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辭職是一門藝術。當你決定辭職,不僅要考慮對你自己的影響,對同事對上司,甚至對部門都會產生影響。所以,最好的做法是直接跟主管提辭呈,而且誠實地說明辭職的原因。有些人可能會選擇欺騙性的一些理由,這種逃避的方法短期或許可以避免尷尬,可難免在以後不被揭穿,給原公司發現真相,盡管你認為自己已經走了,抱無所謂的態度,但是難保你的信譽在未來不受影響。
但不管怎麼說,辭職還是應該慎重對待的一件事。當然了,在你經過深思熟慮決定離開後那就不要遲疑猶豫,下麵幾點就是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的:
(1)找出“恰當理由”說服上司放你走。辭職時,一定要找出一個“恰當理由”,因為領導習慣采取正麵態度處理員工離職:挽留。對上司的挽留不要一口回絕,可婉言表明自己需要充實知識,日後再為公司效力。讓上司感到確實難以拒絕而他自己又確實沒辦法幫你,隻好同意你辭職。
(2)要抱著一顆感恩的心,感謝公司的栽培。無論是遞辭職信還是口頭辭職,首先要感謝公司在你工作期間領導對你的栽培,同事對你的幫助。這也是應該的,個人的職業經曆的每一個階段都離不開在工作單位的鍛煉培養,每個人所取得的成就,與公司的培養密不可分。
(3)做好工作交接。跟接手工作的人員仔細交接你的工作,盡可能細致,不要遺留,免得為日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最好是列一個工作交接單,讓領導查看無疏漏後,按照交接單逐漸交接。以免到了新公司後還要為原公司的殘餘業務而拖累。
(4)不要在臨走時給公司大提建議。在你離開時,上司可能希望你能給公司提一些建議,這時應該把握一個度,應該多讚美公司,並強調自身的不足和缺點,不要過多評價同事之間的矛盾,雖然你已經離開了,有些“實話”可能會招致別人對你的不滿,這時再得罪自己的原同事實在是得不償失。
(5)不要帶走公司的商業機密。盡可能隻帶走自己的私人資料,其他資料要帶走時,首先確認是否有知識產權問題,損害原公司利益的事情不要做。特別是當進入與原公司是競爭對手的公司時,盡量少談原公司的競爭策略與業務機密。談論這些雖然可能會暫時討得新主的歡心,並因此提高自己的薪酬與職位,但更會因此落個背叛與出賣的惡名,讓新公司對你也會抱一份警惕之心,不敢對你委以重任。
(6)切勿以失敗著的形象離開。有時在工作中犯錯誤是難以避免的,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有的人因為犯了錯誤,給單位造成了一些負麵影響,覺得無法再待下去時,往往想趕緊走人了事。雖然這種辦法能暫時擺脫困境,但對自己以後求職會產生不好影響。最好的辦法就是硬著頭皮撐一段時間,這樣自己可以盡量通過工作去為單位挽回一些損失,等別人漸漸忘記自己的錯誤後再辭職。
在決定辭職之後,一定要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必要的時候還可以需求法律的幫助。
李薇大學畢業時一心想留在北京發展,並把解決戶口當成了受聘的最重要理由。很快,她就因“戶口承諾”同一家谘詢顧問公司簽了五年的勞動合同。但工作不久便發現簽約單位與自己的期望值相差很多,不但薪資待遇很低(1500元/月),而且工作壓力極大,似乎看不到任何發展空間。就在這時,有朋友推薦她去另一家各方麵條件都比現在有優勢的公司,李薇當即就想辭職跳槽。但她遞交辭職信後不久,便被告知要交納6萬元違約金。在高額違約金麵前,李薇一時沒了主意。
經朋友推薦,她找到了北京勞動法律網的“辭職設計師”。在律師幫助下,李薇才知道《北京市人民政府91號令》第19條規定,違約金不能超過被雇人員的年薪。公司要求賠償的6萬元違約金遠高於她的年薪,因此她隻需賠償1.8萬元便可。此外,律師還了解到這家單位並未給李薇買任何保險,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李薇以原單位未給保險提出解除勞動關係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最後,李薇沒有支付給原單位任何賠償金,並順利地與之解除了勞動合同關係。
最後需要提醒一句,辭職後也沒必要和原單位的領導及同事形同陌路,其實完全可以保持一定聯係。盡管你已經不是他們的員工了,可大家還是朋友,所以逢年過節不妨經常打個電話或寫封電子郵件問候一下原單位的老同事、老領導,這應該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再說,世界本來就很小,說不定哪天大家就會在另外的一些場合繼續合作,彼此都會有照應。而且在新單位遇到什麼疑問,也完全可以向原來的同事請教,多聽聽他們的建議,或多或少會對你的新工作有所幫助。要是原單位有什麼需要你的時候,也同樣盡力去做,如此一來,你的寬闊的胸襟也就不言而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