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老兄還在喋喋不休嘮叨個沒完,朱元璋的卻再也坐不住了,心想此人太不知趣,居然當著文武百官的麵揭我的短處讓我這個當皇帝的臉往哪兒擱。盛怒之下,朱元璋下令把這個窮哥們兒殺了。
“為尊者諱”,這是官場的一條規矩。一個人,無論他原來的出身多麼低賤,有過多麼不光彩的經曆,一旦當上了大官,爬上了高位,他身上便罩上了靈光,變得神聖起來。往昔那些見不得人的一切,要麼一筆勾銷,永不許再提;要麼重新改造重新解釋,賦予新了含義。這位窮哥們兒哪懂得這一點,自以為與朱元璋有舊交,居然當眾揭了皇帝的老底,觸犯了“逆鱗”,豈不是自找倒黴嗎?
朱元璋原本是泥腿子出身,早年當過和尚,後來又參加過推翻元朝統治的紅巾軍起義。這些經曆在朱元璋看來都是卑微的。朱元璋因當過和尚,對“光”、“禿”一類的字眼十分忌諱;因紅巾軍被統治者說成是“賊”、“寇”之類的組織,朱元璋便對這些字眼也極為反感。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是,杭州徐一在《賀表》裏寫了“光天下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幾個字,朱元璋讀了勃然大怒說:“生者僧也,罵我當過和尚,光是削發,說我是禿子。則者近賊,罵我做過賊。”於是,立即下令把徐一處死。洪武年間,大興文字獄,唯一幸免的文人是翰林院編修張某。他在作賀表文裏有“天下有道”、“萬壽無疆”兩句話,朱元璋看了發怒說:“這老兒竟罵我是強盜呢!”差人逮來當麵審訊。張某說:“天下有道是孔子說的,萬壽無疆出自詩經,說臣誹謗不過如此。”朱元璋被頂住了,無話可說,想了半天才說:“這老兒還這般嘴硬,放掉罷。”左右傳臣私下議論:“幾年來才見饒了這一個。”
由此可見,說話做事不拘小節是極不明智的。在當代文明社會裏,不拘小節雖然不致於被“殺頭”,但自身利益受損恐怕再所難免。比如說一個人說話粗野、隨便、驕橫,在公共場合敞胸露懷,歪戴帽子,打響指,吹口哨,除非是黑社會老大找接班人,否則任何一家公司的主管也絕不會看上這樣的人。還有的人,手腳太“快”,動作太“硬”,幅度太“大”,這不是陽剛之美,而是動作冒失,缺乏修養的表現。試問,哪個上司願意把重擔交給一個冒失鬼?對這樣的人誰會放心呢?
在這裏,有必要奉勸一句,為了幹大事,最好還是拘點小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