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草原絲路
在提及宋時阿拉伯商人入華路徑上,有一條草原絲路不能被忽視,這就是11世紀阿拉伯人馬衛集來華的經商路線,這條路徑是阿拉伯向遼、宋的貿易路徑。
草原絲路中國段
(一)喀什噶爾—沙州—上京(南線)
此南線前段與馬衛集所述路線相同,即由喀什噶爾(喀什)—莎車—和田—於闐—沙州。
後半段為沙州—居延—雞鹿塞(內蒙古磴口)—呼和浩特—中京—上京。此後半段路線要經過雞鹿塞、居延等地,後來皆屬西夏領土。故有學者認為:至居延東行到雞鹿塞外轉向東,可直驅遼上京。(王北辰:《古代居延道路》,載《曆史研究》,1980年,第3期)
(二)喀什噶爾—高昌—可敦城—上京(北線)
此路線由喀什噶爾—高昌—科布多—烏裏雅蘇台—可敦城—上京。此路線上的“可敦城”即遼西北邊防重鎮鎮州。據《遼史》載:“鎮州,建安軍,節度。本古可敦城……東南至上京三千裏。”(《遼史·地理誌》,450~451頁)據考鎮州即今蒙古人民共和國境內哈達桑東20公裏的青托羅蓋古城。(及景愛:《遼金泰州考》,載《遼金史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此路線也正是遼末被金戰敗而走的耶律大石西行進入西域的路線。耶律大石先北上到達可敦城,並在此停駐數年,然後假道高昌,而西行進入喀喇汗境內。(餘大鈞:《耶律大石創建西遼帝國過程及紀年新探》,載《遼金史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草原絲綢之路基本把遼朝的各個城市連接起來,形成了交通幹線上的全方位開放格局,進一步促進了草原地區經濟文化的繁榮。
遼與西域及阿拉伯國家還有著大宗的官方貿易。《契丹國誌》載:“高昌國、龜茲國、於闐國、大食國、小食國、甘州、沙州、涼州,以上諸國三年一次遣使約四百人,至契丹貢獻玉、珠、犀、乳香、琥珀、瑪瑙器……。契丹國回賜至少亦不下四十萬貫。”(葉隆禮:《契丹國誌》,上海古籍出版社,1955年,第246頁)三年要有40萬貫的貿易,其數量可觀。這使得遼上京臨潢府(內蒙昭巴林左旗,即林東)“南門之東回鶻營,回鶻商販留居上京置營居之。”(《遼史·地理誌》,第441頁)遼聖宗時又建中京(昭盟寧城縣西大名城),其近畿有回鶻城。(《金史·杲傳》,1737~1738頁)在這眾多的居住者中,經商的穆斯林一定不在少數。西方的馬球、金銀器、玻璃器以及馴獅、馴象、樂舞、獵豹、瓜果、蔬菜等等,均出現在今內蒙古東部草原地區。作為交流,契丹的商人也攜帶著草原和中原地區的商品,沿草原絲路萬裏跋涉到西域與中亞、西亞各國貿易。阿拉伯詩人尤素甫在他成書於公元1069年的長詩《福樂智慧》中寫道:“大地鋪上綠毯,契丹商隊運來中國的商品。”當時,北宋王朝無暇經略西域,與西方的貿易主要走海上絲綢之路,北宋和阿拉伯商船以廣州為起點,將中國的瓷器、絲綢運往西方。契丹則通過草原絲路與阿拉伯國家貿易,進行各種交流。因此,阿拉伯人自公元10世紀起,稱中國為“契丹”(Kata)。即便是遼朝滅亡以後,阿拉伯語仍然用契丹表示中國。13世紀,蒙古汗國西征中亞西亞等地,將中國的火藥和管形火器的製造和使用方法傳入阿拉伯國家。成書於13世紀晚期的阿拉伯兵書《馬術和軍械》,仍將火藥稱為“契丹花”,將管狀火器稱為“契丹火槍”、“契丹火箭”,足見契丹在阿拉伯國家心目中影響之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