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克服憂慮的習慣(5)(1 / 3)

伊迪斯姑媽和法蘭克姑父住在一棟被抵押出去的農莊上。那裏的土質很惡劣,灌溉條件也差,收成自然不好。他們的日子很艱難,每一個小錢都得省著用。可是伊迪絲姑媽卻喜歡買一些窗簾和其他的小飾物來裝飾家裏,她曾向密蘇裏州馬利維裏的一家小雜貨店賒購這些東西。姑父法蘭克很擔心他們的債務無法還清,而且他是個很注重個人信譽的人,不願意欠債,因此他私下裏告訴雜貨店老板,不讓他太太再賒賬買他的東西。當她聽說這件事之後,大發脾氣,那時離現在差不多有50年了,可是她還在大發脾氣。我曾經不止一次地聽她說起這件事情。我最後一次見到她的時候,她已經快80歲了。我對她說:“伊迪絲姑媽,法蘭克姑父這種做法的確不對,可是你有沒有覺得,自從那件事發生之後,你差不多埋怨了半個世紀,這難道不比他所做的事情還要壞嗎?”

伊迪絲姑媽對她這些不愉快的記憶所付出的代價實在是太大了,因為她付出的是她自己內心的平靜。

富蘭克林小的時候,也犯了一次70年來他一直難以釋懷的錯誤。

當他7歲的時候,他喜歡上了一支哨子,於是他興奮地跑進玩具店,把他所有的零錢放在櫃台上,也不問問價錢就把那支哨子買了下來。70年後他寫信告訴他朋友說:“然後我回到家裏,高興地吹著哨子,在整個屋子裏轉著,對我買的這支哨子非常得意。”可是等到他的哥哥姐姐發現他買哨子多付了錢之後,大家都來取笑他。而他正像他後來所說的:“我懊惱地痛哭了一場。”很多年之後,富蘭克林成了一位世界知名的人物,做了美國駐法國的大使。他仍記得因為買哨子多付了錢,使他得到的痛苦多過了哨子所給他的快樂。

富蘭克林在這個教訓裏學到了一個非常簡單的道理,他說:“當我長大以後,我見識到許多人類的行為,我認為我碰到很多人買哨子都付了太多的錢。簡而言之,我認為,人類的苦難部分產生於他們對事物的價值做了錯誤的估計,也就是他們買哨子多付了錢。”

吉爾伯和蘇裏文對他們的哨子多付了錢,我的姑媽伊迪絲也一樣,我自己在很多情況下同樣如此。還有不朽的托爾斯泰,也就是《戰爭與和平》和《安娜·卡列尼娜》這兩部世界最偉大的小說的作者。根據大英百科全書的記載,在托爾斯泰生命最後的20年裏,“可能是全世界最受人尊敬的人”。在他逝世前20年,崇拜他的人不斷地去他家裏,希望能見到他一麵,能聽聽他的聲音,或者哪怕隻摸一摸他的衣服邊。他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有人想在本上記下來,就像那是一句“聖諭”一樣。可是在生活上,托爾斯泰在70歲的時候,還不及富蘭克林在7歲的時候聰明,他簡直一點腦筋也沒有。我為什麼要如此說呢?下麵就是我這麼評價他的原因:

托爾斯泰娶了一個他衷心喜歡的女孩子。事實上,他們在一起的時候非常的開心,所以他們常常跪下來向上帝祈禱,希望上帝能讓他們繼續過這種神仙伴侶般的生活。然而,托爾斯泰娶的這個女孩子天性善妒,她常常把自己打扮成鄉下姑娘,到處打探他的行動,甚至偷偷地溜進樹林裏去監視他。他們之間發生了許多非常可怕的爭吵,她甚至嫉妒她自己的親生女兒,曾經用槍把她女兒的照片打穿了一個洞。她會在地板上撒潑打滾,拿著一瓶鴉片,威脅說要自殺,以至於嚇得她的孩子們縮在屋子的角落裏尖聲大叫。那麼托爾斯泰麵對這樣的情況又是怎麼做的呢?如果他暴跳如雷,把家具打得粉碎的話,我倒不想怪他,因為他有理由這樣去做。可是他所做的遠遠比這個要壞多了,他把這些全部記在一本私人日記裏!在那裏麵,他將一切都歸咎於他的太太——這就是他的“哨子”。他想讓他的下一代能夠原諒他,於是便把所有的錯誤都推到了他太太身上。而他太太又用什麼辦法來對付他這種做法呢?這還用問嗎?很明顯,她當然是撕毀並燒掉了他的日記。她自己也寫了一本日記,把錯誤都推在托爾斯泰身上。她甚至還動手寫了一部小說,書名為《誰之過》。在這部小說裏,她把丈夫描寫成一個破壞家庭的人,而她自己則忍受著摧殘!

最後結果如何呢?他們把兩個人唯一的家,變成托爾斯泰自稱的“一座瘋人院”。很顯然,有這樣幾個理由,其中之一就是他們極想引起別人的注意。不錯,他們所最擔心的就是別人的意見。我們會不會在乎應該怪誰呢?不會的,我們隻會注意我們自己的問題,而不會浪費一分鍾去想托爾斯泰的家事。這兩個無聊的人為他們的“哨子”付出了多麼大的代價。50年的光陰都住在一個可怕的地獄裏,隻因為他們兩個人沒有一個願意說“不要再吵了”。因為兩個人都沒有足夠的價值判斷力,並能夠說:“讓我們在這件事情上馬上告一段落,我們是在浪費生命,讓我們現在就說‘夠了’吧。”

是的,我一直堅信,具備正確的價值觀念是獲得心理平靜的最大的秘密之一。而且我也相信,隻要我們能夠定出一種個人的標準,我們的憂慮有一半可以迅速消除,這個標準決定我們為每一件事付出多少生命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