謨臉皮較薄,見了諷刺詩,還能知錯即改,回府就下令罷燈。陸遊《老學庵筆記》中記載了一位比蔡君謨臉皮要厚十倍的知州,名叫田登。田登做州官時,不許人提他的名諱,因為“登”與“燈”同音,全州的人隻好稱燈為火。到元宵節放燈時,衙吏為避其名諱不敢寫放燈,於是告示寫道:“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後來人們便把“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當做一句成語,比喻統治者可以任意做壞事,而老百姓的正當行為卻要受限製。

到了南宋,統治集團還不如北宋,拚命搜刮民脂民膏,“不時之需,無名之斂,殆無虛日”。甚至到了“無屋而責屋稅,無丁而責丁稅”(《係年要錄》卷四三)的地步。他們把搜刮來的百姓血汗,任意揮霍。南宋預賞元宵的時間比徽、欽二帝時還長。據周密《乾淳歲時記》記載:南宋時,從九月賞菊燈之後,就開始試燈,稱做“預賞元宵”,一入新年正月,“燈火日盛”。那些宮廷諸司官吏們不理政務,但對元宵燈火卻是“競出新意,年異而歲不同”。正因為如此,南宋花燈式樣翻新,品種極多,不勝枚舉。在皇城的宣德門、梅堂、三間台等處,修起“鼇山燈”。在眾多的燈式中,以蘇州進奉的最好,用五色玻璃製成的燈圈片大者直徑達三四尺,上麵繪山水、人物、花卉、翎毛種種奇異形象。而福州進奉的燈又高一籌,用白玉製成,“顯耀奪目,如清冰玉壺,爽徹心目”。可是新安進奉的燈更奇異,巨大的燈圈全用玻璃製成骨架,內燃燈燭後,明亮無比,為花燈中一絕,被稱做“無骨燈”。在皇帝禁宮又別出心裁,製作了一座“琉璃燈山”,高達五丈。燈山上的各種人物都有活動機關,可以運動自如。然後又結成一座大彩樓,在殿堂、梁棟、窗戶間作諸色故事,“有龍鳳噀水,蜿蜒如生,為諸燈之冠”。在琉璃燈山與彩樓前後又設置玉柵簾,寶光花影,令人眼花繚亂。在這裏又派伎樂演奏新曲,樂聲可達數裏。在大殿上又有五色琉璃閣,上有二龍戲珠,百花爭豔,有的垂以水晶簾。流蘇寶帶,燭光璀璨,交相輝映。真有如在廣寒宮的清虛玉府之中!當皇帝出來觀燈時,乘坐小輦,從宣德門觀鼇山燈開始,一直倒行以便觀賞。這時金爐中瑞腦香煙,如五色祥雲,燈火煌煌,照耀天地!“小燈凡數百千種,極其新巧,怪怪奇奇,無所不有”。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宋代從京師到民間都十分重視元宵放燈,因此有專門的“燈市”。如《乾淳歲時記》記載:在都城從年前孟冬(十月)開始,“天街茶肆漸已羅列燈球等求售,謂之燈市。自此以後,每夕皆然”。在燈市上,舞女樂伎往來最多,賣舞賣唱。每晚從燈火初上,簫鼓齊奏,歌女舞女紛紛獻技。豪商富賈,紈絝子弟,紛紛買笑追歡,到更深四鼓方止。因此薑白石有詩雲:

燈已闌珊月氣寒,舞兒往往深夜還。

隻因不盡婆娑意,更向街心弄影看。

南陌東城盡舞兒,畫金刺繡滿羅衣。

也知愛惜春遊夜,舞落銀蟾不肯歸。

燈市不僅在京師很盛,在其他各地也頗為風行。範成大在《吳郡誌》中說:蘇州羅燈在宋代聞名天下,能工巧匠們在羅帛上剪鏤百花等極其細巧的圖案。點燃蠟燭後,放射萬道燈光,人們稱之為“萬眼羅”。福州的“白玉燈”,新安的“無骨燈”,像春蘭秋菊,各有秀色。此外,宋代燈市上值得稱道的還有類似皮影戲的五彩羊皮燈、絲燈、走馬燈等等,頗受人們喜愛。範成大在《燈市行》中寫道:

吳台今古繁華地,偏愛元宵燈影戲。

春前臘後天好晴,已向街頭作燈市。

更重要的是宋代興起了煙火,火藥在唐宋節日娛樂中,得到廣泛應用。不僅製成炮仗,而且製作煙火。《乾淳歲時記》記載:“宮漏既深,始宜放煙火百餘架,於是樂聲四起,燭影縱橫,而駕始還。”不但宮中放,民間也放。當時的煙火到底有哪些花色品種,尚不可知。僅就遊人仕女都被吸引住這一點來看,那情景是非常動人的。

宋代雖然國家積貧積弱,北有遼金之強敵,西有西夏之威脅,每年輸絹納幣,以買太平,到了南宋時偏安東南一隅,苟延殘喘,朝廷昏暗,吏治腐敗,但是由於從皇帝到王公貴戚、達官貴人都喜歡縱情娛樂,因而對元宵節風俗的發展卻起了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