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傳性疾病和先天性疾病指的是一回事嗎?
遺傳性疾病是通過染色體遺傳的,也就是如果染色體上的某個基因有缺陷,這種缺陷可通過隔代、世代或交叉相傳,留給下代,因此常於父係或母係中能找到明顯的遺傳病家族史。例如,血友病是母親將有缺陷的基因傳給兒子,白化病是父親傳給女兒。而先天性疾病和遺傳性疾病是有區別的,先天性疾病可以因為胎兒在母親子宮內生長發育過程中,受到環境中各種因素,如放射線、化學物質、病毒感染:等的影響,其器官在形態和結構上發生了異常,而於出生時表現出來。所以說,先天性疾病可能是遺傳的。也可能不是遺傳的。而有的遺傳性疾病不見得一出生就能表現出來,例如糖尿病和舞蹈病都得到定的年齡才能表現出來,但這些疾病又並不都是由遺傳所引起,需要根據每個患者的不同情況分折。
目前已經知道有哪些因素可以使飴兒發生先天畸形?
目前一般認為使胎兒發生先天畸形的因素主要來自以下三方麵:①遺傳因素:包括染色體畸變及基因的突變。②環境因素:孕婦與胎兒的血液循環是緊密相連的,其間隻不過有一層薄膜,也就是二者隻由胎盤屏障所分開,但是不僅小分子物質可通過滲透作用透過胎盤,而且細菌、病毒、螺旋體也可通過胎盤屏障侵入胎體,所以說母體的內外環境能夠隨時影響胎兒的發育。③遺傳與環境因素相互作用。事實上有些染色體的畸變及基因突變與環境因素是分不開的,約有10%-15%的先天畸形發生於基因突變,某些環境因素又可在受精後2周內幹擾胚胎的種植或引起流產。
已知藥物、環境因素對胎兒的影響與哪些方麵有關?
經過長期的觀察,人們已經知道胚胎異常中約2%-3%與孕婦在妊娠早期用藥或接觸化學物質有關。因此,對於妊娠時的用藥、生活方式以及環境汙染對子孫的有害作用,專家們進行了很多研究工作,但至今結論仍很不一致,主要是由:資料隻來自不同的動物實驗,而同一種藥物對不同動物的影響又會有很大的差異。另外,臨床研究隻能依靠回顧性的分析,很難找尋條件相同的大批資料,目前初步認為可能與以下幾方麵有關。
(1)胚胎發育的不同時期:已知各個器官受環境影響的預感期不同,如中樞神經係統的預感期為受精後的15-40天,心髒為20-40天,眼為24-39天,外生殖器為36-55天等,3個月後造成畸形影響的可能性減少。可是,小腦和大腦皮層及泌尿生殖係統3個月後仍在繼續分化,這些結構依然保持對致畸形因素的敏感性。通常將胎兒的發育分成三個時期,
著床前期:相當於末次月經後1個月(4周)之內9這一時期如果受到損害,胚胎停止發育而流產。
胚胎器官形成期:相當於末次月經後1-2個半月(4-10周)在此期間由於細胞正在進行分化並形成一定的器官,如果某一部分細胞受到藥物或其它不良刺激的損害,由這部分細胞所形成的器官就會受到影響而發生畸形。
胎兒期:相當於末次月經後2個半月至3個月(11-12周),這時胚胎已初具人形。除生殖器官、神經係統正在形成外,其它多數器官已經形成,此時環境及藥物對胎兒主要為功能上的影響,不是致畸形而是致殘。
(2)藥物或其它作用因子的理化特性:脂溶性的藥物呈非離子狀態時能夠迅速通過胎盤影響胎兒,水溶性的甚至不能通過胎盤。分子量低於500者易於通過胎盤,超過1000者滲透過胎盤的可能性較小。另外,藥物在血漿中遊離程度高者易於發生作用,很快就與血紅蛋白結合者作用較差。
(3)藥物在體內的代謝過程:胎兒的血腦屏障滲透性高,所以妊娠晚期如果使用嗎啡或巴比妥等藥物,容易在胎腦中蓄積。胎兒肝髒中缺乏葡萄糖醛酸轉移酶,不能將代謝過程中的氧化物與葡萄糖醛酸結合,使之從尿中排出,所以對氯黴素、磺胺類藥物的解毒功能不足。另外已經知道,胎兒腎小球的過濾能力隻相當於成人的30%-40%,由於腎排泄能力條低,所以也容易蓄積中毒。
(4)藥物劑量的大小和持續使用的時間:顯然使用大劑量影響不好,但是如果劑量小而且持續時間長,危險性更大。
(5)遺傳因素:日本有位醫生用雙氧水給患者洗創口,發現不僅不發生泡沫而且與血液接觸後變成黑色,並從而發現無過氧化氫酶症。該病屬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酶是特殊的蛋白質,酶的產生由基因決定,所以說變異也應該屬遺傳學範圍。50年代在研究藥物反應的變異中曾有三大重要發現:葡萄糖脫氫酶缺乏症、血清膽堿酯酶缺乏症、乙酰轉移酶缺乏症。這些發現推動了藥物遺傳學的發展。
妊娠以後是否絕對不能夠吃藥?
懷孕以後由於早期可以有惡心、嘔吐等反應,嚴重時能出現代謝紊亂,藥物不容易解毒和排泄,作用時間延長,因此在一般劑量下也能夠發生副作用甚至中毒。另外,懷孕本身使肝、腎的負擔加重,對藥物的排泄減緩和解毒能力降低,更容易出現副作用並發生中毒反應。因此,人們對孕期服藥顧慮較大,很多人主張懷孕以後有了病最好也挺著別服藥。
但是臨床實踐證明,孕期用藥雖然應該注意,隻要做到合理治療,不但對孕婦、胎兒無害,而且能防止胎兒受母體疾病的影響,保護下一代的健康。醬如患嚴重肺結核的孕婦,經過抗癆治療後,其新生兒營養不良的發生率比對照下降一半,死產率也有所降低。奎寧雖然可引起孕婦流產、早產,然而當孕婦患癌症時必須用此藥,用藥後還可降低因瘧疾引起的流產或死胎發生率。所以當妊娠以後患病時,必須用的藥物還是應該使用的,至於用藥以後是否會引起胎兒的畸形,還需參考上題所讀到的有關方麵,以決定是否有必要終止妊娠。
已經知道哪些藥物可以引起胎兒畸形?
早在20多年以前,聯邦德國、日本、美國就先後發現有近15000名嬰兒出生時四肢短缺,甚至無眼、無耳或出現內髒畸形,形似海豹,追溯病史都曾於懷孕以後服用過反應停,因此禁用此藥。
有報告認為抗腫瘤藥物也有致畸作用,例如懷孕初期於胎兒器官形成時服氨甲蝶呤,可引起腦積水、腦膜膨出、兔唇或四肢畸形。用環磷酖胺後也有造成齶裂,四肢、骨或外耳缺陷者。然而懷孕16周以後除仍不能用氨甲外,用其它抗腫瘤藥物還是比較安全的。
使用孕激素保胎已有引起女胎男性化的報告,如陰唇融合、粘連等,但內生殖器還是正常的,不過使用注射劑較好些,因為口服的孕激素都是人工合成的,多由睾丸酮衍化而來。有較強的雄性激素作用。妊娠期間使用雌激素,對女嬰有潛在的致癌危險,有可能使其青春期以後發生陰道癌。由於雌激素刺激腎上腺,促進腎上腺皮質分泌雄激素,因此也可造成女胎男性化。另外懷孕10周以前使用男性激素更有出現女胎男性化的危險。然而,還有人報告男性胎兒受雌性激素的影響也可發生附睾囊腫、睾丸或陰莖發育不全,其它畸形如睾丸未降、尿道下裂、尿道狹窄、馬蹄腎等發病率也均高於對照組。
些年才表現出來,如男性成年後精壬總數低、精子活動力減弱,異常形態的精子數增多,女性陰道腺病及陰道透明細胞癌的發生率明顯增高等。
目前有些藥物是否存在致畸作用雖然還有爭論,但使用還應該注意。
(1)解熱鎮痛藥:有的研究得出,孕期每日塒用麗司匹、新生兒死也率增高。酸鹽能阻斷―成前列二腺素所必需的環氧酶,而抑製血小板的聚集。故有人觀察到,孕婦如在臨產前5天服用過阿司匹林,在10個新生兒中就有9個表現出血小板功能異常。
(2)抗糖尿病藥:對於妊娠合並糖尿病來說,胰島素是最安全的降血糖藥。據有些人觀察口服降血糖藥有導致死胎和胎兒畸形的危險,畸形表現為並指,耳和外耳道畸形,內髒畸形心室間隔缺損,以及腦積水等,且可同時有血小板減少。
(3)鎮靜安眠藥:有人認為孕期服用巴比妥類藥物是安全的,但有的作者發現,服用巴比妥類藥物的孕婦,嬰兒先天性畸形的發生率比對照組高得多。畸形可表現為無腦兒、先天性心髒病、嚴重四肢異常等,還有多例服藥後嬰兒有晶狀體改變的報道。
(4)抗組織胺藥:除可以致畸形,造成齶裂與兔唇之外,還可引起肝功能障礙以及新生兒血小板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