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關於洞穴理論
洞穴理論不僅是柏拉圖為理想國製造的哲學理論,同時又是他對自己和世人的精神世界的探尋。洞穴理論中,我們看到了哲學對人類的“終極關懷”,印證了柏拉圖的睿智和偉大,其影響遠遠超出了柏拉圖的預料。
洞穴理論是柏拉圖哲學思想極為重要的一部分,它幾乎影響了後來的整個基督教哲學世界。《國家篇》第七卷中,柏拉圖以哲學治國的理念進一步深化,從而引入了著名的“洞穴理論”。洞穴理論的隱喻,會把人引入一個不寒而栗的狀態。柏拉圖把一個國家比作一個深黑幽暗的洞穴,隻有一個通光線的小孔與外麵連接。那些不懂哲學的人就好像是被監押在洞穴裏的囚犯。由於被鎖住了手腳,連脖子也被綁在一起,所以他們無法移動,因為鎖鏈的束縛隻能向前看去。在他們背後,是一堆熊熊燃燒的火焰,火光投射到前方。在囚犯麵前高聳著一堵牆壁,好像是看傀儡戲的觀眾麵前的大幕。火光閃動,引得無數的影像在牆壁上跳動、來往,背著各種道具,“他們通常也把這些情勢理解成生活而自我麻醉”,“各種材料製成的各種動物形象和影像出現在這座牆上”,“有些人在說話,有些人在沉默著”……這不能不說是一幅奇異的圖景,包含了各種奇形怪狀的暗示。不諳哲學的人,就像是困居的囚犯一樣,隻看到自己和同類的影子,而這一切都是火焰投射的結果。而他們並未意識到這是一種虛象,而真正的實體也不會去理解和思索。於是虛象成為實在,而對真正的實在毫無所知。
黑暗中的人們並非毫無光明的希望。如果一個人恰當的運用理智,去看穿陰影的本質,去利用瞬間的理念光芒追求光明,則希望仍是存在的。然而,這個人也必然開始了痛苦和難以忍受的旅程。這便是智慧和哲學解脫的開始。
因心靈尋求光芒,也必受光芒之苦。哲學的解脫過程無疑是一個痛苦的過程。囚居者的眼睛已經適應了黑暗無光的環境,剛開始見到光明會非常的不適應並很容易被眼前的事物迷惑,產生駁雜的感受(正像明眼人驟然處於黑暗的感受)。但光明世界的一切也會在“思考更加實在的東西”而呈現在他的麵前。於是駁雜的感受煙消雲散,剩下的是各個實體的存在。
探尋的“囚居者”最後將曆盡艱辛,他見到“善”,而觀察到的意念的陰影和理念之光清晰而明確,沒有任何迷惑性。“善”的最高最亮的實在全貌也將被看到。
洞穴外麵的世界若為人所見,他立刻會覺察到洞穴內部的一切全部是欺騙。外部世界的自由快樂也成為他出洞後的最大收獲。假使他正是一個精通哲學的治國者,他也會感覺自己最大的義務就是重新回到洞穴裏去,回到他從前的夥伴中間去,去給他們講實在與虛幻的關係,指示給他們解脫的道路——他一定會以極大的慈悲心理憐憫他們。但是,他這樣做幾乎是毫無結果的,脫離了陽光的本體,他的勸告變得毫無意義,自己的影像也更加模糊,在他的夥伴看來,他甚至比逃出洞穴以前還要愚蠢可笑。“自由”者對洞穴的回歸從一開始就是痛苦的。他會被束縛的人們看成瘋子,而他所證實的一切都將成為他被戕害的理由,改變洞穴中的同伴甚至會搭上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