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子看見一個素昧平生的人,氣勢洶洶來拽他,一時弄不清是怎麼回事,乖乖地跟了來。校友讓他坐在椅子上,一句話也沒跟他講,就讓他那麼呆了三四個小時。待到他急得坐立不安,校友才不動聲色地吩咐辦公室的女職員說:“權小姐,給他倒杯茶。”他越發坐不住了。可能是從校友毫無感情色彩的語氣中感到一種威壓感了吧。磨了很長時間,拖得他精疲力竭之後,校友才坐到他身邊,用他耳熟能詳的市井俚語開始說服他。
看到校友這麼一個體麵人,熟練自如地使用那些隱語黑話,他感到很驚訝,不時地察言觀色起來。為了引起他的共鳴,校友特地使用了他們那一幫問題少年常用的詞彙,以表達校友的真誠。
不知談了多久,他開始向校友打開心扉。他說好久沒聽到過這麼讓他動情的話了,他與校友像朋友般手拉手約定今後要加倍努力。
後來,0君告訴校友,自己的兒子好像真的浪子回頭了,能用心溫習功課了,校友當然深感欣慰。因此為了打動對方的心,首先要引起他的感情的共鳴,他才能聽進你的話。
要記住人家的名字
1898年,紐約石地鄉發生一起悲慘的事件。村裏有一個孩子死了,鄰人正預備赴葬禮。那天地上積滿了雪,天氣寒冷。發萊到馬棚中去駕馬,那馬好幾天沒有運動了。當它被引到水槽旁時,它在地上打轉,雙蹄向空踢去,竟將發萊踢死。在那星期裏,這個小小的村子就有兩個喪禮。
發萊遺下一個寡婦,三個孤兒及幾百元的保險。
他10歲的長子吉姆到磚廠去工作,任務是把沙搖倒入模型中,將磚邊放邊讓太陽曬幹。這男孩從未有機會受教育,但因為有愛爾蘭愉快的特性,有討人喜歡的本領,所以他參政,經過多年以後,他養成了一種記憶人名的奇異能力。
他從未見過中學的裏麵是怎樣的;但在他46歲以前,四個大學已贈他學位,他成為民主黨全國委員會的主席,美國郵政總監。
有人訪問發萊,問他成功的秘訣。他說:“苦幹。”那人說:“不要開玩笑。”
他問那人,他以為他成功的原因是什麼。那人回答說:“我知道你能叫出一萬人的名字來。”
“不,你錯了,”他說,“我能叫出五萬人的名字。”
那種能力幫助發萊將羅斯福放人了白宮。
在發萊為一家石膏公司作推銷員四處遊說的那些年中,在他擔任石點村書記的時候,他形成了一種記憶姓名的方法。
在最初,方法極為簡單。無論什麼時候遇見一個陌生人,他問清了他的全姓名,他家中人口,他職業的性質,他政治的傾向。然後他好好地記住了這些事,作為印象的部分,下次再遇到那人,即使是一年以後,他也能拍他的肩膀,問候他的妻子兒女,問他後院的花草。無怪他得到了別人的追隨!
在羅斯福開始競選總統前數個月,發萊一天寫數百封信,發給西部及西北部各州的人。以後他跳上火車,在十九天中,用輕便馬車、火車、汽車、快艇旅經二十州,行程一萬二千裏。他進入一個城鎮,會見支持他的人,同吃早點、午餐或晚餐,同他們進行“心與心的談話”。然後再馳奔他下段的旅程。
回到東部以後,他立刻給他所拜訪過的城鎮中的一人寫信,請他們將他所談過話的客人名單寄給他。到了最後,那些名單的名字多得數不清,但名單中每個人得到發萊一封私函的巧妙獻媚。這些信用“親愛的畢爾”或“親愛的傑”開頭,而它們總是簽著吉姆。
發萊在早年即發覺:“普通人對他自己的名字感興趣,比世上其他所有的名字放在一起還多。記住那姓名並容易地呼出,你即已對他有了巧妙而很有效的恭維。但忘了或記錯——你即置你自己於極不利的地位。例如我曾在巴黎組織一演講詞的課程,我給城中所有的美國居民發出印刷信。法國打字員英文程度很低,填打姓名,自然有錯誤。有一個人是巴黎一家美國大銀行的經理,寫給我一封灼人的責備信,因為他的名字被拚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