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黨政機關公文格式(1 / 3)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12年6月29日發布,7月1日實施)

一、公文用紙幅麵尺寸及版麵要求

(一)幅麵尺寸

公文用紙采用GB/T148中規定的A4型紙,其成品幅麵尺寸為:210mm×297mm。

(二)版麵

1.頁邊與版心尺寸

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mm±1mm,公文用紙訂口(左白邊)為28mm±1mm,版心尺寸為156mm×225mm。

2.字體和字號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3.行數和字數

一般每麵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並撐滿版心。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4.文字的顏色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中文字的顏色均為黑色。

二、公文格式各要素編排規則

(一)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劃分

版心內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劃分為版頭、主體、版記三部分。公文首頁紅色分隔線以上的部分稱為版頭;公文首頁紅色分隔線(不含)以下、公文末頁首條分隔線(不含)以上的部分稱為主體;公文末頁首條分隔線以下、末條分隔線以上的部分稱為版記。

頁碼位於版心外。

(二)版頭

1.份號

如需標注份號,一般用6位3號阿拉伯數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密級和保密期限

如需標注密級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數字用阿拉伯數字標注。

3.緊急程度

如需標注緊急程度,一般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時標注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按照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的順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發文機關標誌

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加“文件”二字組成,黨的機關也可以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

發文機關標誌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35mm,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顏色為紅色,以醒目、美觀、莊重為原則。

聯合行文時,如需同時標注聯署發文機關名稱,一般應當將主辦機關名稱排列在前;

如有“文件”二字,應當置於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以聯署發文機關名稱為準上下居中排布。

5.發文字號

編排在發文機關標誌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發文順序號用阿拉伯數字標注;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號“〔〕”括入;發文順序號不加“第”字,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在阿拉伯數字後加“號”字。

上行文的發文字號居左空一字編排,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

6.簽發人

由“簽發人”三字加全角冒號和簽發人姓名組成,居右空一字,編排在發文機關標誌下空二行位置。“簽發人”三字用3號仿宋體字,簽發人姓名用3號楷體字。

如有多個簽發人,簽發人姓名按照發文機關的排列順序從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勻編排,一般每行排兩個姓名,回行時與上一行第一個簽發人姓名對齊。

7.版頭中的分隔線

發文字號之下4mm處居中印一條與版心等寬的紅色分隔線。

(三)主體

1.標題

一般用2號小標宋體字,編排於紅色分隔線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長短適宜,間距恰當,標題排列應當使用梯形或菱形。