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修身篇 進德修業,活出高貴(1 / 3)

)第一節 【錢玄同】言行如一,秉真性情

一個人如果沒有德行,無論他有多淵博的知識,多強的能力,多高的水平,都不能稱得上是一個完善的人。

不求名利,隻留清氣滿乾坤

錢玄同先生一生的安身立命之處,還是“最大多數人最大幸福之功利主義”(黎錦熙語),他作為新文化運動的驍將,一直致力於喚起民眾,普及教育。熱切地希望廣大青年能擺脫封建枷鎖,走向文明進步,可以說是錢先生一生活動的主要目標和動力。抗戰爆發後,錢先生因病未能南下,但他讓南下的朋友給親友捎去話說:“隻有一句話,告訴他們說錢玄同絕不做漢奸就好了!”一副“不要人誇好顏色,隻留清氣滿乾坤”的神態如在眼前。

他是個表裏如一、言行如一的學者,窮盡畢生精力,隻為追求真理,名利是在他的思想之外的。他曾借古人的話說道:“名也者,相軋也;知也者,爭之器也。”

人生折射

名與利,堪稱傷及世人生命的兩件凶器。

有這樣一個故事:

乾隆皇帝下江南時,來到江蘇鎮江的金山寺,看到山腳下大江東去,百舸爭流,不禁興致大發,隨口問道記和尚:“你在這裏住了幾十年,可知道每天來來往往有多少船?”高僧回答:“我隻看到兩隻船,一隻爭名,一隻奪利。”

人為了求名,往往不擇手段,人類自己的知識、技巧,成了鬥爭的工具,最終人為名所困。千百年來,許多讀書人為了金榜題名而發奮苦讀,並非為了真正的學問,這就是爭鬥心理的開始。

智慧越高、知識越多的人,意見也許越有害。不要看讀書人教育受得多,其實學問越高,意見越多,有時候事情越難辦。“德蕩乎名,知出乎爭”,便是“名心”在作祟。“名心”含義極豐,知名、成就、名理、觀念均包含在內。

從前,衛國有一群演戲的藝人,因為遇上年歲饑荒,便到鄉下賣藝求生。他們在路上經過一座山,據說這山裏有許多惡鬼,還有吃人的羅刹。大家心中不免有些發怵。

夜裏山中風大天冷,大家燃起火堆,不知不覺就在火堆旁睡著了。半夜裏,有一個人實在感覺寒冷,就起來穿上了演戲用的羅刹服,對著火坐著。同伴中一人從睡夢中醒來,突然看見火堆旁坐著個羅刹,顧不得細看,爬起來就狂奔。這一下驚動了所有的夥伴,大家一起亡命奔逃起來。那位穿著羅刹服的人也在驚慌下跟著大家奔逃起來,最後大夥亂作一團,有的掉進了河溝裏,有的摔傷了胳膊,有的跌傷了腿……直到天亮,大夥才看清楚原來這“羅刹”隻是自己的同伴。

有時候,擾亂我們心神的,往往並不是現實中的東西,而是藏於心中的“羅刹”——名心。

為了求名,不擇手段,不僅超過了道德的範圍,也破壞了人生行為的標準。而人最高的道德境界,是把“名心”抹平。

智慧點撥

無論是身外之物,還是身內之物,一切都不過是過眼雲煙。正如宋人範成大的那句詩——縱有千年鐵門檻,終須一個土饅頭——可謂一語中的。隻可惜世人多半身陷名利場,擺脫不了“名心”的羈絆。也許隻有像錢玄同先生那樣,受真理的鼓舞,受愛國心的驅使,才能把名利拋在一邊,真正作出一番有益於社會的事業,實現人生應有的價值。

表裏如一,做人當秉真性情

錢玄同先生出身於清末一個舊官吏家庭,所受封建禮教頗多頗嚴。所以,他對三綱五常等舊禮教最痛恨,反對也最堅決,激烈的言論很多,是一個敢於向舊禮教宣戰的先鋒大將。

但是,他自己卻是一個極守禮法的人。例如錢玄同先生反對包辦婚姻,主張自由戀愛,但他與由哥哥包辦的妻子關係非常和諧。妻子身體不好,他關心體貼,照顧周到。有人以他妻子身體不好為由勸他納妄,他嚴辭拒絕。在對待子女的戀愛上,他也多次表示做父母的絕對不幹涉。1937年7月15日,他親自發請柬邀請親朋好友百餘人到中山公園今雨軒,為其長子的自由戀愛舉行訂婚儀式。他即興發表了熱情洋溢的講話,稱讚自由戀愛是進步,並再次大聲呼籲:“反對包辦式的婚姻!”

錢玄同先生在思想上勇於衝破舊禮教的羈絆,而行為上則嚴於律己,看似矛盾,實則是言行高度的統一,也是錢先生真性情的流露。表裏如一,能帶給人信任和尊重,也是一個人不可抗拒的吸引力之所在。

人生折射

每年5月2日,美國孩子都要舉行各種活動,來紀念一個具有特殊意義的節日——誠實節。這個節日源自一個悲慘而又真實的故事。

許多年以前,在美國的威斯康星州蒙特羅市,有一個名叫埃默紐·旦南的孩子。他生下來後,家裏連遭不幸,父母先後去世。而當時,他隻有五歲。就在他流落街頭、走投無路的時候,一個年老無子的名叫諾頓的酒店老板收養了他。旦南絕處逢生,就認諾頓夫婦為養父母。旦南年齡雖小,但過早到來的各種憂患和磨難使他變得很懂事。諾頓的酒店不大,有什麼活他都搶著幹,對養父母也很尊敬、孝順。一家三口日子過得還算和順。

轉眼間,三年過去了,旦南長到了八歲,也更懂事了。他不經意間發現,養父母不是正派人:小酒店出賣的酒都是兌了水的,不僅如此,酒店還記花賬,多收錢。他的養父母總是挖空心思算計怎樣坑騙顧客。旦南看後,很不滿意,經常苦勸養父母不要掙昧心錢。諾頓非但不聽,有時候還順手給他兩巴掌,罵他吃裏扒外。久而久之,養父母對旦南越看越不順眼,因此經常打罵他。

有一天傍晚,旦南家裏來了一個小販。這個小販一進門,就和諾頓夫婦吵了起來,旦南側耳細聽,好像是為了什麼賬目問題。當天晚上,小販便留宿在酒店裏,諾頓的心情似乎很不好,吃飯的時候喝了好多酒,而且很早就把旦南轟到了樓上,還揮舞著拳頭警告他,說今天夜裏他要敢跑下樓來,就打斷他的狗腿。旦南躺在床上很納悶,心裏又驚又怕。他想到近一年來,養父雖然經常打他,但這樣凶狠的態度,在他記憶中還是第一次。而且,從養父那閃動不定的目光中,小旦南總感覺今夜會有不尋常的事發生。到了後半夜,好不容易才迷迷糊糊睡著了的旦南,被一陣激烈的爭吵聲吵醒了。他遲疑了一下,趕緊從床上下來,把耳朵貼在樓板上,於是他聽見養父和小販正在用最肮髒、最下流的語言對罵。又過了一會兒,隻聽“啊”的一聲慘叫,隨後就是一片寂靜,一點聲音也沒有了。旦南盡管嚇得渾身發抖,但意誌還是驅使他披起衣服,躡手躡腳地走下樓來,把臉貼在養父母房間的大門上,順著門縫向裏看去。這一看,把他嚇得手腳冰涼。隻見那小販倒在地上,胸口上插著的一把刀子,還在輕輕地顫動。養母站在旁邊,搓著兩手,不停地嘟噥著:“你殺了他,這怎麼好?他死了,死了……”旦南頓時覺得頭暈目眩,眼前金花亂冒,身子猛然往前一栽,隻聽“呼”的一聲,一頭磕在了門框上。

諾頓聽到響聲後一愣,立即大步跨過來,推開門,抓住旦南的頭發,把他拖了進來。諾頓眼珠轉了轉,臉色和緩了下來,他讓茫然不知所措的旦南坐下,和顏悅色地說:“孩子,你都看見了,是這小販進來行凶,爸爸在自衛中才失手殺了他,對吧?這把刀也是他帶來的,對吧?明天警察來了,你就這樣說。”旦南像木頭人一樣坐在那裏,眼睛一直沒離開小販的屍體。過了好半天,他突然撲通一聲跪在地上,把頭埋在養父的膝蓋上,聲淚俱下地說:“爸爸,你說得不對。我知道,是你殺了人。爸爸,我求你,你快去警察局自首吧!那樣,我們一家人才能都活下去……”

諾頓氣得臉都變成了豬肝色,抬起腿當胸一腳,把旦南踢倒在地上,聲嘶力竭地喊道:“你這個小雜種,想把爸爸送上法庭嗎?快說,是那小販要行凶……”

“不!”旦南捂著胸口,抬起頭,說,“我不能說謊,是你殺了人,你應該去自首……”

諾頓聽後又打了他一記耳光。養母也撲上來,一邊拳打腳踢,一邊拿出一根繩子,把旦南結結實實地捆起來。然後,夫婦倆一起動手,把他吊到了樓板上。諾頓取來一根鞭子,啪的一聲抽在旦南身上,逼旦南說謊。旦南的頭上,豆粒大的汗珠不斷滲出來,但仍然倔強地不說。鞭子雨點般落在旦南身上,養母又取來一根棍子,沒頭沒腦地亂打一頓,鞭子、棍子如雨點般打下來,旦南渾身抽搐著,突然喊了一聲:“不,我不說謊!”頭就猛然垂到了胸前,一動不動了。諾頓夫婦麵麵相覷,這才知道又闖下了大禍,也頹然倒在了地上。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諾頓夫婦雖然在法庭上百般狡辯,還是以謀殺罪被逮捕,受到了應得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