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記錄一一至一二年(1 / 3)

第三十節

生活中的很多事情都是接踵而來的,比如說感情。離開齊歌快四年了,可是這四年裏,明媚真的是心如止水的麼?分手之後,生活依舊是鮮活的。根本沒有那麼多巧合的橋段,如果說有人對生活中出現的事情始料不及的話,那麼也許他們是在幻想巧合吧。就如同當年明媚對齊歌的婚姻是那般的難以接受,她不隻一次的自我解釋,或許齊歌是有難言之隱的。他不是說過不能拖著殘破的身體來愛自己麼?

隻是這些自我解釋幾乎沒有用多久就站不住腳了,齊歌很好。看相片似乎隻是比以前略微胖了些,他一手摟著一可愛的小女孩,一手環著他的妻子。比起當初十指緊扣的溫柔感,這張全家福更多的就是幸福感了,幸福的一家三口。明媚的視線久久的落在齊歌臉上,企圖找到那種與他四目相對的感覺,可是怎麼也找不到了,齊歌眼裏溢出來的一波又一波的幸福暈出一層層光圈,看不見明媚的落寞。

明媚終於不再企圖從齊歌眼裏找到一絲悲傷。幸福有什麼不好!閉上眼睛,想起了曾經在某本雜誌上記下來的一首詩的斷章:

“......,我記得你,我的心靈攥在你熟知的悲傷裏,你那時在哪裏?還有誰在?說了什麼?為什麼整個愛情突然降臨,正當我悲傷,感到你在遠方?摔落了總在暮色中攤開的書本,我的披肩卷在腳邊,像隻被打傷的狗。......”

一隻被打傷的狗,一顆被悲傷攥住的心。與明媚如此契合。

第三十一節

秦放又出現了,在冬天的一個淩晨。明媚穿著厚厚的睡衣,將筆記本搬到了被窩,一上線,秦放灰了兩年的QQ頭相竟然不停地閃爍起來。明媚鼻子一酸,竟然有點抑製不住顫抖。

秦放說:“媚兒,福城下雪了,很美。”言語如同兩年前。

他說:“媚兒,我們結婚吧,等你好多年了。”

一時間,明媚覺得不知所措起來。四年來,自己對得起誰?齊歌,秦放,林民,還有自己。她每一個都辜負了,自己像是被分裂了一般,深愛著齊歌,卻又計劃著和秦放結婚,還禍害了林民。每每將自己拚湊完整的時候,她就想,為什麼自己還活得好好的?可是,老天又是如此的寬容了她。幸福來敲門了,她的每一個細胞都被震得蘇醒過來。

接下來的日子又開始甜蜜起來。辭職,將書架上的書打包,退房,終於到了離開的那一天。才知道原來自己是如此的歸心似箭,在這裏的四年原本想要堅守的到底是什麼呢?明媚提了一口箱子,上了回家的列車。

列車是在清晨到達福城縣的。盡管是一大早,還下著雪,明媚的父親似乎也等待多時了,頭發茬兒上的雪化成了一滴一滴水珠。明媚向他揚了揚手,叫了聲“爸。”即使穿著厚厚的冬衣,也隱藏不了父親的削瘦,印象中的父親該是微微有點胖的啊。

說好不用來接的,行李不重,書都寄運到家了,就一些輕便的衣物,再說又不是什麼榮歸故裏,自己始終不過是一個沒有出息的敗逃者。但是父親堅持。他有他的種種種種來接我的理由。

一路上父女兩的話都不多,也許是彼此交流的話匣子已經關了太久的緣故。坐在公交車上明媚睡了一覺,而這一覺睡得並不安寧。

明媚夢見在以前的舊房子裏,父親踩著木地板,在深夜裏發出“嘎吱嘎吱”刺耳的聲響,全家人圍著她,聲色俱厲的逼她表態斷了和齊歌好的念頭。偶爾父親還會暴怒的大吼。她並不害怕,隻是哭。她一遍一遍的回答他們:“我已經放棄了”。可是他們仿佛聽不到她的回答,依舊不依不饒。明媚憤怒且無奈,但是她怎麼也擺脫不了。那種感覺就如同精神正常的人,被每個人逼著吃治療精神疾病的藥。即便她再怎麼激動的大喊“我沒病!我沒病......”,都被置若罔聞。

醒來,後背微微被汗濕。一句“我已經放棄了”終是沒有喊出口,隻是夢裏的那種無力感,絲毫沒有減退。頭依舊靠在父親的肩上,明媚自己對自己說,那樣的場景將再也不會發生了。

“爸,我要結婚了。”明媚感到父親的身體突然緊了一下,卻沒有搭腔,仿佛在等明媚的下文又或者是讓她知趣的不要再說了。

“......他叫秦放,也是福城縣的,大我一歲,斷斷續續的,從認識到現在也六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