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晚自習後,北京海澱區明光中學高三學生李某,在上完晚自習回家的途中,再一次受到校外不法分子王某的挑釁和威脅時,他“精神高度緊張……急得腦子一片空白,拔出隨身攜帶的刀子在黑暗中亂捅,直到王倒在了地上,才住了手”。這樣,在歹徒王某進了太平間的同時,在很多人看來“是個見義勇為的英雄”的中學生李某也因“防衛過當”而進了拘留所。
上麵提到的中學生李某的悲劇,是當前一些中小學生長期遭受校園“惡少”和校外不法分子侵害事件中的一個典型。這種事幾年前就存在了,現在看來情況並沒有得到有效遏製。某公安分局查處了一起初中學生之間敲詐勒索的事件,三名作案學生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多次向二十多名同學勒索現金一千多元。令人驚訝的是,作案學生的作案手段異常囂張,其中一名學生,上學時隨身攜帶一張帳單,上麵開列著十幾個同學的姓名,以及準備向他們索要現金的數額,少者三五元,多者五六十元,以便照單“收賬”。他們敲詐的方式很簡單,或者說“借”,或者幹脆以“不給就打”相威脅。而受害學生的表現同樣令人驚訝,他們在被劫時沉默無言,被劫後不敢向老師和家長反映。更為可悲的是,當公安機關開始查處此案,班主任和學校領導兩次動員他們揭發檢舉,並保證為檢舉人保密後,這二十多名學生仍然無一人敢於揭發,其理由是“害怕報複”。
“害怕報複”,是許多同學被敲詐後的心理反映。上麵提到的中學生李某當初也由於這個原因,才“既沒有向老師、學校及有關部門反映,也沒有尋求父母的幫助”,而是“把沉重的包袱背在自己稚嫩的肩上”。所以,中學生李某和他的同學們這種因害怕報複而自甘默默忍受的態度,在客觀上使得以王某為首的一夥社會閑散人員受到“鼓舞”。他們經常到明光中學攔劫學生,索要錢物,發展到強迫低年級學生去他家幹活(搬東西,洗衣服,給他按摩等等),甚至非法拘禁“抗稅”的學生,雖經公安機關多次將他們拘留,“但他們屢教不改,每次出來反而更加猖狂”,完全墮落成了為害一方的惡霸。可以說,這些專以欺侮中小學生為能事的校園“惡少”和校外不法分子之所以能夠如此明目張膽,肆無忌憚,除了學校管理不善、公安機關打擊不力之外,受害學生的逆來順受也在無形中助長了他們的囂張氣焰——他們就是認準了受害學生害怕報複,不敢向老師和家長“告狀”,隻會想辦法弄到錢來滿足他們的無理要求,才一次又一次地動用這種威脅恫嚇外帶虛張聲勢的惡劣手段,並且不止一次地達到了目的。
分析受害學生害怕報複心理的原因,就可以知道,他們是片麵誇大了校園“惡少”和校外不法分子的力量,同時擔心父母、老師、學校以及公安機關沒有足夠的時間、精力和能力去保護他們的人身安全。其實,這種“長敵人誌氣,滅自己威風”的想法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的確,父母和老師們都有自己的工作,不可能每天都護送學生上下學,但學生在校內和校外受欺侮的事,他們如果知道了,必然十分重視和著急,肯定要及時向學校反映,向公安機關報案,而學校和公安機關肯定要根據具體情況,對校園“惡少”和校外不法分子進行教育和打擊,而絕不會置學生的生命危險於不顧,放任他們作威作福,妨礙一方的治安。事實上,對每一個在校的學生,包括那些看起來不可一世的“惡少”,學校都有足夠的能力給予教育和處分,不會拿他們沒有辦法(要是連學校也管不了,也自有公安機關給予管教);同樣,對校外的不法分子,公安機關、審判機關等部門也是有足夠的力量予以查處和懲治的,他們擁有的人力、裝備和經驗,絕不可能連一兩個街頭小混混也奈何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