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縣令卷終(3 / 3)

因著這個原因,歸登來再沒有什麼心情拉攏王晉,對於這種官員來說,百姓的苦難死活可以漠然置之,國家的安危存亡可以視若無睹,但一關係到個人的烏紗帽,他們就絕不會掉以輕心。

所以,王晉的麻煩自然是迎刃而解,這就是所謂的“黃衣使者”解心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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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一半路程的時候,北風更加呼嘯,片刻之間,烏蒙蒙的天空飄下來鵝毛般大的雪花,王晉馬鞭一指,讓眾人加快行程,務必在大雪掩埋道路前,趕到刺史府。

一行人頂著翩翩飛舞的雪花,嗬著白氣,急行在很快便已白茫茫一片的官路上,大約又行了半個時辰,並州城高聳的城牆已進入眼幕,終於到了!

進入城內,往日喧鬧的街道上已是人蹤罕見,王晉見捕班的幾位公人已經氣喘籲籲,於是下令放慢速度,緩緩行向刺史府。

進了刺史府,自有小吏將馬匹牽走,讓眾差人到下廳休息,王晉引了淩淮、王翼二人前往召開會議的“聽風閣”,及至進入裏麵,卻見除了新任的“清潭縣令”溫天疆,“太穀縣丞”顧全外,其餘人包括刺史歸登來本人都還沒到。

坐下和兩位同僚聊了片刻,官員們陸續到場,“刺史”歸登來比“監察禦史裏行”(正式的監察禦史叫“正員”,臨時人員稱為“裏行”)李征來得還晚,是最後一個進場的官員。他的儀容明顯經過一番細致的裝扮,但難掩神情間的焦灼和不安,看來,自向廷貴被帶走後,他的日子很不好過。

天作孽,猶可活,自作孽,不可恕!看著一向盛氣淩人的歸登來再不複往日氣焰,王晉心中一聲歎息。

會議正式開始,本來這種“評議會”,曆來是由州長官—刺史大人主持的,但是今天歸登來卻推說自己身體不適,罕見地放棄了一向最喜歡的作威作福機會,請“監察禦史”李征代自己主持。

監察禦史,不過是八品之官,但是因為代表“皇帝”的權威,是“代天子巡檢地方”,因此品秩不高而權限廣大。如現任“禦史大夫”的副相丘度,在其還是一名從七品的“殿中侍禦史”時,就敢彈劾當時的權臣武澄宇,並彈劾成功,使武黨喪失了最重要的政治領袖,群龍無首,從而被念宗皇帝一網打盡。

因此,主持人李征雖品級比在座諸人都要低微,卻沒人敢觸犯他的威嚴,“評議會”以較往日更嚴謹的秩序一個一個步驟進行。

“大考解”比之每月一次的“考解”,其實內容上並無多大不同,之所以加個“大”字,一是因為這是對於全年工作的總結;二是官員上交的“計薄”(政府工作記錄)及此次會議內容,要上交給中央吏部的一個專門負責考核官員的部門—“考功司”,作為考核官員的根據錄入檔案。

州、縣官員都是“親民”之官,一方麵要負責刑獄治安,征斂賦役;另一方麵要“宣揚德化”、“勸課農桑”,“務知百姓之疾苦”。因此,“計薄”中要記錄的重要內容,就是所謂:“殊功異行,及祥瑞災蝗、戶口賦役增減,當界豐儉,盜賊多少。”,這些也是吏部考核州、縣官吏政績的主要標準。

通俗點說,就是增加了多少戶口,開墾了多少荒田,抓獲了多少盜賊,收進了多少錢穀,全要記錄在案,這就是你的政績,然後經過刺史府審核,然後由考功司再聯係“監察禦史”遞交的暗中調查報告,甚至有時還會參考朝中大臣對這個地方官員的評語,然後作出最後評語,優獎劣懲,還發給“考牒”作為憑據。以後任期滿了,是調官、是升遷、還是降職,要參考這些“考牒”。

“計薄”上交,並由刺史審核後,第二項內容是“自我鑒定”,對著自己事先寫好的“工作報告”,在同僚中當眾宣讀,還得接受大家評議,每個人都得這樣做,因為這些鑒定要連同僚評議意見一起送進京城。

各人將自己的工作報告講完後,大家熱熱鬧鬧一派和氣地討論一番,在這樣的場合,評價同僚當然不可能說人家壞話,即便這位同僚平日和自己有矛盾,也得找些他本身的優點讚揚一番,然後挑些雞毛蒜皮的小毛病假意譴責一下,任務也就完成了。中央的大佬們也知道這樣的弊端,不過評議的主要目的也並不是要揪毛病,而是要防止宣讀工作報告時,官員的過分誇大其詞,畢竟群眾的目光是雪亮的,再臉皮厚的人,麵對這些知根知底的同僚,也不好意思太過分。

同僚之間的評議結束,作為最高長官,州刺史歸登來也需要對每位下屬的工作做評價,差的批評,優秀的做一番鼓勵。這些評詞,將由筆錄員記入上交的“會議內容”,也將成為吏部考核這位主官是否“賢能、得任”的標準。

刺史講完後,“大考解”才出場的“監察禦史”李征也需要發表一下感言,平日,作為監察官員,按照律令,是不允許和這些地方長官有過多交往的。所以,眾人尤其是第一次見到他的新任“清潭縣令”溫天疆等人對他並不了解,先前看他主持會議時很是溫和,以為這個人比較好說話,沒想,此時李征一開口,就將其中幾位官員嚇了個臉色蒼白。

李征的話很簡短,但語氣很嚴厲,他提及了向廷貴的貪墨案,並表示自己正在調查此案更深層次的內情,決心要挖出所有的“害群之馬”,絕對不讓一個貪汙分子逍遙法外。

歸登來臉色煞白,每聽得李征口中一個“貪”字,他臉上的肌肉便不由自主抽搐,好不容易待得李征說完,歸刺史連忙以自己身體有恙宣布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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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許跳梁小醜,不必浪費筆墨。黃龍四年(800年)匆匆而過,在黃龍五年(801年)的二月,吏部發回考核結果:“文裕縣令”王晉,以“為官賢能,戶政殷實”,吏部考績優等。其中著重表揚了兩點:一是催科(上交稅款)報最(即優等),文裕縣年年收足賦稅,且遠超鄰縣;二是秉案清明,即會斷官司,凡由他定的案件,很少遭上司駁回。

隨後,朝廷發來諭旨,文裕縣令王晉任期屆滿,吏部評為賢能可用之官,特命其到長安接受新的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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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縣令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