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範仲淹的宦海浮沉(2 / 3)

慶曆三年十月,剛做了半年邊防總司令的鄭戩上書請在水洛修築城堡,因為現在這座軍事要地已經在宋軍的掌握之中。他上章朝廷時,“水洛城”還沒有成為一個政治熱點。這一詞彙變熱是在兩三個月後的公元慶曆四年年初,韓琦再次站出來反對修築水洛城(《續資治通鑒長編》係韓琦上書時間為慶曆三年十二月八日,朝廷反饋意見發布在慶曆四年正月,筆者在此統一歸入公元1044年)。朝廷這次還是聽從了韓琦的建議, 再次下令罷修。但是很明顯,這次下令罷修和上次情況不太一樣了, 上次範仲淹提出此建議的時候,修築水洛城的基本條件尚不具備,但這次朝廷發布的兩個自相矛盾的命令間隔多日,水洛城的工程早已開展,而且鄭戩還派著作佐郎董士廉帶兵前往幫助劉滬。朝廷罷修命令的發布,使劉滬築城行動變得不合法,事情就有些尷尬了。更為尷尬的是,一力支持劉滬城水洛的鄭戩在慶曆四年二月被罷掉“四路都部署”的職務。實際上,“四路都部署”隻是個理想化的軍事機構,當時不僅沒有形成軍事指揮權的統一,在具體的軍事行動中反而會造成更多的掣肘。雖然朝廷最終在韓琦的建議下廢除這一大而不當的軍事機構,但韓琦此舉並非針對鄭戩,也與“水洛城之爭”無關,他早在這一機構兩年前初建時就提出反對意見,並且韓琦本次建議之前,歐陽修已在奏章中論及鄭戩職位名體不順,不應該再保留什麼“四路都部署”的虛名。鄭戩罷去四路都部署一職後,按理不該再插手水洛城的事務了,因為他至少不再是名義上的“總司令”了,再管水洛城事務就有點“越權”的意味。這時水洛城之爭的另一當事人尹洙走到曆史的前台。尹洙於慶曆三年七月,從原知州張亢手中完全接過知渭州的職位,成為劉滬的頂頭上司,在罷四路都部署後,更成為劉滬最直接、最重要的領導。可能因城水洛是自己在四路都部署位子上的一件未了公務,同時抱著對原來部下負責的態度,鄭戩一一方麵沒有放棄在朝廷上的論爭,另一方麵,他還不顧自己已改任的事實,命令劉滬、董士廉繼續加緊施工。鄭戩的舉動引起尹洙和他手下大將狄青等人的極大不滿,相繼上章論列,朝廷上也議論紛紜、莫衷一是。這時候朝廷決策再次出現了動搖,在三月間派出由範仲淹推薦的特使魚周詢等人去水洛實地考察。事情至此,築水洛城的法律依據就模糊起來。在朝廷特使到來之前,尹洙已兩次命令劉滬從水洛撤回,劉滬都拒絕執行,派別人代替劉滬的職務,也被拒之門外,矛盾因此進一步激化。“水洛城之爭”中的另一重要人物董士廉,不僅是尹洙的同年,而且極有可能有通家之好(此人與歐陽修的好友、詩人梅堯臣也有交情),尹洙想通過董士廉做工作,接連給他寫了三封信勸其罷役,但董士廉對尹洙的命令和書信都置之不理。這使尹洙深感自己的權威受到了侵犯,他命令狄青率兵以視察邊防的名義來到水洛城,趁機逮捕了劉、董二人,當時尹洙給狄青的命令是就地處決劉、董,據說狄青也正打算這樣幹。但是殺劉滬似乎問題不大,在軍中接大帥的命令殺一個低級軍官本算不了什麼,狄青後來到廣西平儂智高之亂時,一到當地就殺了一批不聽指揮的軍官,據說當時把也擔有一定敗軍責任的文官餘靖嚇得失態。但是董士廉是進士出身的文官,這就有些麻煩,據說狄青正要動手殺二人的時候,董士廉大罵狄青連朝廷命官也敢殺,這是明顯的造反。慶曆時期文人地位高漲,武人是不太值錢的。董士廉的叫罵驚醒了正在氣頭上的狄青,他掂量了一下,還真的不敢殺董士廉,於是索性連劉滬也沒殺,隻是給二人戴上刑具,關到了德順軍的監獄裏,交給尹洙自己處理。

雖然如此,二人的被逮捕還是在當地引起了混亂,“蕃部遂。晾擾,爭收積聚,殺吏民為亂”,水洛地區剛剛穩定數月的局勢又變得複雜起來。等到奉命前來調查“修水洛城利害”的特使趕到當地時,劉、董二人已當了二十多天的階下囚了。朝廷的優柔寡斷終於釀成一次嚴重的政治事件,這之後“水洛城之爭”由一個地緣軍事學的問題變成政治問題,由“利害”之爭變成“是非”之爭。“水洛城事件”、“慶曆士風”和“慶曆新政”

水洛城事件發生後,在朝廷上引起了軒然大波,大臣們議論紛紛,輿論更傾向於劉滬,而尹洙則騎虎難下。這裏麵有一個小背景,順便一提,作為一個軍事將領,有時候有抗命的權利,雖然這種權利並不為統治者所提倡。餘靖在《論狄青與劉滬爭水洛城事奏》中也說:“古者矯製及違節度者,因其立功,則可贖罪。”意思是雖然當事人違抗了上司的命令,但是如果他立了功,則可以不再去計較它的違令之罪。言下之意,劉滬的抗命築城行為通常是被允許的。

翻檢曆史,我們會發現不少類似的事情。如在此之前不遠的慶曆元年十二月,“範雍修完永興軍城。或言其非便,下詔止役。雍匿詔而趣成之。及敵犯,獨永興不憂寇”(《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三四)。範雍還因此遷為資政殿大學士、尚書左丞。在“水洛城事件”後不到一年的慶曆四年十月,範仲淹奏請麟、府二州修城寨,讓張亢負責這個工程,“詔既下,而明鎬持不可,屢牒止張亢,亢日:‘受詔置堡寨,豈可得經略牒而止耶!坐違節度所甘心,堡寨必為也。’每得牒則置案上,堡成,乃發封自劾,朝廷不問”(《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五二)。範雍修永興軍城,張亢增廣堡寨,也都是在抗命的情況下完成的,而朝廷在處理這類事件時,總是重視事功,寬容置之。但現在不同了,水洛城的工程由於尹洙、狄青的強力幹預而成了一個“爛尾”工程,可以說尹洙給朝廷出了個大難題,這也是輿論更傾向劉滬一方的主要原因。慶曆四年四月,孫甫上書討論水洛城事,明顯傾向於劉滬,認為“水洛通秦、渭,於國家為利,滬不可罪”,又說“青之材勇者不可多得,此固難處置,惟朝廷兩全之”。這個孫甫是慶曆政壇上有名的正直之士,他並沒有在“水洛城事件”上偏袒尹洙。尹洙的好友歐陽修也對“水洛城事件”發言了,他說“寧移尹洙,不可移劉滬”,意思是寧肯把尹洙調走,也要讓劉滬在水洛繼續幹下去,明確表態支持劉滬守水洛,認為“三利三害,其理甚明”,劉滬築水洛城的功勞不在範仲淹築大順城、種世衡築青澗城之下。餘靖也支持劉滬,希望朝廷嚴厲批評狄青、尹洙,以後不能這樣魯莽行事,也提出“寧移青等,不可移滬,以失新附之心”的處理意見(這幾個大臣的議論均據《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四八)。在水洛城之爭中,尹洙本來就堅定地站在韓琦的立場上,武力抓捕劉滬、董士廉雖於情不合,但於法有據。可是大部分的朝臣,包括自己的好朋友都表示反對他的做法,這使尹洙備感孤獨,甚至有“舉朝莫與為辯”的慨歎。

但尹洙顯然有所誇張,實際上韓琦就一直替尹洙說話,即使一度被剝奪了發言權也無所回避。另有一個王益柔可謂尹洙的知音(此人也是本書的一個關鍵人物),他認為:“水洛一障耳,不足以拒賊。滬裨將,洙為將軍,以天子命呼之不至,戮之不為過;顧不敢專,執之以聽命,是洙不伸將軍之職而上尊朝廷,未見其有罪也。”(《答諫官歐陽合人論城水洛書》,《全宋文》卷五八五)但王益柔畢竟人微言輕,沒有引起更多朝士的認同。蔡襄的看法也不同於歐陽修等人,他在一篇奏章裏寫道:“劉滬等拒見屬之帥命,從已罷之使符,按之軍法,自當抵罪。洙之說理道甚明。”(《奏為尹洙牽複舊秩與一子官庶使沉冤荷聖澤事狀》,《蔡忠惠集》卷之二十五)意思是劉滬固執地執行前任領導的命令而漠視現任領導,尹洙以軍法處置他沒有任何問題。但是不知為何,在慶曆四年水洛城之爭最激烈的時候,蔡襄似乎並沒有什麼聲音,他的這篇奏章是尹洙死後才上的。 以。隋揆之,蔡襄當時雖在諫職,但顯然並不想與朝廷主流意見相左, 而且他對水洛城是非的判斷,也極有可能在後期爭論引向對尹洙本 人的毀謗、迫害時,才更加堅定地站到尹洙的立場。

水洛城之爭實際上並非一孤立現象。讓我們暫且拋開朝堂上的爭吵不休,從更廣闊的曆史背景來看看這一問題吧。自西夏元吳宣布脫離大宋政權,正式建立自己的國家後,北宋在對西夏關係上那最後一點“麵子”也被元吳無情地扯破了,兩個政權之間必須找個機會單挑。戰事興起後,北宋對西夏作戰有攻守兩種不同的戰略主張,朝廷大臣們往往各執一端,有的雖貌似折衷,實際上也最終有所傾向。最高當局優柔寡斷、首鼠兩端,直接造成兩種結果,或缺乏進攻的勇氣,陷於被動挨打的境地;或因準備不足、舉棋不定而導致兵敗。實際上宋軍主要輸在政府高層缺乏戰爭準備。自宋真宗的“澶淵之盟”後,北宋最高統治層一直不輕言軍事,宋人王辟之記載了一件發生在仁宗親政後的奇怪事件:“景祜中,趙元吳尚修職貢,蔡州進士趙禹庶明言元吳必反,請為邊備。宰相以為狂言,流禹建州。明年,元吳果反,禹逃歸京,上書自理。宰相益怒,下禹開封府獄。”(

從元昊稱帝前後朝廷上下的反應我們可以看出,對西夏的防範和戰爭準備並不是積極有效的,這一方麵與北宋自真宗以來,一直奉行的“姑務羈縻,以緩戰爭”政策有關,另一方麵,也與和平日久,疏於軍備有關。康定元年(1040)正月,元吳大敗宋軍,把主帥李士彬、劉平等人都俘虜了。元昊取得三川口大捷後,數月內又連陷數寨,形勢對北宋十分不利,但是範仲淹上言反對進討,認為“為今之計,莫若且嚴邊城,使持久可守;實關內,使無虛可乘”。他以“望朝廷存腳延一路”為由頭,在緊張的軍事對壘中不傾全力,雖然引起其他邊帥的不滿,但是很明顯其做法有朝廷的政策背景。實際上範仲淹的反對進討,並非朝廷上的少數派,當時包括範仲淹在內的不少大臣都不同意馬上進討元昊。慶曆元年十月,張方平建議朝廷借舉行“南郊大禮”而大赦天下之機,向元吳拋出和平的橄欖枝,對他實施招安。宋仁宗聽到張方平的意見非常高興,他說:“是吾心也。”宰相呂夷簡也拱手對張方平說:“公言及此,社稷之福也。”(《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三四)呂夷簡、張方平都是當時政壇的風雲人物,他們的看法頗能代表北宋政府對夏關係的主流看法。但如果爭取和平必須付出更多代價時,朝廷上也會出現反對的意見,一些原來意見不一致的人,可能達成新的共識。當然,在仁宗朝主張堅決進討的人也不少,但是多強調夷夏之辨,對北宋的軍事實力盲目樂觀。如有個叫張俞的人在給宰相呂夷簡的上書中寫道:“國家四聖傳授八十餘年,兵革不用三十餘載,財富於古,兵倍於初,武夫謀臣充庭溢列。不能以此時議除天下之患,而論者隻欲休兵息民,以柔服遠,徒虛語耳。”(《上呂夷簡書》,《全宋文》卷五五一)這種聲音很耳熟,19世紀鴉片戰爭前也會經常聽到滿清政府那些腦袋空空的大臣說起。類似的聲音在元吳抗宋之初還時有耳聞,大有“荊楚是懲”的同仇敵愾,但隨著宋軍的一敗再敗,這種以軍事強國自居的聲音逐漸減弱了。

在對西夏如何用兵的爭論中,範仲淹是穩健的保守派,而以韓琦、尹洙為代表的另一批大臣則是較為激進的進攻派。好水川之戰前,韓琦曾派尹洙前去約範仲淹共同進兵,遭到範仲淹拒絕,為此曾引起尹洙的強烈不滿。實際上,韓、範二人軍事思想的分歧,也是導致好水川之敗的一個重要因素。關於這一個問題,在範學研究上一直存在著爭論。筆者認為,“持重”與“進攻”在當時的軍事形勢下,均有成立之可能,戰爭的失敗也有很多偶然因素,但無論如何,戰爭中主要將領的意見不統一,步調不一致,是用兵之大忌。宋夏交戰中,北宋敗多勝少,主要是宋朝最高當局的舉棋不定和軍隊指揮係統失靈造成的,不能歸結為以某一種策略的全盤失敗。在當時的情境下,要守,就必然要有可據之城堡,因此,範仲淹重視基礎軍事設施;要攻,則最怕分兵,又擔心因建城而損耗物力,因此,持積極進攻策略就必然反對分兵守土。所以水洛城之爭決不是一出普通的“將帥不和”戲,這裏麵有很深刻的戰略思想碰撞,尋本溯源,範仲淹與韓琦這對抗夏前線的鐵杆老戰友,“慶曆新政”中的忠實政治盟友,卻實在是水洛城之爭釀成軒然大波前的那一脈細流。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範仲淹、富弼在慶曆四年下半年相續被迫離開了朝廷,慶曆新政的施行遇到了極大的困難,但是水洛城之爭卻和黨爭毫無關係。以範仲淹、韓琦、富弼為代表的慶曆士人群體,在政治活動中體現了活力與生機,締造了文人政治倫理的新範型,水洛城之爭可以說是慶曆士風中“和而不同”內核的精彩展現。韓琦是範仲淹多年的老政治夥伴,尹洙則在景祜年間就以範仲淹的“朋黨”自居,主動要求皇帝貶斥自己,但他們並沒有因此而改變自己的政見以各投所好。範仲淹與鄭戩是“僚婿”——北方人稱作“連襟”,兩人的私人關係一直很好,多有詩書往來,範仲淹集子裏有好幾首詩是寫給這位連襟的。甚至在給別人寫的墓誌銘中,還要引鄭戩來佐證;對最終受水洛城事件所累的尹洙,範仲淹也是百般嗬護,但這更是出於對朋友的關懷,與政治上的朋黨無涉。水洛城事件後,朝廷對尹洙安排措置失當,先是無故“待闕”(即暫時沒有實缺職位,先要排隊挨號。這對一般官員來說是常事,但不適合尹洙的情況,尹洙本人有專門的申訴,細心的讀者不妨查閱),引起尹洙不滿與懷疑;尹洙向當局申訴後,又莫名其妙地破格升職,此時範仲淹立刻站出來表示反對:“既不因功勞,又不改路分,偏受寵擢,於體未安。”(((奏議尹洙轉官》,《範文正公政府奏議》卷上)意思是尹洙無緣無故升官是沒有道理的,希望朝廷收回成命。尹洙後來因董士廉告發濫用“公使錢”而被貶,範仲淹也頗不以為然:“以前在平涼日,貸公使錢於將佐,議者不以情,複貶漢東節度副使。”(《尹師魯河南集序》,《範文正公文集》卷八)尹洙病重時,範仲淹提供了無私的幫助,尹洙病逝後,還為他的墓誌銘而操心,不滿意歐陽修寫的墓誌銘請韓琦在墓表中“不遺其美”(《與韓魏公》,《範文正公尺牘》卷中),其拳拳之意,並不因政見不同而有所變化。

但遺憾的是,文人性格局限使這樣一個和諧的文人社會,最終偏離了其應有的邏輯發展方向。在關於水洛城的紛爭中,一些不和諧的聲音已經漸漸地冒出來,當政治討論最終轉向了人格的質疑,慶曆士風“和而不同”的精神實質就產生丕變的因子,“不同”最終成為矛盾的主導力量。尹洙與鄭戩爭論水洛城事,就已經有人格攻擊的傾向。尹洙甚至以“奸人”稱鄭戩,用極其輕蔑的口氣稱力主城水洛者為“戩輩”。而據筆者考證,這個鄭戩確實不是尹洙所說“奸人”,他在開封府尹的任上,鐵麵無私,一上任就辦了幾件大案子,現在流行的“包公戲”,實際上有幾個案子原本是鄭戩當開封府尹時的功勞,後來不知怎麼傳來傳去,這些“好人好事”都算到包拯頭上了。水洛城之爭的前期,還主要是“議論以公”的政見之爭,當這樣的爭論轉向人格的質疑與攻擊時,文人政治的和諧就被打破了。據尹洙所言,當時“戩輩”朋黨大造其謠、傳於道路,誣蔑尹洙下令給劉滬戴上一副四十多斤重的“大枷”(據筆者考證,北宋的標準“枷”是十五斤,已經不輕了),並且監押期間虐待劉滬,欲致其於死地等。在這種情勢下當事人雙方已無心平氣和的文人議政風度,爭水洛城事已經變成官僚間的攻訐。特別是在水洛城事件塵埃落定後的慶曆五年六月,董士廉又跳出來重提水洛城的案子,並告發尹洙貪汙公款,這就更明顯地帶有私人恩怨成分,“水洛城之爭”的餘波也就徹底變味了。而韓琦也因董士廉的這番折騰受到台臣的攻擊,被迫出知揚州。至此,主持慶曆新政的幾個重要人物都被趕出了京城,政治風向開始大變。慶曆三年風風火火的革新夭折了,宰執大臣更換一新的北宋,又回到它原有的運行軌道上來。

而就在水洛城事件發生期間,又發生了一件與有範仲淹有直接關係的案子,使範仲淹的聲譽在當時受到嚴重的影響,為他在政壇上的隕落埋下了伏筆,這是件什麼案子呢?

“滕子京事件”的來龍去脈 .

“慶曆四年春,滕子京謫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廢具興,乃重修嶽陽樓。”範仲淹一篇《嶽陽樓記》,把一段微妙的時間、一個頗受爭議的官員,和一座千古流芳的名樓緊密聯係到一起。(《嶽陽樓記》中高揚“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士大夫淑世情懷,已經構成中國知識分子精神世界的重要一維,近千年來感動和激勵了多少正直的靈魂。《嶽陽樓記》在我們文學史和民族精神史上的地位不容置疑,但這並不影響我們從曆史的更細微處探尋發生在九百六十多年前,與這篇著名散文有關的政治文化事件,我們首先要探究的就是“謫守巴陵郡”的滕子京是個怎樣的人。

滕宗諒,字子京,範仲淹在《嶽陽樓記》中一句“慶曆四年春,滕子京謫守巴陵郡”,讓這個名字從此萬古流芳。滕子京與範仲淹同年考中進士,也就是所謂的“同年”關係。宋代官僚中對“同年”關係是非常注重的,他們往往在生活上結成好友,在政治上互相汲引。這種關心實際上是對君主專製政治的一個潛在威脅,宋代司法製度在有關“回避”的規定中,強調同年同科及第的官員必須回避。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九月詔:“應差推勘、錄問官,除同年同科目及第依元敕回避外,其同年不同科目者不得更有辭避。”(《宋會要,刑法》三之五五)雖然這之中也出現過同年之間的爭鬥,前如寇準之於王旦,後如董士廉之於尹洙,但同年之間互相提攜,保持良好的交遊關係確是封建官僚政治的常態,範仲淹與滕子京的交遊即是如此。他在給滕子京的一首贈詩裏寫道:“風波豈不惡,忠信天所扶。相見乃大笑,命歌倒金壺。同年三百人,太半空名呼。沒者草自綠,存者顏無朱。”(《滕子京魏介之二同年相訪丹陽郡》,《範文正公文集》卷三)表達了深厚的“同年”相惜之情。宋代進士科取士,人數較多,但命運無常,能夠共同奮鬥到一個較高的位置,並能一直保持誠摯的同年之誼,也確實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