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海上絲路
晚唐五代後,隨著中國經濟重心的南移,中國與西亞、歐洲等西方商品交易的結構和需求的變化,以及海運事業的發達,歐亞大陸的絲綢之路貿易開始逐漸衰弱下去。在海上絲綢之路興盛的貿易事業中,我們注意到與中國關係日益密切的商品交換,尤其是販運絲、茶、瓷器、香料的海外商客,主要還是來自阿拉伯地區。不能否認,海上絲綢之路貿易的發達,最早是由阿拉伯大食帝國與中國的隋唐時代的歐亞陸路經濟文化關係奠定的。中國的文明(包括物質文明)遠播於非洲、歐洲、西亞、南亞的各個地區,阿拉伯人有不可磨滅的功績。
阿拉伯人建設了一條從巴格達向東南延伸巴士拉聯結霍爾木茲波斯灣,向南到紅海沿岸的西拉夫,使阿拉伯商人能夠由此進入印度洋,孟加拉灣,再到中國南方沿海的廣州、杭州、泉州和揚州,使海上絲綢之路和陸上絲綢之路連接起來。
宋朝開國不久,便於開寶四年(971年)先後在廣州、杭州、明州(今浙江寧波市)設置市舶司,規定泉州海商蕃舶進出海港,預先照章轉航廣州或兩浙,辦理查驗完稅手續;如有違反,貨物充公。到了熙寧八年(1075年)宋朝政府修訂《廣州市舶條法》,強調泉州舶商出入定要到廣州市舶司請驗,否則就要拘舶沒貨。由於這種規定造成泉州舶商迂回費時,諸多不便,影響了泉州港的海外貿易。宋朝政府終於在元祐二年(1087年)設置福建市舶司於泉州。宋朝市舶司的任務是“掌蕃貨、海舶,征榷貿易之事,以萊遠人,通遠物”,“抽解(納稅)有定數,取之不苛”,甚至有權寬限商人售完貨物再納稅。此外還負有保護中外舶商,接送外國商使的責任。
宋代泉州市舶司遺址
絲路遺存下來的西域琉璃杯,造型精美,極具西域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