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眾人皆醉我獨醒——識別江湖中的消費陷阱 (1)(2 / 2)

陷阱2:“清倉甩賣”幾天期限實為無期

一家服飾店正在“清倉甩賣”,最後期限為兩天。可過了半年,期限還是兩天,那些開始信以為真而大量購買商品的顧客紛紛抱怨。虛假“清倉甩賣”是欺詐行為。據介紹,《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有明確規定,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過程中,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銷售商品的,均屬於欺詐行為。

對策:為有效防範和打擊此類欺詐行為,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務必謹慎,一定要索要發票或有效票據,以免無從投訴。

陷阱3:返券購物誘導消費者

近年來,購物返券是打折戰中最常見的一種促銷手段。這種看似非常優惠的返券活動,其實也隱藏著一些消費陷阱。

對策:預防掉進商家這種返券陷阱,首先不要被商家的促銷刺激,應先要到場內逛一圈,看看有沒有你喜歡或需要的品牌參加促銷活動,如果沒有可暫不考慮購買。

陷阱4:打折商品概不保修和退換

打折商品同樣應當具備正常商品的質量、功能,經營者不能因此而免除應承擔的“三包”義務。商品的價格打了折,商家的服務是不能跟著打折的。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按國家的相關規定承擔包修、包退、包換或其他責任,而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對策:購買打折商品前,切記先向店員詢問保修和退換細則,口頭允諾不具法律效力,還應向商家索取購物憑證、保修卡及退換憑證等。如果商家拒絕出具相關證明,還真的該想清楚再“下手”。

不過,絕不是要讓大家看到打折就繞道而行。隻是,按需消費很重要,心中要做到“打折似無折”,麵對“糖衣炮彈”的時候,依舊要保持絕對清醒的頭腦,認清商家那些打折的“陷阱”,看管好自己的錢包。在“淘”打折商品時,不要貪便宜而盲目購買自己不需要的商品。在選購商品時要貨比三家,弄清“折價品”的真偽。另外,還要索取購物憑證。

江湖閱曆87:團購,你上癮了嗎?

“我現在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開電腦,逐個瀏覽收藏的團購網站,搜索、比較最新的團購信息,秒殺啊,和朋友分享啊,不知不覺就一兩個小時……”在省城某機關單位工作的朱小姐,興奮地向記者介紹她喜歡的團購網站,但說著說著,臉上漸漸有一些迷茫:團購是便宜了,可怎麼這生活狀態有點不對勁呢?

“團”便宜的同時也“團”來了煩惱。朱小姐說,有時候一衝動,就買回實際並不需要的東西,看著是便宜了,卻增加了無謂的支出;由於大部分的團購服務都是有期限的,桌上的日曆和手機的行事曆上,都是密密麻麻的標注,餐券、美容券、遊戲券……都要搶在到期前趕快用掉,“本來應該是挺愉快的消費體驗,經常弄得壓力很大。”

朱小姐患上的就是“團購上癮症”。團購最大的吸引力莫過於價格便宜,這會讓很多消費者都怦然心動。因此非常容易陷進低價的“陷阱”。這裏說的“陷阱”並不一定是上當受騙,也許別人賣的是價廉物美的東西,但卻不一定是你所需要的東西。

通常情況下,我們的購物過程是先有需要,然後根據自己的需要去購物,比如家裏牙膏沒有了,你會想到去超市裏買。但是團購的過程卻不一樣,你並不一定是需要它才買,而是因為價格便宜。當人們隻是因為價格便宜而去購物的時候可能會出現以下的問題:此時買的東西並不一定是你現在需要的;有的東西是可用可不用的;有的東西可能將來會用到,但等到你將來用到的時候,或許你會覺得它不合適,或者已經過時了;忽略了東西本身的品質,有可能買到的是劣質產品;很多團購都有時間限製,有時候會造成“強迫”消費。

從消費者的角度來說,一是劃算、占便宜的心態,讓買家血脈賁張,點進去下單;另一個深層次的原因是,團購消費者知道並非是自己一個人在買,而是有幾十到上千人在購買、在搶購。當購物成為組織性行為時,買家被賦予了一種歸屬感和安全感,在選擇團購商品時,越是人氣高的商品,在選擇時越會不假思索,而在人數很少時,很多買家會選擇觀望。

團購確實有很強的吸引力,作為一種新的消費方式,如何才能適度消費,不變成“團奴”呢?

首先,要明確自己的目標。團購也是一種消費,也是建立在自己需要的基礎之上,明確自身的需要,然後再購物,不要被便宜綁架。價格再低廉,如果對於你來說沒用,那等於白花銀子。花錢之前先想一想:這個東西對我有沒有用?對我現在有用,還是將來有用?如果對於我將來有用,那將來價格會不會更便宜,會不會過時?商品的品質是否有保障?我是否需要在規定的時限內用到?還是我根本可以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