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子京仕履是比較閃光的,他曾多次直言上疏,贏得最高統治者賞識和士林稱譽。早在明道元年(1032),身為殿中丞的滕子京就上封事,請當時一手遮天的劉太後還政給宋仁宗,雖然馬上遭到貶斥,但他這樣的舉動自然在仁宗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不到兩年,景祜元年(1034)正月滕子京就被遷為右正言。但是到了當年八月,這位新上任的諫官根據“風聞”給宋仁宗提意見,攻擊仁宗沉溺後宮,私生活不檢點。滕子京的話說得非常刺耳,引起年輕氣盛的宋仁宗不快,一氣之下又把他貶出京城到信州做知州了,同時因為指責仁宗私生活而被貶的還有個叫龐籍的(大概是影視作品中“龐太師”的原型,經常被演成反派,但實際上此人在曆史上還算是個不錯的文官。另外關於宋仁宗私生活的問題顯然是筆糊塗賬,官史當然不可能留下任何材料,但總是有士人拿宋仁宗的後宮生活說事,大概也並非都是道聽途說)。到了景祜二年(1035)二月,那個龐籍不甘寂寞,上書彈劾大臣範諷,大概話又說得有些過頭,再次被仁宗貶斥。不知什麼緣故,仁宗又想起頭年與龐籍一起批評自己私生活的滕子京,大概覺得還不解恨,趁這次再貶龐籍,又打擊了滕子京一下,把他從信州知州的位子上貶到饒州去做一個稅官。滕子京的這三次被貶,均是“公罪”,這樣的貶斥實際上並不為慶曆士人所畏懼,反而會成為其仕途的一種資本。滕子京後來的政治命運確實與範仲淹的推薦有很大關係,自從他被範舉薦為方麵之帥時,一些問題便開始出現了。給他帶來無窮麻煩的是其知涇州時的一次壯舉:
葛懷敏軍敗於定川,諸郡震恐,宗諒顧城中兵少,乃集農民數千戎服乘城,又募勇敢,諜知寇遠近及其形勢,檄報旁郡使為備。會範仲淹自環慶引蕃漢兵來援,時天陰晦十餘日,人情憂沮,宗諒乃大設牛酒迎犒士卒;又籍定川戰沒者於佛寺祭酹之,厚撫其孥,使各得所,於是邊民稍安。
——《宋史》卷三O三
在非常時期,滕子京表現出一定的膽略,然而他的這次豪舉,卻也成了其日後經濟問題暴露出來的主要把柄。慶曆三年是北宋政壇頗不平靜的一年。這年四月,朝廷以韓琦、範仲淹並為樞密副使,鄭戩代其原職,駐軍涇州。這樣,鄭戩就成了滕子京的頂頭上司。上任沒幾天的鄭戩注意到滕子京在涇州狂用公款的事,其中有十六萬緡的“公使錢”去向不明。這個錢可不是小數目,筆者粗略估算,大約相當於現在的2~3億人民幣,按照北宋的法律,如果是貪汙這麼多公款,大概可以判5000到6000次死刑。監察禦史梁堅也彈劾滕子京有重大經濟問題。朝廷命田況代滕子京權知慶州(此時滕已改任),而讓滕權知鳳翔府。朝廷裏對滕子京的事議論紛紛,可以說是一片喊打之聲。這時身為宰執大臣的範仲淹上書為滕子京辯護:
梁堅奏宗諒於涇州賤買人戶牛驢,犒設軍士。臣竊見去年葛懷敏敗後,向西州軍官員驚憂,計無所出。涇州無兵,賊已到渭州,宗諒起遣人戶強壯數千人入城防守,時直苦寒,軍情愁慘,得宗諒管設環慶路節次策應軍馬,酒食薪柴並足,眾心大喜。雖未有大功,顯是急難可用之人,所以舉知慶州。倉卒收買牛驢犒軍,縱有虧價,情亦可恕。今一旦逐之如一小吏,後來主帥,豈敢便宜行事!欲乞朝廷指揮,宗諒止在任句當,委範宗傑在邡州一麵勘鞫。如宗諒顯有欺隱入己及乖違大過,臣甘與宗諒同行貶黜。
——《範文正公政府奏議》卷下
範仲淹對“台諫官風聞未實,朝廷即便施行。臣目擊非虛,而未蒙朝廷聽納”深表遺憾,希望“取到慶州錢帛文帳磨勘”,“候勘得滕宗諒、張亢卻有大段乖違過犯及欺隱入己,仰台諫官便更彈劾,臣甘與二人同行貶黜”。意思是怪朝廷隻聽信紀檢官員的“風聞”(北宋文人政治中的特殊事物,即不要證據,僅憑著道聽途說就可以指控官員),不相信自己親眼所見的事實,那麼希望朝廷派人去慶州查賬,如果真的查出滕子京有貪汙問題,他範仲淹願意陪著滕子京一同被貶。就在範仲淹力保滕子京清白,要求對其公使錢使用進行審計時,滕子京卻燒毀了賬簿。《宋史))本傳裏說他“恐連逮者眾,因焚其籍以滅姓名”(《宋史》卷三O三),意思是說他怕反貪官員按圖索驥,牽連了自己的老朋友,因此燒毀了那本記錄著資金流向的人情賬。
滕子京的政治命運也比較坎坷,多次受貶,但隻有這次被貶嶽陽是由於不明不白的經濟問題。而且通觀事件的整個經過,滕子京確實有很多說不清楚的地方,《宋史》裏說他剛到新的職位上,就開始“日以故事犒賚諸部屬羌,又間以饋遺遊士故人”(《宋史》卷三O三)。這句話實際上包括這樣的信息,首先是他經常用公款招待“諸部屬羌”,雖然強調了有“故事”可循(“故事”在這裏是慣例”的意思),但“日以”不屬於“故事”的內容,這一表示動作頻率的副詞,顯然表明這種行為並不是很合理。其二,“間以饋遺”,這是大有問題的,公款吃喝尚有“故事”可循,但是如果拿著公家的錢送給自己的親朋好友,這就與貪汙沒有什麼很大的區別了,後來禦史台官員也正是抓住這一點不放,如果這一罪狀被坐實的話,滕子京的政治生命就算走到頭了。範仲淹是滕子京最直接的推薦人,如果滕子京出現了貪汙問題,根據當時的法律,範仲淹也難辭其咎,下台是最符合法律和慣例的結果。應該說滕子京燒賬簿的舉動是極其聰明的,使自己的經濟問題難以定性,不僅可以保護自己(如真的查出“自人”情節,在當時是相當嚴重的犯罪),而且還保護了朋友和自己的政治後台範仲淹。滕子京把所有的罪過一肩承擔,但其實際所受到的懲罰比理論上要輕得多。範仲淹的做法引起蘇舜欽的注意,後者在“進奏院風波”中受到過於嚴厲的懲罰,他就在有關的書信中援以為例,抱怨沒有人像範仲淹保護滕子京那樣,來為自己開脫,以至於自己因為用了三五十貫單位上賣廢紙的公款,就遭到開除公職的處分。
“滕子京事件”的影響
慶曆四年(1044)正月,朝廷聽從範仲淹之言,在滕子京案子沒審理清楚的情況下,稀裏糊塗地給滕子京一個降職處分完事,同時受到範仲淹“罩住”的還有一個經濟犯罪嫌疑人張亢。在這件事上範仲淹對滕子京、張亢的保護可謂不遺餘力,他甚至在上書說誌銘的作者北宋安燾“為尊者諱”,沒有點出範仲淹的名字罷了。從這個角度認識滕子京的案子,我們會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但由於“君子黨”的文學話語遮蔽,我們在曆史上是很難聽到王拱辰發出的聲音的。不過朝廷最終還是部分采納王拱辰的意見,把滕子京貶到相對更邊遠的嶽州去當知州。結案後宋仁宗還專門安慰鬧著辭職的紀檢官員王拱辰說:“言事官第自振職,勿以朝廷未行為沮已,而輒請解去以取直名。自今有當言者,宜力陳無避。”意思是紀檢官員們秉公執法,該怎麼幹就怎麼幹,不要因為朝廷一時沒有聽取自己的意見就撂挑子不幹了。今後要保持這種不畏權勢的工作態度,繼續好好幹吧。可以說在這個事件中,範仲淹的連襟鄭戩是首發其難者,案件的最終處理並不是取決於朝廷中的大臣,也不是取決於邊帥,而是禦史台官員們不屈不撓地堅持,前有梁堅,後有王拱辰、李京。如果我們跳出保守、改革的陣營劃分,以及對範仲淹人格的當然尊崇,以相對公正的眼光看待當時參與紛爭的士人,會發現這次爭論也是慶曆士風高漲的體現,其意義並不亞於“爭水洛城事”。
朝廷專門派大臣追查這幾件邊臣的經濟案件,由於牽連甚廣,使大量邊防軍官心驚膽戰,這時身為諫官的歐陽修才接連上書說:“近來傳聞燕度勘鞫滕宗諒事,枝蔓句追,囚係滿獄,人人嗟怨,自狄青、種世衡等,並皆解體。乞告諭邊臣以不枝蔓句追之意,兼令今後用錢,但不入己處,任從便宜,不須畏避,庶使安心用命立功。”“臣風聞邊臣張亢,近為過使公用錢,見在陝西置院根勘,幹連甚眾。亦聞狄青曾隨亢入界,見已句追照對。臣伏見兵興以來,所得邊將,惟狄青、種世衡二人,其忠勇材武,不可與張亢、滕宗諒一例待之。且青本武人,不知法律,縱有過使公用錢,必非故意偷謾,不過失於點檢,乞特與免勘。”(《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四四)當時還在知渭州任上的尹洙也上書護著老部下狄青“青於公用錢物,無毫分私用,不可以細微詿誤,令其畏懼。望特旨諭青,庶安心專慮邊事。”(《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四四)歐陽修的奏章希望朝廷不對涉案邊將刨根問底,未言及對滕子京的處理,但“不可一例待之”雲雲,實際上也透露了對滕子京不妨嚴查的態度,因為他與一般的邊將不同,而是讀聖賢書的文臣出身,在當時受到更大的尊重,也理應嚴格要求。範仲淹曾堅持主張不能對滕子京、張亢實施逮捕,現在又說:“燕度勘到滕宗諒所用錢數分明,並無侵欺入己。張亢借公用錢買物,事未發前,已還納訖。又因移任借卻公用銀,卻留錢物準還,皆無欺隱之情。”(《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四六)這已經和他最初為滕子京、張亢等的辯白有了質的不同,其中最可疑的一點是,在賬簿既毀的情況下,如何能夠勘到“錢數分明”?燕度之勘的結果究竟如何,我們缺乏直接的資料說明,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範仲淹在這篇奏章中作了有利於當事人的解釋,在情法天平上,他急遽地偏向情的一麵,而這樣的“情”,與其說顧及國體或儒家政治傳統,毋寧說更多地混合了個人情感因素。倒是蘇舜欽《與歐陽公書》中的一段論說值得我們注意:“近者葛宗古、滕宗諒、張亢所用官錢巨萬,複有人己,惟範公橫身擋之,皆得末減。”(《蘇舜欽集編年校注》卷九)這封當時文人間的私人書信,恐怕更能說明滕子京事件的真相。特別值得況味的是“橫身擋之”一詞,可以使我們想見當時的激烈爭論,而且至少在蘇舜欽看來,這樣的爭論是超越政治倫理之上的,他也為自己沒有得到時宰杜衍類似的保護,產生了不平衡的心理。由此可見,滕子京事件對慶曆士風的影響絕非正向,它使文人澄淨的政治天空,產生了一絲不和諧的色調,雖然這對中國君主專製體製下的官僚政治而言,並非什麼新鮮的內容,但是把它放到慶曆年間這個文人意氣風發的年代,則更多象征意味,它暗示了文人自身難以突破的局限。
就滕子京事件本身而言,雖然材料的缺失和當事者的紛紜之論,使我們不可能徹底追問事件的真相,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當時正處在慶曆革新浪尖上的範仲淹在這一事件中,聲譽確實受到了影響。但如果把此事看作“保守派”對“革新派”的攻擊,則屬皮相之談。令人遺憾的是,這種比較荒謬的看法竟然是近幾十年來從學術著作到中學教材的普遍看法。在整個事件中有這樣兩點一直為人們所忽視。其一,滕子京,包括張亢的經濟問題,最初都是鄭戩提出來的。鄭戩為人無所黨同、激濁揚清的風範,可以說是慶曆士風的重要組成元素。因此單就個人士節而言,鄭戩是無愧於慶曆諸賢的,《宋史》裏說他“敏強善聽決,喜出不意,獨假貸細民,即豪宗大姓,繩治益急,政有能跡”,意思是他更關注弱勢群體的利益,而對一些“特權”階級卻從不低眉順眼,這樣的官員在專製社會裏確實很難得。至於他和範仲淹的關係也值得關注。範仲淹與鄭戩是“僚婿”,私交也很好,他們的友誼始終如一,我們沒有理由懷疑鄭戩是出於打擊範仲淹的目的而追究滕子京。他之所以引起後人的些許不滿,主要是在上文所述水洛城事件中,直接導致尹洙的不幸遭遇。但是,他和尹洙的矛盾其來有自,但均為公事,不摻雜一點私心。尹洙斥其為“奸人”,並說他交接內臣,可文學的傳播卻剝奪了鄭戩的話語權,我們不能據政見不同者的一己之言,就否定鄭戩的人格。其二,滕子京事件後期的主要表演者是王拱辰。那麼以王拱辰為主的台臣對滕子京鍥而不舍地攻擊,是出於攻擊範仲淹,進而達到打擊革新者的目的嗎?筆者認為這也是不合情理的推測。台臣李京也是王拱臣推薦的,他上任後就和王拱辰一起彈劾滕子京,認為“賞罰者,朝廷之所以令天下也。此柄一失,則善惡不足以懲勸”(《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四六)。李京曾多次上書言事,完全承繼了台官的傳統,所言之事範圍很廣,並非針對範仲淹。李京論滕子京持議平允,並不為過分。在後來的“水洛城之爭”中彈劾尹洙,也是自身職責所在。王拱辰一再要求嚴辦滕子京,甚至產生了脅迫宋仁宗的過激行為,這是不是針對範仲淹呢?而且此公在進奏院風波中也無所回避,是否也出於私心?筆者認為王拱辰所堅持的隻是台臣在政權中的異質傳統,而這種異質因素是當時政治製度重要的批判因子和純淨劑,其對官僚行政行為的校正,在文人官僚政治初期還是十分重要的,其異質性和獨立性是慶曆士風得以張揚的保證。慶曆四年三月,範仲淹等意欲複古勸學,興建學校,實行教育體製改革,宋仁宗下令讓大臣討論此事。於是宋祁、王拱辰、張方平、歐陽修等八人合奏日:“教不本於學校,士不察於鄉裏,則不能核名實。有司束以聲病,學者專於記誦,則不足盡人材。謹參考眾說,擇其便於今者,莫若使士皆土著而教之於學校,然後州縣察其履行,學者自皆修飭矣。”朝廷很快下詔令州縣皆立學。範仲淹革新最大的成就在教育上,我們不難看出,其教育方針的提出和實現,顯然少不了王、張等人的支持。而此事發生在彈劾滕子京之後的兩個月,如果把王拱辰對滕子京的彈劾看作“保守派”對“改革派”的反擊,顯然與曆史史實不符,因為至少他們也是改革的支持者。說到“連坐法”,王拱辰並非為自身計者,如後來的有個叫張得一的官員因犯事被處理,作為張得一舉薦人的王拱辰也受到了降職處理,而張得一案並沒有什麼特殊的政治背景,從來沒有人把這個案子看作“改革派”對“保守派”的回擊。
後人總是試圖論證“範賈交遊”和“範呂釋憾”的不存在,而且這樣的努力在範仲淹去世不久就開始了。但是情感代替不了曆史,站在道德評判者的角度來論斷慶曆是非,隻能遮蔽真正的慶曆精神。滕子京事件確實對慶曆新政造成一定的影響,雖然這個影響隻是間接的,但它還是拷問了君主專製時期士大夫的理性精神,成為當年重要的政治事件。王拱辰對滕子京問題窮追不合,恰巧發生在範仲淹新政期間,巧合的因素多於必然,後人把二事強拉到一起來看,一方麵可能受黨派思維影響,另一方麵沒有仔細梳理曆史。筆者認為文學對曆史真相的遮蔽作用是值得我們認真思考的問題,滕子京和範仲淹確實是好友,然而他們之間決不是什麼政治上的聯盟。不僅如此,範仲淹和同時其他支持革新的人也不是政治上的聯盟,他們走到一起,更多的是人格和才學上的互相欣賞。以政治上的“派別”來看待慶曆士人是個很大的誤會。滕子京事件的發生、發展及最終結果,是慶曆士風中並不和諧的聲音,這個聲音似乎也成為知秋之一葉,我們可以從中讀出美好的文人理想政治,是怎樣開始自內部產生異化的力量。這樣的丕變不一定有必然規律,但是在文人官僚政治體製下卻總是難免。《嶽陽樓記》在近千年的正向解讀中,已經被塑造成中國傳統文人精神中閃光的部分,北宋慶曆之際高揚的士人風節是我們民族寶貴的精神財富,對其中的細節進行曆史審視,並非對優秀傳統的顛覆與質疑,而是更深刻的反思文人政治的曆史。
結語
這一章的故事是筆者講得最累的,大概也是全書中最長的一章。因為在講述的過程中,筆者總是遇到各種各樣的障礙,有時是史料的缺乏,有時是常識的豐富。研究範仲淹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主要是我們很難穿越近千年的正向傳播,去觸摸一些被這種解讀所遮蔽或重新塑造的曆史。這一章實際上講了兩個故事,前者屬於被遮蔽的部分,翻看近年來的宋史研究,很少有人注意到“水洛城之爭”與“慶曆革新”、“慶曆士風”的關係,或者偶爾談到,也多進行表麵的描述,僅僅停留在歐陽修的認識水平上,沒有注意到其細微處的重大曆史信息而後者則屬於被正向傳播所重新塑造的部分,無論是曆史教科書,還是中學語文課本,凡涉及範仲淹、滕子京和《嶽陽樓記》,幾乎都按“改革”“保守”眼光去言說、分析,而不真正做一點考證工作。以範仲淹為代表的文人官員,在宋仁宗慶曆之際樹立起來的“慶曆士風”,無疑是我們這個民族寶貴的精神遺產,現有的大部分關於範仲淹的傳記作品,都能夠擔負起傳承、發揚這種精神遺產的任務,筆者對這樣的工作抱有崇高的敬意。研究一個美好事物如何產生的,同時研究它如何發生嬗變,並最終在君主專製的政治實踐中毀滅,也是一件很有意義的工作。
慶曆三年風風火火的革新夭折了,宰執大臣更換一新的北宋,又回到它原有的運行軌道上來,1044年的北宋難逃曆史宿命,與它的一次良好發展機遇擦肩而過,蹣跚著走向王安石的時代。長煙落日孤城閉,是非成敗轉頭空,從這個視角上回過頭來再看看水洛城之爭的前因後果,看看“滕子京事件”對慶曆士風造成的影響,我們還能認為這些幾乎被“常識”忽略的事件,隻不過是北宋曆史上的滄海之一粟嗎?
1044年深秋,北宋中央政府的一些青年才俊們在一個叫“進奏院”的國家機關裏大吃大喝,連他們自己也記不清在微醺或狂醉的狀態下,說過哪些不該說的話,做了哪些不該做的事。當他們還沒有完全從沉醉中清醒過來時,一張據說醞釀已久的大網已開始撒開了,執行逮捕任務的禦史台警察們拿著一長串名單在汴梁城裏奔忙著。一下子抓捕這麼多著名文人,又迅速從重從快地結案處理,這在北宋曆史上還是第一次。這場震動帝國神經的“進奏院風波”到底是怎麼發生的?真像曆史教科書上說的那樣是“保守派”對“改革派”的致命一擊嗎?它背後隱藏著哪些不為人知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