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能確定,在你一整天55℅的時候是對的,你可以到華爾街,一天賺進百萬元,買遊艇,娶舞女了。如果你不能確定,你55℅的時候是對的,你憑什麼要指責別人的錯誤呢?
你可以用神態、聲調,或是手勢,告訴一個人他錯了,就像我們用話一樣的有效……而如果你告訴他錯了,你以為他會感激你?不,永遠不會!因為你對他的智力、判斷、自信、自尊,都直接的給予打擊,他不但不會改變他的意誌,而且還想向你反擊。如果你運用柏拉圖、康德的邏輯來跟他理論,他還是不會改變自己的意誌,因為你已傷了他的自尊。
你千萬別這樣說:“你不承認自己有錯,我拿證明來給你看。”你這話,等於是說:“我比你聰明,我要用事實來糾正你的錯誤。”
那是一種挑戰,會引起對方的反感,不需要等你再開口,他已準備接受你的挑戰了。
即使你用了最溫和的措辭,要改變別人的意誌,也是極不容易的,何況處於那種極不自然的情況下,你為什麼不阻止你自己呢?
如果你要糾正某人的錯誤,就不應該直率的告訴他;而要運用一種非常巧妙的方法,才不會把對方得罪了。
就像吉士爵士向他兒子說的:“我們要比人家聰明,可是你卻不能告訴他,你比他聰明。”
人們的觀念,是隨時在改變的,二十年前我認為對的事,現在看來卻似乎是不對了。甚至當我研讀愛因斯坦理論時,我也開始存著懷疑的態度。再過二十年,我或許不相信自己在這本書上,所寫下的東西。現在我對任何事情,都不像從前那樣敢於確定。蘇格拉底屢次跟他的門徒這樣說:“我所知道的隻有一件事,那就是我什麼也不知道。”
我不希望比蘇格拉底更聰明,所以我也避免告訴人們說他錯了。同時我也覺得,那確實對我有益。
如果有人說了一句你認為錯誤的話,你知道他是說錯了。若是用下麵的口氣來說,似乎比較好一些:“好吧,讓我們來探討一下……可是我有另外一種看法;當然也許是不對的,因為我也經常把事情弄錯,如果我錯了,我願意改正過來……現在讓我們看看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普天下的人,決不會責怪你說這樣的話:“或許是不對的,讓我們看看,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即使科學家,也是如此……有一次,我去訪問史蒂文森,他不但是科學家,也是一位探險家,他曾在北極圈一帶住了十一年。其中六年的生活,除了水和肉外,吃不到其它任何東西。他告訴我,他正在進行一項實驗!我問他那項實驗,是作那方麵的求證?他所回答的話,使我永遠無法忘的了。他說:“一個科學家,永遠不敢求證些什麼,我隻試著去尋求事實。”
你希望自己的思想科學化,是不是?是的,除了你自己外,沒有任何人能阻止你。
如果你承認自已,隨時都可能犯錯,就能免去一切麻煩,也不需跟任何人辯論了。而別人受到你的影響,也會使他承認他自己有難免的錯誤。
如果你知道,有個人確實犯了錯誤,而你直率的告訴他,指責他,你知道會發生什麼樣的後果?我舉出這樣一個特殊的例子來:S君是紐約一位年輕的律師,最近在美國最高法院辯護一件重要案子,這椿案件牽涉到一筆钜額的金錢,和一項重要的法律問題。
在辯護過程中,一位法官向S君說:“海軍法的申訴期限是六年,是不是?”
S君沉默了一下,目注法官片刻,然後就即說:“法官合下,海軍法中並沒有這樣限製的條文。”
S君在講習班中,敘述當時的情形,說:“當我說出這話後,整個法庭頓時沉寂下來,而這間屋子裏的氣溫,似乎就在剎那間降到了零度。我是對的,法官是錯了,我告訴了他。可是,他是不是會對我友善,不,我相信我有法律的根據,而且我也知道那次講的比以前都好。但是我並沒有說服那位法官,我犯了大錯,我直接告訴一位極有學問而著名的人物?他錯了。”
很少人有邏輯性,我們大多數的人,都懷有成見,我們之間,都受到嫉妒、猜疑、恐懼,和傲慢所毀傷。很多人不願意改變他的宗教、意誌,甚至於包括他的發型。所以,假如你準備告訴別人他們有錯誤時,請你每天早餐前,把魯賓遜教授所寫的一段文章讀一遍。他是這樣寫的:
“我們有時發現自己會在毫無抵抗和阻力中,改變自己的意念。可是,如果有人告訴我們所犯的錯誤,我們卻會感到懊惱和懷恨。我們不會去注意一種意念養成,可是當有人要抹去我們那股意念時,我們對這份意念突然堅實而固執起來。並非是我們對那份意念有強烈的偏愛,而是我們自尊受到了損傷。
‘我的’兩字,在人與人之間,是個最重要的措辭,如果能恰當的運用這兩個字,是智慧的開端。無論是‘我的’飯,‘我的’狗,‘我的’屋子,‘我的’父親,‘我的’上帝,這名辭具有同樣的力量。
我們不隻反對有人指我們的表錯誤,或是我們的汽車太舊,而是不願意有人糾正我們任何的錯誤。對一樁我們認為‘對’的事,總樂意繼續相信它。如果有人對我們有了某種的懷疑,就會激起我們強烈的反感,而用各種方法來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