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救時宰相張居正(2 / 3)

一次,為了檢驗神宗學習的成績,張居正給他講了一個宋仁宗不愛珠寶玉器的故事。故事講完了,他說:“自古以來,那些隻看重珠寶的君主是不可能幹出大事業的。”神宗馬上接著說:“珠寶是沒有用處的東西,賢臣良將才是真正的寶貝。”張居正一聽,露出幾分喜色,連忙誇獎說:“陛下說得很對。凡是聖明的君主均重視五穀,而對珠玉看得很淡薄。因為五穀能養人,珠玉呢,餓了不能當飯吃,冷了不能當衣穿。”“先生說得有理。”神宗說。“陛下如此聖明,真是大明朝的福氣,也是黎民百姓的福氣。”張居正高興地稱讚著。他想,皇上已經可以擔當起治理國家的重任了,自己總算沒有辜負先帝的囑托。

張居正耳聞目睹了“庚戌之變”,主理朝政後,他對國家的安全和軍隊的素質甚為擔心,便一直謀劃著整頓邊防,要使邊關安定,人民和睦。

隆慶元年(1567),張居正入內閣參政之初,韃靼首領俺答率軍直逼京師,北京危在旦夕。盡管後來敵兵在大肆掠奪之後引兵北退,但皇上和大臣均意識到應徹底整頓軟弱無力的邊防了。工科給事中吳時來上疏推薦譚綸、戚繼光駐兵於薊州,加強北部邊防。這一建議馬上得到首輔徐階的支持,但由於新任兵部尚書霍冀對情況並不熟悉,主持整頓薊、遼,鞏固邊防的重任就落到了張居正身上。

張居正從整頓邊防入手,正式開始了他醞釀已久的改革事業。他大膽地任用了一批智勇雙全的將領,對他們“信而任之”,因此“一時才臣,無不樂為之用,用必盡其才”。他所重用的譚綸、戚繼光、李成梁、王崇古、方逢時等人都大顯身手,充分發揮了自己的才能和智慧。

其時,北邊戰守的重心在薊州。禦倭名將譚綸、戚繼光主持薊州防務後,時任內閣大學士的張居正給予他們大力支持。譚綸提議築造敵台,張居正立即批允譚綸、戚繼光二人“圖上方略,築敵台三千,起居庸至山海,控守要害”。戚繼光強烈要求改革薊州軍製的提議也立即得到了張居正的支持。短短的幾年裏,戚繼光勵精圖治整編防區,訓練新軍,常備不懈,一切有條不紊地進行。他的軍事才能再次得到充分的發揮。在戚繼光鎮守薊州的16年間,各部蒙古再也未敢侵犯邊境。

在遼東方麵,張居正任用出身貧寒但有大將之才的李成梁。從隆慶元年(1567)起,李成梁在遼屢敗蒙古土蠻部入犯,其後被提為總兵鎮守遼東。李成梁鎮守遼東22年,先後10次連奏大捷,其武功之盛是數百年來未曾有過的。

張居正還任用王崇古、方逢時鎮守宣化、大同。他們鎮守邊疆,開屯田,加緊練兵,使邊關防禦力量大大增強。在張居正的主持下,經過幾年的努力,大明扭轉了長期以來邊防危敗的局麵,戰守力量日益增強,蒙古犯邊事件逐年減少。

在加強防禦力量的同時,張居正還積極尋求改善蒙漢關係的門路。他命令沿邊將帥,要抓住一切有利時機,積極發展同蒙古的友好往來,即便有一線和平希望,也不要兵戎相見,一切為百姓的生命財產及生活安寧著想。宣大總督王崇古屢次派遣同蒙古有關係的人深入蒙古內部,發表布告並宣布:藩漢軍民凡由蒙古投奔流族地區者,一律以禮相待並接納安置。這果然在蒙古地區引起很大反響,投奔而來的人口越來越多。

國政行“考成法”財經揮“一條鞭”

其時,朝中空議盛行,人浮於事,政令不通,麵對這樣千瘡百孔的局麵,張居正說:“當大過之時,為大過之事,未免有剛過之病,然不如是,不足以定傾而安國!”他的意思是說,當國家已經麵臨危亡的時刻,必須使用強烈至猛的政策來治理。雖然這樣做可能會有些過頭,但如果不這樣,就無法扶起穩固將要傾覆的基業!

任內閣首輔伊始,張居正就遇到了一個難題:“同監軍”馮保的侄子因毆打平民觸犯了法律。馮保是大內總管,且又有恩於張居正,因此無人敢處理,朝野上下都在靜觀其變。張居正得知後,毫不手軟,立即將其革職,並杖責四十。而後,他還通告馮保要嚴肅家教。

黔國公沐朝弼,屢屢違犯禁製,仗著自己是有功勳的三朝元老,並不把張居正放在眼裏,朝中也無人敢把他抓捕執法。他口出狂言說:“張居正算個什麼?我當丞相時還沒有他呢!”這一天,張居正親自登門,進門便道:“黔國公請了。”沐朝弼裝作沒聽見,躺在那裏不搭理。張居正又放大聲音說:“黔國公,有禮了。”沐朝弼還是裝耳聾,不動絲毫。張居正第三次高聲喊道:“黔國公,請起見禮了。”沐朝弼還是不動身。張居正對門外一揮手,說:“士卒們在哪裏?速將蔑視禮數的沐朝弼抓起來,蔑視禮法如同蔑視王法,三次蔑視王法該當送進監牢了!”張居正生平展覽館的太嶽堂言畢,一行兵卒從大門外一擁而進,將大躺椅上的黔國公沐朝弼戴上枷鎖,關進了大牢。沐朝弼後悔不迭,哀求張居正手下留情。張居正說:“先禮後兵,古人傳統。令行禁止,毫無例外。”沐朝弼屢次違法的事件此次一並判罰,他被處以終身監禁,禁錮在應天的大牢之中。

這樣,張居正終於在朝中樹立了自己的權威。隨後開始考慮如何從根本上治理弊政,繁榮經濟了。針對當時的經濟形勢和官吏製度,他製定並實施了“考成法”和“一條鞭法”。

“考成法”最主要的內容有兩條:其一,六部和都察院給所屬官員應辦事務規定完成期限,並分別登記在三個賬簿上,一本由部院留作底冊,一本送科道,一本呈內閣。其二,六部和都察院按照賬簿登記,對所屬官員承辦的每件事情,逐月進行檢查,完成一件,注銷一件,如若沒有按期完成,必須如實申報,否則以違罪論處;六科亦根據賬簿登記,稽查六部的執行情況,每半年上報一次,並對違限事例進行議處;內閣同樣亦根據賬簿登記,對六科的稽查工作進行檢查。這樣,六部和都察院檢查所屬官員,六科稽查六部,內閣監督六科,層層檢查,內閣總其成,內閣遂成為名副其實的政治中樞。這就是張居正的統治體係,也是他對明代吏製的一大改革。

“考成法”賞罰分明,因而,官員們的辦事效率大大提高。自上而下就如同一台流水線作業,各項工作穩定而有序地進行著。隨著“考成法”的實施,官員的職責更加明確,內閣管理起來自然方便多了。

接著,張居正以推行“考成法”為中心,決心使腐敗到極點的吏治得以整頓,使腐敗之風得以改變。他依據立限考成的三本賬,嚴格控製著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員。每逢考核地方官的“大計”之年,張居正便強調要把那些秉公辦事、實心為民的官員列為上考,把那些專靠花言巧語騙取信任的官員列為下考,盡行裁革那些吃糧不管事的冗官。

萬曆八年(1580),張居正下令撤蘇鬆地區擅自添加的管糧參政,並責成吏部檢查各省添設官員人數,核實上報。萬曆九年(1581),一次裁革冗員169名。在他當政期間,裁革的冗員約占官吏總數的十分之三。

與此同時,張居正又廣泛搜羅人才,把那些擁護改革、政績卓著的官員提拔上來,委以重任。萬曆四年(1576)十月,神宗審閱了關於山東知縣孫鳳鳴貪贓枉法的報告後,問張居正:“孫鳳鳴進士出身,何以如此放肆呢?”張居正說:“孫鳳鳴正是憑借他進士出身的資曆,才敢這樣放肆。以後我們用人,應當視其才幹,不必問其資曆。”神宗表示讚同。有了皇帝的認可,張居正便徹底打破了論資排輩的傳統偏見,不拘出身和資曆,大膽起用人才。他主張用人時要“論其才,考其素”,即對才能和品德進行全麵考查。同時,他又注意到每個人的長處和短處,用其所長,避其所短。這些被破格選拔的文武官員都在改革中發揮了骨幹作用。

政治、吏製穩定之後,張居正又根據大學士張四維和呂調陽提出的稅製改革措施,施行“一條鞭法”。

“一條鞭法”最早由福建巡撫龐尚鵬提出,他主張把田賦、徭役及其他名目繁多的雜稅、雜征、雜差統統合為一體,按照各家各戶的具體境況重新核實編定,將有丁無糧的編為下戶,有丁有糧的編為中戶,糧多丁少和丁糧俱多的編為上戶。在總數確定後,按照丁、糧比例,將所有賦役派到丁、糧裏麵,隨同完納。此即“一條鞭法”。早在嘉靖年間,此法就在福建、江西等地推行了。但50年來朝中對此爭論不休,大臣們各陳利弊,以致政令屢行屢止,未成統一之策。張居正認為,推行“一條鞭法”可以解決財政困難,使國家度過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