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第三十二計 空城計——張弛有度,從容應對(2 / 3)

睡榻之側,豈容他人安睡?置地並未公開聲稱參與競投,就有報紙高唱置地“誌在必得”的高調,誰與置地競爭,無疑“以卵擊石”。

李嘉誠想,“誌在必得”的置地,會不會“大意失荊州”呢?置地屬怡和係,怡和大班又兼置地大班。現任大班是紐璧堅,紐璧堅20歲起就參加怡和洋行的工作,一步步爬上董事局主席高位。紐璧堅沒有任何背景,靠的是自己的勤勉努力。

置地的另一個創始人是凱瑟克家族的傑姆·凱瑟克。凱瑟克家族又是怡和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因此,紐璧堅身為兩局大班,又得受股東老板的製約。凱瑟克家族力主把發展重點放到海外。這樣,勢必分散紐璧堅坐鎮香港抉擇的精力。

這正是一般不易洞察的置地薄弱之處,人們往往會被置地的“貌似強大”蒙住雙眼。

置地一貫坐大,也習慣於坐大。過於自負的置地,未必就會冷靜地研究合作方,並“屈尊”去迎合合作方。

那麼,地鐵公司招標的真正意向是什麼?

香港地鐵公司是一間直屬港府的公辦公司。香港的公辦公司,並不像過去內地國營企業,一切都由政府包攬包辦。地鐵公司除少許政府特許的專利和優惠外,它的資金籌集、設計施工、營運經營,都得按商場的通常法則進行。

李嘉誠通過各種渠道獲悉,港府工務局對中區郵政總局原址地皮估計,約2.443億港元,原址用做中環、金鍾兩地鐵車站上蓋。另加上九龍灣車廠地皮估價,兩者合計約6億港元。港府將以估價的原價批予地鐵公司,由地鐵公司發展地產,彌補地鐵興建經費的不足。

地鐵公司為購得中區郵政總局原址地皮,曾與港府多次商談。地鐵公司的意向是:用部分現金、部分地鐵股票支付購地款。港府堅持要全部用現金支付。

李嘉誠首先明確這一點,競投車站上蓋發展權,必須以現金支付為條件。

地鐵公司與港府在購地支付問題上產生分歧,說明地鐵公司現金嚴重匱乏。地鐵公司以高息貸款支付地皮,現在急需現金回流以償還貸款,並指望獲得更大的盈利。

李嘉誠在投標書上,提出將兩個地盤設計成一流商業綜合大廈的發展計劃。這仍不足挫敗其他競投對手。任何競投者,都會想到並有能力興建高級商廈物業。李嘉誠的“克敵”法是:首先,滿足地鐵公司急需現金的需求,由長江實業公司一方提供現金做建築費;其次,商廈建成後全部出售,利益由地鐵公司與長江實業分享,並打破對半開的慣例,地鐵公司占51%,長江實業占49%。

這對長江來說,是一筆沉重的現金負擔。李嘉誠決定破釜沉舟,在準備充分的前提下,做一次冒險。

1976年冬,長實通過發行新股,集資1.1億港元,大通銀行應允長實隨時取得2億港元的貸款,再加上年盈利儲備,李嘉誠可資調動的現金約4億港元。

1977年1月14日,香港地鐵公司正式宣布:公開接受郵政總局原址發展權招標競投。

各競投公司頻頻與地鐵公司接觸,刺探地鐵公司意圖,準備投標書及附件,在限期內呈交上去。

公開招標為各公司提供一個平等機會,投標書內容則屬機密。投標中標法則,若過多考慮自己一方的利益,則中標希望小;若條件過於優惠對方,自己則毫無利益可圖。各家都對投標內容秘而不宣,任記者發揮想像力去揣測。

參加競投的財團、公司共30家,超過以往九龍段招標競投的一倍多。據報界披露,它們是置地公司、長江實業、太古地產、金門建築、日澳財團、輝百美公司、嘉年集團、霍英東集團、桓隆地產等。

輿論界憑其慣性,一致看好置地,置地優勢昭然,中標呼聲最高。英文《南華早報》的澳籍記者,采訪置地大班紐璧堅,紐璧堅拒絕透露投標內容,亦不對“名花誰屬”作評價,但他用自信的口氣說:“投標結果,就是最好的答案。”

1977年4月5日,香港各報章均圍繞“長實擊敗置地”報道中標結果。《工商日報》稱:

“時值約2.4億港元,為30個大財團爭相競投的中區地王——舊郵政總局地皮,為長江實業有限公司投得。”

“這幅平均地價為每平方英尺約1萬港元的‘地王’,早為大財團覬覦,為長江投得。據地下鐵路公司透露,主要原因是長江所提交的建議書內列舉之條件,異常優厚而吸引,終能脫穎而出,獨得與地鐵公司經營該地的發展權。

“地下鐵路公司董事局昨日已經批準協議條款,規限長江實業公司在地鐵未來中環站上蓋,占地2270平方英尺,建造37層高的商廈與辦公室混合的單塔型建築物一座。

“長江實業有限公司已同意,在簽訂協議時,付給地鐵公司一筆現金,並繼續交付現金若幹次,保證地鐵公司無論如何都可以獲利。”

4月4日,地鐵公司董事局主席唐信,與長江實業李嘉誠首先簽訂中環站上蓋發展物業協議,金鍾站上蓋協議,則由日後簽訂。

當晚,唐信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與會記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