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圖教育培養內容包括:威嚴、禮儀和勇敢。但柏拉圖對培養途徑進行篩選,從而符合他的原則,即“正義”。從盡可能的早期歲月開始,對青年接觸的文學、詩歌和能聽到的音樂就必須進行嚴格的檢查。保姆和母親所講授的內容,必須是合乎官定和法律允許的故事。在這一點上,柏拉圖打破了大希臘時代一貫的作風,駁斥了言必稱“荷馬·赫西俄德”的傳統,不允許講授流傳的《荷馬史詩》和《神譜》上的內容。在他看來,這兩部已經被希臘人當做主要課本的書籍,包含著很多不好的東西,特別是宣揚神祗人性化,他們不僅會犯錯誤,有時比人類更能作惡,這是不能給青年以教育啟迪的。在教育中,必須首先強化的概念就是“神不可能製造邪惡,邪惡的行為隻來自神祗以外的世界,因為神並不是一切事物的創造者,而隻是美好事物的創造者。”《荷馬史詩》和《神譜》中有關神的描繪和柏拉圖的神是迥然相異的,前者完全是人性的,與人不同的隻在於他們不死,並具有超人的威力(且經常用此胡作非為),在道德規範上,毫無稱道的榜樣可言,甚至代表著可畏的黑暗野蠻的成分;另一個方麵,後者幾乎等同於一個空泛的概念,柏拉圖從不試圖在善和神的至理中講述他們的具體形態,隻強調某些精神的指導性,於是便比前者具有更多的理性和探討意味。教育的第二點,就是剔除一切關於傳統故事中怕死的成分,務必做到“民不畏死”,使“青年人願意效死疆場”,對孩子們要加強教育,要他們知道“奴役”是比“死亡”更難以接受的事,因此他們不應該聽到好人也哭泣流淚的故事——在神話中這是連神和英雄們也難以避免的錯誤。在完成了前兩點之後,理想國的禮儀要求人們摒棄過分的激情,不能大哭大笑,因為過度的感情有違公民平和的行為規範(在荷馬那裏,“神祗被幸福激動得大笑不已”是並不鮮見的,柏拉圖擔心理想國的人引證這句話作為對平和規範的抵觸)。然後,傳說中存在著大量宴飲的例子,又有描寫諸神縱欲的場景,這對理想國公民清淡節欲的製度形成了誘惑。最後,一切都應該循環有序才對,神話中應該體現的是“好人有好報,惡人有惡報”,而這在兩大神話作品中完全被忽視了,這樣就很可能產生對柔弱意誌的不良影響。行吟者的詩歌有太多個人喜好的成份,這是柏拉圖不能容忍的,因為這種詩歌中個人的喜好對公民平和行為規範有著極大的威脅,從而影響國民的教育,於是柏拉圖最終在理想國中剔除了詩人。
希臘奧林匹斯山的諸神有太多人性色彩,他們所做的是征服和支配世界,而不是去創造世界,這與其他民族神話中的主神有著極大的差別。這是些具有奇怪的“汙點”的神祇,在他們身上,你無法發現其他民族樂於宣揚的東西,很難把他們同護持世界一類的事情聯係起來——雖然被冠以各種各樣的頭銜,但他們並不關心地上人們所期望他們保佑的東西。他們喜歡舒適的生活,袒護偏愛的人和財物,貪圖情欲,隻談權利,害怕責任,是一群典型的享樂主義者。這樣的性格特征也推及到傳說中的人間英雄身上,他們也一樣充滿著缺點,諸如好色、喜新厭舊、驕傲自大等等。但以上的一切,並不妨礙希臘人和以後的羅馬、西歐人崇拜他們。在希臘諸神身上,後人並非從其得到什麼規範和教條,而是得到一種印象化的精神,對自由和理想的追求。而這些是從人的精神狀態來考慮的,而不是從政治經濟的角度,顯然,東方人對孔子的膜拜是從後者出發,目的是遵循一定的道德規範。
戲劇作為一種極富宣傳意義的文學形式,顯然柏拉圖給了它以特殊的地位。但柏拉圖對國民教育的戲劇有著悖論般的原則。也終因戲劇的“瑕點”而遭到柏拉圖的驅逐。他認為,戲劇中的角色應該與生活實際中的情況相符,好人不應該被指派去扮演壞人,而壞人也不應該希望去演出與他實踐理念相違背的角色,這必然造成這樣一種情況,即大量的反麵角色都是由刑徒、仆役、奴隸、戰俘來扮演,或者由那些曾經刻意模仿過類似行為的藝術家來充任。另外,戲劇中充斥著無時不在的謊言和激情的場麵,演員就不可能沒有道德上的瑕點。一個良家的公民不應該把戲劇作者和演員作為職業的追求目標。這種欲加之罪的可笑理論使得柏拉圖找到了最終的托詞,然後把戲劇也排除在音樂之外,驅逐出理想國!但這並不是說柏拉圖不尊重戲劇藝術,他是十分看重這門帕那索斯山(Arnassus)的學問的,更不要忘記我們的對象是一位了不起的戲劇天才,三十六篇有問有答、情景衝突的對話完全可以看作三十六部戲劇,但一旦理想國和他所設定的意見相左的時候,他首先肯定了藝術和詩歌的功用——“當有這樣聰明得可以模仿任何事情的先生到我們這裏來,並且提出要表演他的藝術和詩歌的時候,我們一定要用全心的、五體投地的方式,把他當做是一位了不起、神聖的大人物來膜拜”,當戲劇理想和他所創作的戲劇中的理想(《國家篇》即是柏拉圖最重要的一部對話作品,是一位多人出演的政治戲劇)發生衝突的時候,他第一個放逐的就是他自己這樣充滿激情的文藝人士——“但我們也必須告訴他說,在我們的國家裏是不容許有他這樣的人的,這是在法律許可之外的。於是便給他們塗上香料,戴上花冠,然後把他們送到別的城邦去。”在柏拉圖看來,必須建立一套完備的“音樂”(文化)審查體係,檢驗什麼可以上演,什麼必須禁止。就音樂一項(狹隘上的音樂),他分析了當時並存於古代希臘範圍的幾種音樂派係,剔除了呂底亞和愛奧尼亞音樂,因為他們分別是以“愁苦”和“靡靡之音”為基調的,而代表武士精神的“勇敢力量”的多利安音樂和“鏗鏘有力”的弗萊吉亞音樂才是可以允許的。音樂必須表現足夠的勇敢而又充滿和諧,並且必須簡單。少有節奏的突轉。由此可見,理想國中的音樂是貧乏的,音樂也隻起到宣傳的功效,而無其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