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節年為首。在中華民族絢麗多彩的眾多節日中,最隆重、最富有民族特色的節日莫過於新年了。追本溯源,新年有數千年悠久曆史,影響遍及祖國四麵八方,以至海外華僑和華人。可以說天下華人家家要過年,人人要過年。在中國曆史上,每逢年節,上自帝王宮廷,下至荒村鄙野,都要進行慶祝。在人們的吃喝、穿戴、娛樂、居住、用品等各個方麵都有所體現。每一朵生活的浪花,無不浸透著節日歡慶的氣氛。世世代代勤勞智慧的中華兒女,給自己最盛大的節日掛滿了色彩繽紛的民族傳統的花環。我們還是沿著曆史的長河,一代一代領略中國古代年節——除夕與元旦的美好風俗吧!
年,是時間概念,也是計時單位。年節無疑起源於計時單位的年。人類在漫長的蒙昧時期,過著“山中無曆日,寒暑不知年”的生活。後來由於社會進化和生活的需要,才逐漸從實踐中總結出測定時間的方法。
像古埃及人根據尼羅河水的潮漲潮落來判斷時間、確定農業栽培季節一樣,我們的祖先早在以采集和漁獵為生的舊石器時代,就對寒來暑往的變化、月亮的圓缺、生物生長和成熟的季節,逐漸有了一定的認識。到了新石器時代,中國步入了原始農業社會,人們為了掌握耕作的季節,不誤農時,在長期的生產實踐中根據星象循環的規律,發現了春夏秋冬四季交替的周期,這對於農作物的種植、管理和收獲起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結束了人們盲目度日的狀況,開始有計劃地安排自己的生活了。
根據文獻記載:確知我國在新石器時代晚期已開始觀測天象,確定方位時間。《史記·曆書》記載:顓頊時設“火正”官,帝堯時又設立羲和之官,以“明時正度”指導農業生產。所以“陰陽調、風雨節,茂氣至,民無夭疫”。這種以觀測天象來確定四時季節的方式叫“觀象授時”。夏代根據北鬥鬥柄的指向和若幹恒星出沒來定時月,並用天幹紀年,商代已用幹支紀日,在殷墟甲骨卜辭中還有十二個月名。但是,“年”的名稱出現卻比較晚。據《爾雅》記載,堯舜時稱年曰“載”,夏代稱年為“歲”,商代改“歲”稱“祀”,周代才稱之為“年”[後來唐玄宗天寶三年(744)也曾改“年”為“載”,唐肅宗三載(758),又改“載”為“年”]。中國古代是一個以農業發達而著稱於世界的國度,據《史記·周本紀》記載:周人從他們的遠祖棄之時,就“好種樹麻菽”,棄被人民推崇為農業的始祖,號稱“後稷”。到公劉之時,仍然“務耕種、行地宜”,所以,周民族是一個十分重視農業的民族。因此,“年”的時間概念最初就是根據農作物生長周期循環而逐步認識的。在《說文解字》中,最早對年的解釋是“穀熟也”。《穀梁傳》記載:“五穀皆熟為有年,五穀皆大熟為大有年。”不難理解,“有年”指的是農業有收成;“大有年”指的是農業大豐收。所以,在西周初年就出現了一年一度歡慶農業豐收的活動。
西周時行周正,即以建子為歲首(周曆的正月相當於夏曆的十一月)。同時在豳國又行豳曆,豳曆的歲終是十月,即周曆的十二月;豳曆的歲首為一之日,即周曆的正月,夏曆的十一月。在《詩經·豳風·七月》中,就記載了西周時期新舊歲交替時的風俗活動。一般庶民到年底十月,便結束了田野裏的農活,在家裏用火烘暖房子,用煙熏走老鼠,並把陰麵北向的窗戶堵起來,以避風寒,一家男女老幼,團聚在一起準備過新年。“八月剝棗,十月獲稻,為此春酒,以介眉壽”。他們在新年到來之際,拿出用棗、稻釀造的美味醪酒,喝了使老人健康長壽。“朋酒斯饗,曰殺羔羊,躋彼公堂,稱彼兕觥,萬壽無疆!”為慶祝一年的收獲和新的一年到來,人們捧上兩樽清香美酒,抬著宰殺的羔羊,聚在一起,高舉牛角杯,同聲祝賀,萬壽無疆。這場麵是何等熱烈。盡管貧困的庶人在嚴寒的冬季采吃苦菜和臭椿葉,可是在新春與舊年交替之時,這種慶祝活動還是必不可少的。
在酬神賽會上,另有一番景象。糧穀已經入倉,獲得了大豐收,為了酬謝神明的保佑,祭祀列祖列宗,用新米做的飯、新穀釀的酒,求神降福,求列祖列宗保佑來年再獲得豐收。在《詩經·周頌》中保留著一首秋收後祭祀祖先時所唱的樂歌——《豐年》:今年糧食收獲多麼多呀!糧倉是那麼高大,用豐收的五穀釀成酒和醴來祭祀先祖先妣和神靈,讓神靈的恩澤遍施人間!
當然,周代這種年終慶祝農業豐收和祭祀祖先的活動,還不能算作嚴格意義上的節日,它並未固定在某一天進行。但是,它已經有了基本規律,大約一年一度,在新舊兩年交替的時候進行,這些慶祝活動正是年節的雛形,後來的年節風俗正是從這裏萌芽並逐步發展起來的。
年節形成於漢代,這不是沒有原因的。春秋戰國之時,中國四分五裂,數百年間,戰亂不息,雖有一些小康之國,在豐收之年,進行慶賀,卻不能演變為普遍流行的風俗。秦代在一統天下的短暫十五年中,徭役繁重,賦稅苛酷,使當時“男子疾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績不足於帷幕。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養,道死者相望”(《漢書·主父偃傳》),當此之時,怎能形成萬家歡樂、歌舞升平的年節風俗?到了漢代初年,由於“休養生息”政策的推行,使社會經濟日趨繁榮,社會秩序比較穩定,人們的生活情趣日益豐富,於是,形成年節風俗活動的曆史條件成熟了。
曆法的定型也是年節風俗形成的一個重要因素。我國古代以北鬥星鬥柄旋轉所指的方位來確定月份。然而年的時間概念,卻因時代的不同而異。每一次改朝換代,帝王易姓,天子為了表示“受命於天”,就要“改正朔,易服色”。把月份的次序改一次,曆代改曆法後將每年的第一個月稱“正月”,一年十二個月依次變化。夏代的曆法建寅,以孟春之月(即現在陰曆的正月)為歲首;商代建醜,以季冬之月(即現在陰曆的十二月)為正月;周代建子,以仲冬之月(即現在陰曆的十一月)為歲首;秦代改用顓頊曆,以建亥孟冬之月(今陰曆的十月)為歲首;漢初仍沿用秦代顓頊曆,以今之九月為一年之終,以十月為一年之始。因而漢初的除夕之夜就是今天的陰曆九月二十九日,元旦則是十月一日。如漢高祖七年(前200),長樂宮落成,適逢新年,朝內文武大臣首次行朝歲之禮,就是十月一日進行的。
漢武帝時,由於以前的屢次改曆,曆法很不準確,出現“朔晦月見,弦滿望高”(《漢書·律曆誌》)的錯亂現象,武帝命司馬遷、落下閎、鄧平等人改《顓頊曆》而另作《太初曆》,仍以夏曆的正月為歲首(所以至今民間仍把陰曆稱為“夏曆”),並把二十四節氣定入曆法。後代對曆法雖作過多次修訂,但是基本都是以《太初曆》為藍本,以夏曆的孟春正月為歲首,從此以後(除王莽新朝和魏明帝時曾一度改用殷正,武則天和唐肅宗時曾一度改用周正,為時都很短暫),一直沿用了兩千多年,直到清末。隨著年曆的確定,每年的年節風俗活動也就隨著一年一度的固定日子沿襲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