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送機關
編排於標題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頂格,回行時仍頂格,最後一個機關名稱後標全角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導致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當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標注方法見7.4.2。
3.正文
公文首頁必須顯示正文。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編排於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個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頂格。文中結構層次序數依次可以用“一、”“(一)”“1.”“(1)”標注;一般第一層用黑體字、第二層用楷體字、第三層和第四層用仿宋體字標注。
4.附件說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編排“附件”二字,後標全角冒號和附件名稱。如有多個附件,使用阿拉伯數字標注附件順序號(如“附件:1.×××××”);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附件名稱較長需回行時,應當與上一行附件名稱的首字對齊。
5.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1)加蓋印章的公文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編排,印章用紅色,不得出現空白印章。
單一機關行文時,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為準居中編排發文機關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使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頂端應當上距正文(或附件說明)一行之內。
聯合行文時,一般將各發文機關署名按照發文機關順序整齊排列在相應位置,並將印章一一對應、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最後一個印章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間排列整齊、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頂端應當上距正文(或附件說明)一行之內。
(2)不加蓋印章的公文
單一機關行文時,在正文(或附件說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編排發文機關署名,在發文機關署名下一行編排成文日期,首字比發文機關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長於發文機關署名,應當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編排,並相應增加發文機關署名右空字數。
聯合行文時,應當先編排主辦機關署名,其餘發文機關署名依次向下編排。
黨的機關有特定發文機關標誌的普發性公文可以不加蓋印章。
(3)成文日期中的數字
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
(4)特殊情況說明
當公文排版後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或簽發人簽名章、成文日期時,可以采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決。
6.附注
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圓括號編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7.附件
附件應當另麵編排,並在版記之前,與公文正文一起裝訂。“附件”二字及附件順序號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標題居中編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順序號和附件標題應當與附件說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如附件與正文不能一起裝訂,應當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頂格編排公文的發文字號並在其後標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順序號。
(四)版記
1.版記中的分隔線
版記中的分隔線與版心等寬,首條分隔線和末條分隔線用粗線(推薦高度為0.35mm),中間的分隔線用細線(推薦高度為0.25mm)。首條分隔線位於版記中第一個要素之上,末條分隔線與公文最後一麵的版心下邊緣重合。
2.抄送機關
如有抄送機關,一般用4號仿宋體字,在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編排。“抄送”二字後加全角冒號和抄送機關名稱,回行時與冒號後的首字對齊,最後一個抄送機關名稱後標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