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說謊者,林肯曾論述道:“你可以在有的時間中欺騙某些人,你也可以在某些時間中欺騙所有的人,但你卻不能在所有的時間中欺騙所有的人。”事實就是這樣,謊言不管編造得多麼“天衣無縫”,也會露出破綻而最終被揭穿。任何謊言都無法永遠掩蓋事實真相,正如英國有一句諺語所說:“謊言腿短走不遠。”
說謊的人,不可能永遠從謊言中撈到好處,謊言一旦被識破,倒黴的還是說謊者自己。童話故事《狼來了》在這一點上可給人以啟示:當人們兩次被牧羊孩子騙上山後,便再也不相信他的呼救了。當狼真的來了時,牧羊孩子隻能處於孤立無援的境地。
現實生活也是如此。你不是為掩飾自己的錯誤而說謊嗎?結果不但原來的過錯要受到懲處,為掩飾錯誤而說謊的行為也要受到懲處。你不是為損人利己而說謊嗎?謊言一旦“露餡”,你的醜行就會“曝光”,結果必然損人又害己。你不是為自我吹噓而說謊嗎?當人家了解真情後,“吹牛皮”、“靠不住”等“桂冠”就會落在你的頭上……
謊言,使人失去人格,使人失去信任,因此也使人失去同誌,失去朋友,甚至連親人也會對你抱有防範之心。謊言,還可以把人推向犯罪的深淵。有的犯罪分子,就是從當初的說謊開始,一步步墜入了鐵窗之中。謊言坑人害己,危害可謂大矣。我們在為人處世中應當時時切記:莫說謊言!
堅持說真話的人,永遠為人們所敬仰。其代表者,古有魏征、包公、海瑞、於謙等,今有彭德懷、羅瑞卿、陶鑄、陳毅等。他們都曾置個人利害、生死於不顧,直言實說,抨偽擊假,貶惡斥邪,他們的忠烈風範將永垂青史。
毛澤東同誌說:“老實人,敢講真話的人,歸根到底,於人民事業有利,於自己也不吃虧。”是的,講真話既有益於他人,也有益於自己。
講真話可助你跨越人生旅途上的坎坷,獲取事業上的成功。這是因為,講真話才能贏得別人的信任;別人信任你,才會支持你、幫助你,才會與你團結合作,攜手共事。可見,講真話是完善人生所不可缺少的條件。莫說謊言,應該成為我們的人生座右銘。
在此需要說明的是,生活中有些“謊言”則是正當的,有時甚至是必要的。比如:客人因怕影響主人的休息而托故告辭,醫生向某些絕症患者隱瞞診斷結果,親友對烈士家屬暫時隱瞞烈士犧牲的消息等。有一句關於敵我交戰施用計謀的俗話,叫作“兵不厭詐”,詐本身不可能是真實的,在談判桌上的數字保密和各種促進成功的策略等出自善意、出於正義的“謊言”,不應稱之為“謊言”,更不應將此與前麵談到的說謊行為相提並論,應當說,這是生活中、工作中、事業中處理問題的靈活方式。
59.讒言不可聽,讒夫不可為
是非終日有,不聽自然無。
———《賢文》
讒言,即讒陷他人之言。沒有刀光劍影,無須真槍實彈,但它可以使人家破人亡,身敗名裂,斷送前途,置於死地。故人們驚呼:讒言誤人,讒言傷人,讒言害人,讒言殺人。這並非危言聳聽,而是告誡人們:千千萬萬不能聽信讒言,要牢記《賢文》中所講的:
讒言不可聽,聽之禍殃結。
君聽臣遭誅,父聽子遭滅。
夫婦聽之離,兄弟聽之別。
朋友聽之疏,親戚聽之絕。
讒言自古有之。屈原在《離騷》中曰:“荃不察餘之中情兮,反信讒而齌(音:基)怒。”古人把進讒言的小人斥之為“讒夫”,有“讒夫毀士”之說。史書上記載著許多“讒夫毀士”之悲劇。《資治通鑒·唐紀》中記載的竇建德輕信讒言殺害忠將之事,便是一例。農民領袖竇建德攻打幽州,作戰中大將軍王伏寶表現得最為勇敢,“勇略冠軍中”,城攻下,將立功。這時他卻被那些在戰場上貪生怕死的將官妒恨,於是便向竇建德進讒言,誣其欲謀反。竇建德聽風便是雨,不查明情況便把王伏寶殺了。伏寶死前屈叫:大王怎能聽信讒言,自斬左右手乎!此曆史遺恨令人深思,它說明:“讒夫”隻有遇到“昏主”才會發揮作用。由此可見,讒夫之類的小人可惡而不可怕,可怕的是“讒夫”與“昏主”結合。“讒夫”與“昏主”一經結合,便產生一種可怕的邪惡勢力。此時,小人就會得誌,君子就會遭殃。此悲劇一演,天理良心俱滅矣!
曆史上的悲劇不足為奇,可歎的是今日“讒夫”仍未絕於世。“讒夫”在私欲的驅使下,采用栽贓陷害、無中生有、挑撥離間、造謠誹謗等卑劣手段,借“昏主”之箭來射那些才華出眾者、行為不俗者、埋頭幹事者、銳意改革者,使之中箭落馬,結果是好人被毀,忠士被陷,事業受損,社會風氣也遭到了汙染與敗壞。
讒言,恐怕一萬年以後也會有。關鍵是我們在讒言麵前,要識破它,揭露它,抵製它,抨擊它。要做到這幾點,就要做到察情、求真、不信、不聽、嚴處。
察情,就是察明其情。元代張養浩在《牧民忠告》中講了“聽訟三則”,其中第一則即《察情》,主要說明“善聽訟者,必先察其情”。在紛紜複雜的現實生活中,讒言需警戒,聞審謂之聰。常言道:“來說是非者,常是是非人。”聽到一些告他人之言,切忌輕信,要認真核對,審慎析疑,澄清事實,分清是非,這樣,就可不為讒言所惑。《中外政治綱鑒》中記載了一段“雍正帝不聽不信讒言”的故事:雍正當政時,嚴懲結黨營私之徒,年羹堯始遭誅,文武大臣噤若寒蟬。當時嶽鍾琪任川陝總督,手握軍政大權,被雍正帝倚為股肱,故遭人嫉妒,“讒譖嶽鍾琪者甚多”,有人甚至誣告嶽鍾琪欲謀反,企圖置之於死地。雍正帝雖然嚴厲,卻有明察的長處。麵對蜚語四起,他不為所迷,從而令謗言止息,嶽鍾琪效忠更力。當官理政最忌聽信讒言,而要做到這一點,首先要從“明察”做起。
求真。讒言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其攻擊內容的虛假性與欺騙性,以及妄圖以此來實現其攻擊目的的險惡性和致命性。因此,“讒夫”最怕求真之人。當讒言到來時,聽者總會有一定的態度,或深信不疑,被讒言所驅使;或嗤之以鼻,令讒言終止;或將信將疑,為讒言所迷惑;或沉默不語,使讒言不攻自破。那麼,究竟采取什麼態度?除了感情、品德因素之外,最重要的是求真。以真破假,以實斥讒。這樣,就可以使“讒夫毀士,如寸雲蔽日,不久自明”。
不信。隻要做到“明察”,就可以做到心明,心明就可以管住自己的眼睛。正如我們平日所說的“心明眼亮”,隻有心明才能眼亮,隻有“眼亮”,才能明察秋毫,識破奸佞者之奸心,才能不信讒言。
不聽。讒夫多有“三寸之舌”,往往講得繪聲繪色,且“生動具體”,似是而非,又善投其聽者所好。故要做到不聽“讒夫之語”,也頗為不易。張養浩在《牧民忠告》裏專門有一則《勿聽讒》。主要說明“健訟者”想訴勝時,必然要誣陷對方,所以“聽訟者”要核實情況,識破讒言,才不至於中奸民之計。
嚴處。讒夫均以害人利己為目的,誣陷他人是一種犯罪行為,不能讓害群之馬嚐到害人的甜頭,而應讓其自食“苦果”。為維護正義和人格的尊嚴,我們絕不能去做“讒夫”,也不能做“讒夫”的傳播者和助虐者,而要用法律的武器做鬥爭,對以讒言誣陷他人的讒鬼,給予應有的法律製裁。古羅馬劇作家普勞圖斯在《撒謊者》中說了一段代表民意的名言,他說:“要依我的意見辦,我就把所有的誹謗者和聽信讒言的人都連成一串,誹謗者串舌頭,聽信讒言者串耳朵。”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人們素質的提高,讒言是會逐步減少的,但是,讒言者不會在民間自動失業,小人也不會在地球上自然消失。我們在人格的修養中,要努力做到忌聽讒言,讓那些害人的讒賊、讒鬼們到處碰壁,乃至碰得頭破血流。請記住:讒言終日有,忌聽自然無。
60.誹謗者:人類中最卑劣而可憐的一個品種
德莫大於白人之冤。
———申居鄖
造物最大的失誤,是賦予了人類以誹謗的能力。人世間最卑劣的根性,也莫過於誹謗。因為它集中了人性中的所有毒液,專以美好的人與事為攻擊毀滅的對象。還有什麼比這更惡毒、可憎呢?
誹謗,以謠言為載體,以誣陷為目的,似潑向人的髒水,射向人的暗箭,使人蒙冤受屈,甚至給人帶來殺身之禍,造成家破人亡,人財俱毀。誹謗他人而又隱名匿姓、不敢見陽光的人,是小人之中最可惡、最卑鄙、最無恥、最低下、最可悲的。這種人、這類事,雖屬個別現象,但在人類的曆史上,亦可說是屢見不鮮。這是我近日讀了遼史後的一點感受。《遼史·後妃傳》雲:遼道宗的宣懿皇後蕭氏,小名觀音,“姿容冠絕,工詩,善談論。自製歌詞,尤善琵琶”。她的詩、詞、文,造詣都很深,均有傳世之作。在中國曆史上,遼代是文化的“貧困期”,因此,多才多藝的少數民族女文學家蕭觀音,在文學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孰料,心懷叵測的奸佞幸臣竟誣蕭觀音與人私通,昏庸的遼道宗將她處死。幾年後遼道宗才發覺上了大當,但悲劇已無法挽回,徒為世間留下一則淒婉哀怨、令人唏噓的故事。
人類社會是在矛盾的對立與統一中前進的。小人越是對他人進行誹謗,人們就越憎惡他,就越想辦法去抵製他、抨擊他,盡力消除他的惡劣影響,以捍衛正義,保護自己,形成良好的社會新風。而捍衛正義、保護自己的辦法之一,就是辯冤白謗。以事實辯冤白謗,就是對冤枉的事情和誹謗的言辭進行辯解、批駁,以說明事實真相。“辯”為“辯解”,這裏又引申為“批駁”;“白”即講清楚、弄明白之意。
《後漢書·馮緄列傳》記載,漢安帝時幽州刺史馮煥因查辦奸邪而結怨於人,有人就偽造皇帝的詔書降罪馮煥。馮煥的兒子馮緄勸父親上書辯冤。“煥從其言,上書自訟(自訟,為自己辯冤)”,結果查明詔書是“(奸)詐者所為”。於是,漢安帝懲治了惡人,昭雪了馮煥的冤案。
清代申居鄖《西岩贅語》中說:“德莫大於白人之冤。”誠哉斯言!當他人遭到誹謗、蒙受冤屈時能仗義執言,挺身而出,為之辯冤白謗,確實是難能可貴之美德。
《三國演義》第一○五回寫道,諸葛亮病故後,長史楊儀遵囑率蜀軍撤歸,而大將魏延卻舉兵反叛,燒絕棧道,阻遏歸路。魏延還搶先上表誣稱楊儀造反。朝臣蔣琬、董允聞知立即上奏,為楊儀辯冤白謗,並指出魏延“誣奏而圖陷害”,從而使朝廷對形勢做出了正確判斷,楊儀遂得以誅滅叛將,順利地撤兵回蜀。
“事修而謗興,德高而毀來。”(韓愈《原毀》)好人因遭誹謗而蒙受冤屈的事情恐怕萬年以後也難以消除。世上總是有那麼一種人,他們出於卑劣的目的和畸形的心態,對才華勝於自己的人,對成就大於自己的人,對威望高於自己的人,對有礙自己私利得以實現的人……信口雌黃,造謠中傷。有鑒於此,在現實生活中,當誹謗襲來之時,每個人都有必要拿起辯冤白謗的武器來保護自己,同時更應該為他人辯冤白謗。這樣做,既維護了蒙冤者的名譽、權益,捍衛了正義,也揭穿了誹謗者捏造的謊言,使正義得以伸張。
需要強調的是,辯冤白謗不僅有益於維護個人的名譽和權益,也有益於社會的穩定和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前麵提到的蔣琬和董允即是如此。正是由於他們及時地為楊儀辯冤白謗,才使蜀國在魏延反叛的事件中避免了可能遭受的重大損失。可見,辯冤白謗這一自我保護以及維護大局和事業的做法,這一保障社會正常生活、弘揚正氣的行為,實在應該大力提倡和支持。一個人要做到辯冤白謗,實屬不易。他需要有捍衛真理的勇氣,需要有勇擔風險的精神,需要有實事求是的寶貴品質。我們每個人都應努力培養和塑造自己敢於辯冤白謗的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