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救時宰相張居正(3 / 3)

要推行一條鞭法,首先就得將天下田畝丈量清楚,這樣才便於合理分配。張居正於是責成戶部尚書張學顏親自主持清丈。凡莊田、民田、職田、牧地,通行丈量,限三年完成。所丈量土地,除皇上賜田外,一律按地辦納糧差,不準優免。戶部隨後頒布了《清丈條例》,規定了各級官員的職責及其完成期限。自嘉靖以來,就不斷有人提出清丈天下田畝的倡議,在張居正的努力下,這件事終於付諸實施了,一時威震朝野。

但是清丈天下田畝觸犯了上層階級的利益,遭到了官僚、貴族、豪強地主的拚命反對。有些地方官對清丈田畝也很不認真,有的甚至公開袒護豪強,清丈局麵遲遲打不開。可張居正堅定不移地表示,隻要對國家有利,不怕個人安危。他運用考成法,嚴格督察各級官員清丈,對阻撓清丈的宗室、豪強嚴加懲治。他下令:“但有執違阻撓,不分宗室、宦官、軍、民,據法奏來重處。”他還告誡百官,“清丈之事,實為百年曠舉”,不應“草草了事”,必須“詳審精核”,“務為一了百當”。這樣,清丈田畝的工作終於衝破重重阻力,在全國範圍內推廣開來。

這次清丈達到了預期的目的。僅據北京、山東、河南統計,清出隱占田畝就達50餘萬頃。至清丈完畢統計,全國田畝總數達到700餘萬頃。此次清丈田畝,擴大了攤派稅糧的負擔麵,初步做到“糧不增加,而輕重適均”,並且為全麵改革賦役製度創造了條件。

萬曆九年(1581),張居正正式下令,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一條鞭法”的推行,是與張居正創“考成法”整頓吏治、清丈田畝、抑製豪強密切聯係的,沒有這些先決條件,“一條鞭法”就難以推行。可以說,“一條鞭法”的推行是張居正改革最主要的歸宿。推行“一條鞭法”的直接目的是為了整頓賦役、克服財政危機和穩定明朝的統治,但它所產生的積極作用和重大影響,卻遠遠超越了這些。

在張居正主政的10年間,大明王朝吏製清明,經濟繁榮,人民負擔大大減輕。至張居正辭世前夕,北京“糧倉”內有能滿足此後9年使用的存糧。太倉庫儲藏室裏的存款有白銀600多萬兩,太仆寺存有400萬兩,應天的庫房也藏有250萬兩儲備。這些銀兩除非在緊急時刻不能支取。廣西、浙江和四川的省庫平均存款在15萬—20萬兩之間。這與隆慶二、三年間(1568—1569)國家年收入250萬兩,支出400多萬兩,財政赤字150萬兩的情況相比,簡直有天壤之別。

生前權傾朝野身後一敗塗地

張居正主政10年,為大明王朝立下了汗馬功勞。然而,在他執政期間,朝中隻有他一個首輔,滿朝文武不是他的朋友,就是他的門生。久而久之,張居正不免驕奢心態日熾。

萬曆五年(1577),張居正父親去世。按明朝禮製規定,在職官員自聞父母喪日起,要辭官守孝三年。如遇特殊情況,經皇帝特批,才可以繼續留任,稱之為“奪情”。明朝是重孝的王朝,明中葉時就多次申令,不準奪情。按慣例,張居正也要遵守此項規定。可是,當時朝中主事隻有他一人,而且不能說沒有隱含危機。張居正意識到,如果自己離任三年,形勢就有逆轉的可能。此時,戶部侍郎李幼孜等人順勢提出讓朝廷“奪情”的建議。當時,因別無他人可以主政,皇帝遂批準了他們的請求。他讓張居正的兒子回家為祖父守孝辦喪事,而隻批準張居正三個月的假期。

為父親辦完喪事返京時,張居正所到之處,撫按大員都越界迎送,並親自走在前麵為他開路。當地守臣更要長跪低頭,迎送首輔。張居正路經襄陽時,襄陽王親自出來迎接。按照慣例,朝臣即使有公侯封號,也必須向藩王行“君臣之禮”,即朝臣要向“王”跪拜。但是張居正並沒有施行這一禮節,後來在南陽見南陽王時,他仍沒有行跪拜之禮。

張居正的兩個兒子都“金榜題名”。雖然朝野對此頗有微詞,但也無可奈何。他的“蒼頭”仆人遊七也花錢買了官當,列於士大夫行列。

張居正墓碑張居正是皇帝的老師,又極其嚴格,幼帝對他既恭敬又害怕。無論口稱還是手寫,神宗都尊崇張居正為“元輔張少師先生”。神宗慢慢長大,日益貪圖享樂。然而懾於張居正的威嚴,也隻好縮手縮腳。有時想賞賜妃子物品,都隻能先寫在本子上,待有機會再辦。由此,張居正不但在改革中觸犯了大官僚地主的切身利益,而且也招致了皇帝對他暗中怨恨。

萬曆十年(1582)六月二十日,張居正病逝,終年58歲。他病重期間,神宗十分傷心,送給張居正許多珍貴藥物和補品,並對他說:“先生功大,朕無可為酬,隻是今後多看顧先生的子孫便了。”張居正病逝後,皇帝下詔罷朝數日,並贈他為上柱國,賜諡文忠。據諡法解,“文”是曾任翰林者常有的諡法,而“危身奉上曰忠”。顯然,在賜諡時,皇帝對張居正功勳業績的評價還是相當高的。然而,張居正屍骨未寒,時局卻急劇逆轉。沒過幾個月,那些在改革喪失利益者頻頻告狀,神宗也態度大變,張居正竟遭到了自上而下的譴責。

此時,司禮太監張誠等在皇帝麵前拚命攻擊張居正的主要支持者大太監馮保。馮保隨即被逮捕,家產也被查抄。而張居正生前與馮保關係極好,於是,彈劾張居正的序幕也同時拉開了。

正如曾被張居正逐出朝門的原兵部侍郎汪道昆所總結的:“張公之禍在所難免。個中緣由,乃因為張公欲有所作為,必攬大權在手。而這大權非是別人,乃當今天子之權!張公當權便是天子的失位,功高震主,權重遭忌,此即張公無法擺脫的困境。”

神宗態度的變化,在反對改革的官僚和貴族中引起了強烈反響,那些受過張居正批評的人趁機告狀,原來巴結張居正的人也都反過來說他的壞話了。神宗於是下令恢複舊製。張居正創造的考成法被取消,官員不得任意使用驛站驛遞的新規也被廢止,張居正重用的官員被罷黜,那些被裁處的官員,一個個又重新被起用,官複原職。

萬曆十一年(1583)三月,神宗詔奪張居正上柱國封號和文忠諡號,並撤銷其兒子張簡修錦衣衛指揮的職務。接著,又有人告發張居正專權要謀反,並說他家裏一定藏著許多財寶,神宗即下令抄沒張居正的家私。五月,張宅被抄,但全部家財也不過銀30萬兩左右。長子敬修自殺,三子懋修投井未死,十餘人被活活餓死。神宗又下令:“張居正生前專權亂政,結黨營私,本應鞭屍剉首,然念其在朝經年,暫免其身,而家小則不得恕免,一律充軍!”後在刑部尚書潘季馴的乞求下,神宗才勉強答應留空宅一所,田地十頃,以贍養張居正的八旬老母。

一個為國家的富強建立了赫赫功績的名臣,反倒成了罪人!這個結局是張居正生前萬萬沒有料到的。

張居正死後,神宗再無人管束,他嗜酒、貪色、戀財。為滿足私欲,他橫征暴斂,揮金如土。朝廷上下荒淫腐敗,糜爛不堪。各種社會矛盾又急劇發展起來,最終一發而不可收拾。明王朝的喪鍾敲響了。

麵對日益衰敗的朝廷和處於水深火熱之中的人民,許多有識之士又想起了張居正及他的改革業績。天啟二年(1622),熹宗下詔為張居正平反昭雪。崇禎三年(1630),禮部侍郎羅喻義挺身而出為張居正伸冤。

到崇禎十三年(1640),明思宗終於下詔,恢複張居正長子張敬修官職,並授予張敬修的孫子張同敞為中書舍人。九泉之下的張居正若是有知,則可以瞑目了。

從1572年年中到1582年,中華帝國官僚政治的效率達到了它的頂點。這個頂點還標誌著那個時代在中國社會的政治傳統的束縛下,人力所能做到的極限。大明王朝因為有了張居正,有了張居正的改革,才得以存續了62年。這,大概就是張居正值得後人追奉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