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吃紅燒肉竟然是在上大學時,此前的豬肉竟不知是怎樣吃的。仔細思之,精肉是炒了諸樣菜蔬,包了餃子,而肥肉吃得很少。小時家裏吃肥肉都是一個大方塊,在開水裏燙過,去油沫,用油將肉皮炙紅,碼在碟子裏,上敷蔥段、薑片、辣椒,倒少許醬油,在大鍋裏蒸,蒸得滿盤子油,極爛,筷子一插到底,但肥膩,不喜歡吃。學校的紅燒肉切成方丁,裝在大鋁盆子裏,皮是栗紅色,肉是薑黃色,裏麵有一些大香,放了糖。大概大灶上時間緊,不能細做,這肉並不很爛,未曾達到袁枚所說的不見肉的鋒棱的境界,但已經很可口了,一次能吃一份——半飯盒。
人雲紅燒肉就是東坡肉,起先並不相信,後來看了書,才知道有些道理。東坡居士謫居黃州,黃州的豬滿地都是,價賤如土,但富人不屑吃,窮人不會煮,他就拿來大嚼,撿了不少便宜。他的做法就是煮,肉切大塊,加少量水——有人說加茶水或烈酒,以及各樣作料,燒開,以文火慢煨,燉到湯幹肉爛而食。其燉肉法看似簡單,但已不知道味道如何,要什麼調料,加多少水?
現在做的東坡肉吃過一回,不過爾爾,大概名士愛吃豬肉,而食以名傳,享譽天下,他圍的破頭巾不也名噪一時,叫做東坡巾嗎?但他的自得其樂還是很令人羨慕的,吃飽喝足後,倚於幾上,看白雲左繞,清江右回,若有所思而又無所思,一副閑淡高遠情懷。想他吃肉時一定是閉目而食,腦子裏一片清明,別無所求。
東坡肉的燉法和現在的紅燒肉還是有些差別。現在紅燒肉的做法稍見複雜:把大塊的肉在開水裏猛火煮三五分鍾,去腥,收緊,取出來切成小塊。在鍋裏放油、糖(最好是冰糖),燒到糖化起泡,把肉倒進去翻攪,待肉成琥珀色,加開水、鹽、醬油、料酒、大香等作料,旺火燒開,把火關小慢煨。也有後放糖的,油熱,先炙肉,使肉皮起皺,變色,然後加開水和糖及各種作料。這樣的做法肉皮有一點筋道,別有滋味。紅燒肉的關鍵在於水的多少和火候掌握,水不要多,但應一次添夠,切忌中途加水,否則味道全敗了,無法再吃;火太大,水幹肉尚未爛,則易糊鍋,而精肉變幹,無糯軟馨香的滋味。水收幹,肉已酥,嚴絲合縫,不差分毫,這需積年的功夫。也不可頻繁揭鍋來看,不可翻攪太多,否則走油。有個同事,吃遍所有的肉類,得出結論“還是紅燒肉好吃”。他夫婦兩地分居,獨自過活,周末總要燒一次肉。他用的是平底沙鍋,肉塊有核桃樣大,皮朝下碼在鍋底,作料放好燒開,蓋上蓋,再也不管,一邊看電視或是收拾房子,一邊聞滿屋肉香。
單位大門外以前有個不大的飯館,招牌肉是壇子肉,其做法與紅燒肉相差無幾,肉塊很大,呈梯形體,下帶精肉。皮是先灼過的,有泡,烏紅色的,肥肉栗紅,隱約可見裏麵的白色,如紅紗遮蔽著胴體,瘦肉顏色略黑,刀痕儼然,像是從烏木家具上挖了一塊桌麵下來。這壇子肉是用整塊肉做的,燒的時候用大沙鍋,肉皮朝下,在沙鍋裏用尖刀分割,不改原形,出來翻轉,扣在_尺闊的大盤子裏的,肉皮朝上,渾然半圓,撤兩根香菜。最妙的是在肉香之外還有桂花香味——肉分割完後,加水至肉一半,撒一層桂花。周末,常和同事前往,每去都有這道菜,下飯下酒都很來勁,滿嘴油香花香,妙不可言。可惜這個店後來盤給了別人,壇子肉沒了。去桂林,買了一瓶幹桂花回來,想著自己來做這樣的肉,但一直未曾付諸實踐。桂花仍在,細碎的,黃燦燦的,經常揭開蓋子聞聞,實在是香。
《齊民要術》記載了一種燒肉方法,令人神往:取一頭豬,去毛洗淨,用熱水浸泡,使毛孔張開,汙垢出來,然後用草痛揩三遍,以清水>中淨,劈成四大塊白煮,一邊煮一邊撇去浮油。油撇幹淨,撈出肉來,切成四寸見方的塊,再煮,同時入酒兩升去腥臊,仍然邊煮邊撇油,直到湯清無物,沒有一點油腥,出鍋切小塊,放進銅鐺裏煮。放置時要分層碼,一層肉,一層撕開的蔥、豆豉、精鹽、花椒、薑片,上麵再一層肉,再一層作料,如此碼完,加水,文火慢燉,到肉呈琥珀色即好,可放開肚子吃飽而不覺油膩。這方法看上去很費時間,非自己家裏雇著廚子的人不能做來,是另一種人的享受了。揩肉的革我想最好是帶香味的草,如艾、蘭,芹菜也行。
周作人說,碰見了吃物,不要總是顯得饞癆,一心想吃別個的肉,這有些隨緣的意蘊,也有些愛惜動物的曠達情懷。古人有“肉食者鄙”的話,卻對吃肉者很是不屑,讓人想起中國的道德文章太多了,而所以顯得東坡居士可貴可愛。“無竹令人俗,無肉令人瘦,不俗加不瘦,竹筍加豬肉。”這說的不光是一道筍燒肉吧,愛吃即吃,不要怕胖,如此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