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房地產開發商是房價飆漲的最大推手嗎(1 / 1)

談到今天的房價走勢,已經不能用簡單的過快上漲來形容,它與絕大多數百姓的生活水平拉開了越來越大的差距,越來越多的人負擔不起一套住房的價格,而即便有幸購房的人,他們也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債務,變成為銀行打工的房奴。房價幾乎是一路飆漲,成為人們最為關心的頭等大事,並逼迫政府不得不對其進行宏觀調控。

在“十二五”期間,主管中國經濟問題的溫家寶總理說:“開發商應該留著道德的血液。”溫總理顯然認為,我們今天的房價過高都是因為開發商的不道德造成的。他們不管人們的承受能力,一味地牟取暴利,致使我們的生活越來越不堪重負。而我們似乎也認為,今天的生活窘境的確是房地產開發商的錯。然而,開發商的代表人物任誌強卻反複強調說:“是政府高昂的土地出讓金極大加大了住房建設的成本,老百姓不敢罵政府,隻好拿開發商來出氣!”於是我們開始反思,房地產這樣一個關係民生的大行業,如果沒有政府的允許,開發商可以肆意哄抬價格嗎?要知道,一個毫不起眼的不法商販違規販售一些防名牌羊毛衫就被處以數十萬元的罰款,那麼要拿到各種證書,接受多個政府部門監管的房地產業,怎麼可能在不被允許的情況下哄抬房價,且時間持續這麼久呢?而且,自2008年之後,中國大部分的地產開發商均為國有企業。

如果說房地產商應該留著“道德的血液”,那麼這個道德的標準該如何界定呢?一個商人販賣一桶啤酒,應該獲得100元的利潤還是120元的利潤多少算不道德的呢?商人在販賣啤酒的時候,他並沒有強行逼迫人們購買他的啤酒,交易是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進行的。至於商人能獲得多少利潤,那完全依賴於他的智慧,我們不能因為他依靠自己的智慧使自己獲取高於其他商人的利潤就給他扣上不道德的帽子,人的進取心本來就驅使我們為獲得更好的生活而奮鬥,倘若資本不能為我們帶來更多的財富,我們就失去了要善用它的動力,整個社會就會形成揮霍無度的不良風氣。a如果商人在某一行業裏獲得的巨額利潤惹人記恨,那麼其他商人必然會因為這一行業的巨額利潤而將資金投入進來,而這一行業由於競爭的增多也必然使價格下降到合理水平,市場那無形的手自然會調節這一切。如果這一市場有著空前的利潤而其他商人無法參與進來,那隻能證明這一行業存在著極為惡劣的壟斷現象,說明這個市場機製存在著問題。

當然,我們也不得不承認,難免會有些不誠實的商人采用各種狡猾的手段來欺騙大家進行消費,所以人們製定了法律來規範市場,由政府通過各種監管手段使所有商品達到行業標準之後才能上市流通。當然,監管也不可能百分之百地保證市場的健康性,總會有狡猾的商人在利潤的趨使下鑽法律的漏洞,那麼通過法律的強製性來懲罰那些欺詐消費者而又在短期內無法被消費者發現的不良商人,這樣才能盡可能保證市場的正常運作。因為缺乏競爭而造成的利潤偏高必然由市場發揮作用將其調節至合理水平,因為商人的投機取巧造成的欺詐性經濟行為也將受到法律的監管和製裁,這與道德無關。如果出現了不合理經濟現象而市場又無法對其進行調節,那必定是政府的失職。房地產行業的發展需要得到政府的土地和銀行貸款兩方麵支持,這兩個高門檻將普通的小資本統統拒之門外,且長期缺乏競爭,在僅存的企業中也時刻充斥著大魚吃小魚的行業壟斷行為,那麼這一行業利潤偏高就不屬於市場行為,而是政府的監管失職。一個法律的問題卻踢給了“道德”實在是十分荒謬的。逐利是資本的天性,它受市場調節,受法律約束,但與道德無關。

所以說,單純地將房價的飆漲歸咎於地產開發商是十分不合理的,盡管的確是開發商間接推動了房價的上漲,但他們背後反映的確實一個市場機製與法律體係的問題。同時,房價也並非總受地產商的利潤所占有,它同時受到成本的影響。因為建築成本存在著巨大的市場競爭,所以我們可以判斷它幾乎是合理的。但構成房價最主要方麵的土地成本卻被政府完全壟斷,並且資源是極其有限的,那麼房價便很容易受到土地成本的影響,我將在下麵的章節詳細說明這個問題。但不管房價有多高,它首先需要得到消費者的認可和接受,如果開發商製定了一個高昂的價格而使百姓完全無法接受,那麼交易就不會發生,房價便不能持續維持在一個高位。在推高房價的因素中,消費者也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為何人們一方麵在痛罵房價的高漲,另一方麵房價又得到消費者的認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